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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金身-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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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子孤熙的脚步声后,霍萨兹尔抬起头来。对方正皱着眉,里衣脱了一半,露出了剑痕累累的后背,正拿着金疮药往伤痕上抹。

    霍萨兹尔看了子孤熙一会儿,才尝试着对他浮现出一个尽可能温和的表情。神像不动如山的表情终于起了变化,但霍萨兹尔的温柔神情实在有点假。

    “受伤了?”霍萨兹尔放下笔,“你刚摸过铠甲配饰,抹药会感染的,我来吧。”

    子孤熙警觉地看着他,对方却恍若未觉,径直走上前。

    霍萨兹尔从子孤熙的手里拿过药膏,然后抬抬下巴指了指床:“躺下。”

    药膏触碰到伤口时有种针扎般的刺痛,但好在霍萨兹尔的指尖偏凉,触碰在肌肤上起到了缓解的作用。

    对方上药的手法很温柔,等到在剑痕上涂好药膏后,子孤熙一边披上里衣,一边仍戒备地看着那个正在收拾地上衣物的人:“哦?大祭司今日终于转变性情子?”

    行军归来的三个月里,除了第一个月时霍萨兹尔情绪激动,两个人的关系也剑拔弩张之外,后面的两个月里,霍萨兹尔渐渐接受了事实,加上子孤熙又时常以西域目前的政局为要挟,他不得不妥协,对于子孤熙的一些过分要求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是身体麻木,任凭摆弄。

    霍萨兹尔性格虽然算得上温顺礼貌,但内心仍和子孤熙保持着相当远的距离,像是今日这样主动,倒是鲜少见。

    将子孤熙的配饰收在首饰匣后,霍萨兹尔走到子孤熙面前。

    他垂下眼睛,看着那个正坐在床上一脸警备的郑王。

    霍萨兹尔沉默了好长一会儿,才试探性地说:“受宠若惊了?”

    话音刚落,他惊呼了一声,子孤熙拉着他的手把他扯上了床铺,然后自己翻身而起,将霍萨兹尔压制在柔软的鹅羽铺垫的软被上,自己手臂的禁锢之中。

    子孤熙扣掐着霍萨兹尔的下巴,冷冷地盯着对方的眼睛。或许别人害怕跟霍萨兹尔对视,觉得冒犯神明,但他可不怕!

    “你说什么?”子孤熙用手掐着他的脸颊,逼着他对视,“我可不是你的那些信徒,随便讨好一下我就能感恩戴德。”

    霍萨兹尔很快就保持住了平静。

    “为什么会这么想?”他问,“开个玩笑。你现在心情很紧张,别激动。”

    然后他伸出手来,在子孤熙的眉间轻轻拂过。那个动作很微妙,在情人之间的亲昵之下,在陌生人彼此的客套之上。

    或许是因为子孤熙刚刚被父亲训斥,心情不悦,让他有些火大。

    但霍萨兹尔身上有种神奇的魅力,被他轻柔拂过眉眼后,不受控制的心情也开始渐渐平复。

    他垂眼看着霍萨兹尔那张脸——

    霍萨兹尔美吗?当然,但十全十美的美人贺仙宫从来不缺,甚至泛滥成灾。

    可霍萨兹尔不一样,他独一无二,是亿万子民心中的神,一个鼎盛宗教的信仰支柱。

    只有在宗教庆典的节日时,西域百姓们才有目睹大祭司真容的机会。

    当大祭司从神庙里走出的时候,百姓们将圣殿包围的水泄不通,互相推搡。

    香油、蜡烛灯、藏红花粉、红宝石、青莲与黄金等贡品被百姓们高高举在头顶。

    有些人甚至不远万里从遥远的西北部赶到月泉国,争先恐后地穿越人群,只求将这些积攒了整整一年的礼物献到大祭司脚下。让他们能亲吻大祭司的双足,在祭司面前祷告,为祭司的荣光祈福。

    若能被他触摸一下额头,亲吻一下眉眼——那更是几世虔诚修来的功德。

    霍萨兹尔什么都不用做,最多低下头来,伸出手接受他们的礼物和朝拜。

    他享尽了世人的顶礼膜拜,再不屑一顾向红尘赐予爱恋。

    但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的霍萨兹尔可不是那个众星拱月的神权首领。

    “我想通了一件事情。”等到子孤熙松开手后,霍萨兹尔仍躺在床上,轻声说,“我的确需要适应平朝,既然你答应我不会对西域出手,那么现在,我只想好好活下去。”

    “是吗?”子孤熙仍有些怀疑。

    “我想学汉文。”霍萨兹尔一边说着,一边垂下眼,没有和子孤熙继续对视,“我的汉语水平只维持在听懂和简单的对话我想试着读写,可以吗?”

    “行啊。”子孤熙饶有玩味地听着他的话,怪不得霍萨兹尔今天反常地讨好。

    于是子孤熙伸手拿起了不远处案台上,霍萨兹尔那支用来画画的毛笔。

    是夜,温泉水声应时响起。这是个夜色浓重的初春季节。

    流畅飘逸的飞白,缱绻柔媚的花鸟,筋骨分明的瘦金。

    霍萨兹尔成了子孤熙用来提笔写诗的一张白纸,他想在什么地方落下一笔就落下一笔

    ——无论是正规的印章;浓厚的留白;还是笔尖的起承转合;书法技巧的清骨瘦肉。

    “别动。”他拍了一下霍萨兹尔的脸,“写诗的时候,我可不喜欢用红成这样的纸张,弄得像是大婚时写的合欢贴,也太艳了吧。”

    霍萨兹尔浑身发抖,也不知道是因为对方的话生气还是因为别的,他抬起手腕看着子孤熙写的字:“这个念什么?”

    “云鬓花颜金步摇。”

    “这个呢?”他举起了另一只手腕。

    “芙蓉帐暖度春宵。”

    笔触蘸墨,脖颈上写簪花小楷的“春宵苦短日高起”和“从此君王不早朝”,脸颊上写宫体的“承欢侍宴无闲暇”和“春从春游夜专夜”。

    “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子孤熙最后一笔落下,在霍萨兹尔耳边说道:“背吧,学汉语的经历苦着呢。”

    ——

    步良媛自来到贺仙宫后的整整一个月内都无闲暇之日,深得殿下宠爱。直到二月初三那日清晨,良媛大病了一场,卧病在床,高烧不退。

    也是正巧今日,郑王殿下的禁朝期结束。

【第十二章】() 
快三年半了,子孤熙终于回到了东极宫巍峨的永明殿上。

    即墨城倚海而建,地处东海之滨,是历来朝代中鲜有的临海首都。

    海浪湃啸声夹杂着早朝时的朝铃声,竟有种静谧庄严的肃穆感。仿佛以即墨城为中心,恢弘正不断向外扩张。行步在东极宫广场的百官们只感受到境界的空旷,以及自己的渺小。

    百官朝服袖口上都绣着平朝的国花地涌金莲,胸前则绣平朝的国鸟凤头燕鸥。

    平朝喜欢把凤头燕鸥称为“高髻娥”,因为凤头燕鸥头冠漆黑如鬓,宛如一个个梳着高高发髻,长袖如流云的宫娥。

    它们只出没在东极宫附近,因而有宫花妙人化身的美名。凤头燕鸥成列规整,展翅凌空于天上,撞破了上朝时的明钟声。

    等参拜完皇帝后,子孤熙抬起头来,他虽回归朝堂,但监国的位置目前还是宋王担任。

    子孤熙头一次站在群臣的第二排,而他前方宋王正滔滔不绝地阐述那个所谓的新变法。

    “我朝前期连年征战,财政发展滞慢,因此天和帝时代推行商贸自由,鼓励商人们自主运作市场。等市场发展至鼎盛期时,再向他们索要高额的税款。”

    宋王正朝着文武大臣们展示户部今年的市价收支录和赋役记。

    “虽然此举使我朝国库日渐丰盈,但商贸过于开放,中央缺乏对市场的调度,商人们为了尽快添补每年上交的高额税款,在春秋两季肆意调整物价,从中折转的利润竟高于原先的二到五倍不止”

    长篇大论。

    子孤熙听得头疼,他并不擅长内政。户部的那些冗杂的人文商贸,正是他能力欠缺的。

    子孤熙的才华是国与国之间的博弈,是战场上的秣马厉兵,这些宛若绣花一样细致的内政活计,他确实干不来。

    好不容易宋王把提案做了收尾——最后的结论是回收限制商人对市场的自由调度权,将财政法重新梳理,对基层的生产业推广福利,更改纳税法。

    “尽快实施吧。”皇帝坐在高殿上,朝着宋王皓赞许地点头。

    宋王皓今年才十八岁出头,刚刚正式接触政务。他对于朝野上的拉帮结派漠不关心,却把这个临时的监国职位做的尽职尽责。

    宋王的确能力出众,尤其是在内政和民生方面,是不可多得的良才。

    想到这里,皇帝垂眸,看了一眼郑王熙。

    郑王站在宋王身后,面不改色。皇帝太清楚子孤熙那点小心思了。

    若宋王皓是通才,那郑王熙未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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