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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界第一人-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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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就发现同窗们对他的存在,安之若素一视同仁,这一切都昭示着没人质疑他是凡人这件事绝非偶然。

    他看着吃得忘我而开心的夕成玦,忽然问道:“夕老弟,你看我是什么修为?”

    以他对这位傻白甜小少爷的了解,直接问才是最好的解决之道,拐弯抹角的试探没意义,毕竟对方根本不懂套路。

    夕成玦顿时觉得烤鸭不香了,摇摇头,老实地说道:“我看不出胡仙兄的修为。”

    “嗯?”胡不归听出蹊跷,不露声色的让他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能来通天仙宗至少要是地仙级别的修为,不然根本无法催动符纸鹤,仙宗内别的同窗修为都与我在伯仲间,但大家都知道你化为凡人是压制仙力苦修,恕我才疏学浅,竟是完全看不出你本来的修为,应该至少要比我高上一两个层次吧?”夕成玦不是很确定的回答,在年轻一辈的仙君里,他算是修为尚可,却看不穿眼前这位的修为。

    人总是会恐惧未知的东西,既然至少是地仙级的才能进入仙宗,那对方认为自己看不破的等级的,至少就是天仙,大罗金仙,甚至混元大罗金仙的境界。

    大罗金仙居于三十六天内最高的大罗天,不老不死永生不灭,仙境极乐无所忧愁。

    对仙人而言,世间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在时间长河中不过过眼云烟,只有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才是永恒的追求。

    强者为尊,尤其是甘于摈弃本来身份,假做红尘凡人居于地界,磨练心性毅力是一件很值得尊崇的事。

    千年之前,一场仙魔大战之后,上古老神尊都踪影全无,隐匿于世间,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或是后裔身居何处。

    夕成玦心思单纯,但大智若愚绝非呆子,他只秉承一个原则,凡是被宗主镇元子招入通天仙宗的,绝对是有不凡来历的。

    “嗯。”内心早已乐开花的胡不归,装作若无其事,淡定从容地拍拍夕成玦的肩膀,说道:“我的修为也没什么,你以后自会知道。”

    原来还有这种设定,也就是说,所有通天仙宗的弟子都看得出他是凡人,但是却是都认为他压制了修为,而又因为看不出本来的仙阶而不敢轻易得罪。

    胡不归现在倒是真的希望早日能见到通天仙宗的宗主镇元子,问一问他以后的该当如何修炼。

    毕竟优势很明显,能穿梭两界不说,仅凭直播吸纳灵气这一点来说,恐怕将来他的成就是无人能望其项背。

    毕竟人的念力是无穷的,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七龙珠》里向天地万物借一点元气的孙悟空。

    很快就又被把这个念头抛之脑后,孙悟空的方法太lo,元气弹只能当武器用,而他是真的能将得来的灵气为己所用。

    而且他的机缘福泽深厚,别的不说,就说眼前这这一方已经属于他的洞天福地面积,灵气之充裕程度却比通天仙宗内任何宝地都强上不知道多少倍。

    他误打误撞带着夕成玦朝这里走时,总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异感应,仿佛这洞天福地在这里空置了不知多少岁月,就是等待他来开启。

    此间一花一木,一草一石,看上去都亲切熟悉,就好像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尤其是那间石屋,冥冥之中仿佛在告知他,这里就是最佳的无人打扰的筑基地点。

    胡不归闭目片刻,福至心灵,他拍了拍夕成玦肩膀说:“等下不要打扰我。”

    随即就站起身来,缓缓一步一步走向石屋,推开木门之后,发现室内洁净异常,不见任何灰尘土迹,家具陈设一应俱全,正中一张看上去十分舒适的大床,床褥精雅,垂着青烟似的幔帐。

    他坐了上去,心中平安宁静,若有所感,丹田里的灵气缓缓在周身经脉之间运转。

第71章 百日得筑基() 
胡不归练气大圆满已经很久,经脉在每次直播的时候都会被拓宽和加强,只是丹田之中的灵气如水满则溢,多存一点也是不能。

    距离他第一次感受到经脉中的灵气,时间只过去了短短一个多月,这种境界的提升速度,据书中仙所说,除了生而为神的仙人,凡人成仙者之中,古往今来,仅此一人,是为第一人。

    从匕首储物空间里将存下的仙珠统统取出,精致浑圆的小球约摸有一千多颗,每一一枚至少可抵一年的修为。

    这张床很是奇异,处处发散一种让他安心的气泽,盘腿端坐其上,瞬时间就仿佛返回了心思澄清,不然尘埃的婴儿时期,胸中一丝杂念也无。

    胡不归一口吞下贼道三痴那里买回的筑基丹,顿时体内灵气暴涨,以一种不受控的奔腾姿在经脉四处流窜游走。

    他按照书中仙所授的筑基之法,不运起灵气相抗,而是从丹田之中抽出一股气机来引导这股外来的灵气。

    灵气所到之处经脉逐一拓宽,每有灵气不继,就以神识寻找仙珠的光点,仙子感应到他的灵气漂浮在空中,渐渐地一点点游走在体外无法吸纳的仙珠,氤氲汇聚成为气雾状,轻而舒缓滋养着四肢百骸,最终汇聚丹田。

    丹田转化灵气的效率和速度和修仙者的自身资质有关,所以能筑基者万中无一,筑基成功后再无寸进的更是数不胜数。

    胡不归以神识内视,可见丹田内府本是一团虚无缥缈的灵气团,渐渐缩如莲子大小,而纳入体内的灵气越挤越密,终于等到完全再也容纳不下之时。

    异像陡生。

    夕成玦静静伫立在石屋两丈远的地方为他护法,忽然石屋腾起遮天蔽日的紫气,玉兰花树陡然抽出新枝,生出如雪的花苞瞬间怒发。

    他惊讶于洞天福地里这祥瑞异象,却不懂一种无形赫赫威压来自何处。

    终于他抵挡不住那阵越来越强烈心中悸动,单膝跪地手抚于胸表示臣服,垂下眼帘不敢与那威压相抗。

    因为他虔诚低头不敢仰视,是以不曾看到,有一个瞬间,石屋上空现出一双冷冽而宁静的兽瞳,稍纵即逝,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而与此同时,身处石屋的胡不归体内润泽的灵气犹如海绵吸饱了水,再也多容纳不了一分。

    滴答。

    最初是灵气像一颗雨滴般落入丹田,而他体内生出紫气将其层层包裹,那一滴滴灵气变成紫色水流,如海纳百川一般汇入丹田内府,他浑身上下被那层紫气笼罩,如仙似圣。

    胡不归脑中轰然一响,许多昔日往事如同快速播放片花一般掠过脑海,福利院的老师帮他梳理蓬乱的头发,奶奶煮好饭看他吃时慈祥的脸,无父无母被迫懂事不敢询问大人的心酸,跟陈小沉穿着国粹校服在操场上跑步,被表哥抢走吉他时少年屋内的愤懑,让大伯从家里轰走时强做欢颜,昨晚陈小沉换上晚装出现时那一刻的惊艳和怦然心动。

    最后一个画面竟是属于这片洞天福地,风清月白,花树玲珑,两个小孩在树下淘气的追逐。

    他心神一凛,暗想难道这是此间原本主人的记忆,待再仔细搜寻之时,就杳然无踪,再也无法捕捉到那个画面。

    胡不归收了神识,徐徐睁开双眼,发现周身诸物仿佛都平添斑斓而分明的色彩,每一丝纹理都纤毫必现。

    我,这是筑基成功了嘛?

    原来看着平平无奇的室内器物,竟然每一件都蕴含着淡淡的光华,看来此间上一任主人遗留的宝物并不少。

    刚才在花树下追逐嬉戏的一对小孩,虽然只出现了一刹那,而且只有背影,但从发髻的样式看来,应当是一男一女,只是不知道哪一位才是此间的原本的主人。

    他站起身来,轻轻抚摸桌上的玉纸镇,是一方雕琢光润的毫无花巧的山字纸镇,却无法辨认前主是男是女。

    那玉纸镇触手升温,胡不归这才发现,他无论是神识,灵觉,皮肤的触觉,都远远胜过从前,不可同日而语。

    脑海中响起书中仙的声音:“恭喜仙尊成功筑基,你现在已经可以用神识探看地书内的空间,亦能随意调用地书内的物品。”

    这倒是件正经事,胡不归将神识凝聚成一线,探入手腕上的地书的空间之中。

    地书的空间比他想象之中要大上无数倍,到处满满当当摆着放玉简的书架。

    书架形状大小瞧着和琅琊石洞的差不多,而且存储量庞大的惊人,恐怕藏书量也不逊色于前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外面摆放着他以前去南云收回的翡翠原石,还有一摞影像符,上面压着他旧手机。

    一见了书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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