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牧给汉克带来一块,他自己也是一块,但有两片鱼排。借了汉克的酒精锅,熬鱼排烫。叶牧拿的是一块精华,鱼肚皮肉则用木棍串起来,拿到一边和大伙烤了起来。
金线鱼的肉嫩到让人发指,鱼肉中还有脂肪,特别是鱼肚皮的那一片肉。
鱼肉放到火上,一接触火,便有一股香气溢出,还冒出白色的油脂。喷香四溢,让人有流口水的冲动。
“好香!”
“太香了,让人食指大动。”
叶牧见自己的烤鱼变得金黄,连忙拿了下来,同时出言提醒道:“烤的金黄就差不多了。”
叶牧拿出盐巴和一早准备的辣椒面,涂抹了上去,道:“我这里有盐巴和辣椒,谁要的过来拿。”
“我要盐巴……”
“我要盐巴和一点辣椒。”
烤鱼这里已经开动了,那位无法形容的美味,内敛的香气。烤鱼外面金黄,有一点酥脆。里面细嫩柔滑,有入口即化的感觉,咬开外面酥皮,内敛的香气一瞬间爆发出来,在口齿和舌头上打转。
“呼~买噶的!烫死我了。”
“呜呜,好香,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另外一边,选择清水煮鱼的康纳特嗅着香味颇为羡慕,早知道也选择烤鱼了。不过很快的,烤鱼吃个一干二净,锅里咕咕冒着气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烤鱼能够锁住香味,清水煮鱼则是释放香味,将鱼肉的精华融化到烫里。
“嗨,伙计。你的烫变色了。”
“没事,多煮一会,闻着香。”康纳特用洗干净的树枝搅动了一下鱼汤:“老板,你那里还有盐巴吗?”
“还剩下一点。”叶牧把剩下一点点盐巴都给了康纳特,道:“这个鱼越煮越香,但是不能过了,等香味稍淡,鱼汤变成牛奶白的凝脂状态,味道最好。”
“OK,我一直盯着。”康纳特吞了一口唾沫,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锅。
另外一边,酒精锅煮的鱼骨头,烫已经变白,香味正式诱人。一边,雪橇三傻留着哈喇子,就连体态最是优美的萨摩耶都笑着像个白痴,吐出舌头。
看着差不多了,叶牧把鱼骨头丢给三傻,其它狗狗看见以后一阵狂吠。
叶牧哈哈一笑,把酒精锅端到一边,招呼大家过来喝汤。
两条鱼的鱼骨,要不是酒精锅太小,还能熬更多的鱼汤。就连还在熬鱼汤的康纳特都跑了来,七个人,每人分了一小杯。虽然没有盐巴,可是鱼汤里有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很香,很鲜。
鱼肉吃过了,鱼汤也喝了,大家胃口被提升了起来,正准备吃面包汉堡。
康纳特的鱼汤终于熬制出来,不出所料,鱼肉融化了,在汤汁里。他试了试在汉堡里涂抹上浓浓的鱼汤,咬上一口,眼睛顿时一亮,道:“大家过来尝尝,在汉堡或者面包里加上一点鱼汤,美味极了。”
康纳特分享出去大半的鱼汤。
一顿午餐,大家享受了前所未有的味觉体验。
“各位,我想把金线鱼保护起来。之前发现金线鱼以后,我找了很多鱼类的书籍,基本可以确认,这是一种还未被人们发现的鱼。雷特,有兴趣在农场工作吗?”叶牧看向雷特,问道。
“当然。之所以没有出去找工作是因为父亲说明年春天您还会招聘人员……”雷特抓了抓头发,笑着道。
“是这样的,我想招聘六到九人的山林看护。巡视三条溪河,主要是记录一下金线鱼的生活状况。我想,这个任务由你来负责。”
“我?可是我对鱼类的了解非常有限。”
“我会聘请淡水鱼养殖专家,你在农场长大,对山里的情况也了解,负责安全上的事情。”
“OK。”雷特笑着点头。
要准备回去了,虽然没有打到猎物,大家兴致却是不减。
从一线天出来,大家说说笑笑,期间有发现几只白尾鹿,是母鹿,没有鹿角的那种。大家也没有狩猎的心思……
差不多是两个小时的路程,到停车的地方,却意外的有了惊喜。
一只成年的公驼鹿,体长接近三米,肩高差不多有两米。要不是它头顶分叉的鹿角,看上去就和骡子一样。
这是一只年老的驼鹿,汉克做了一个静声的动作,大家悄悄靠近,拿起枪。
叶牧也拉开了保险,瞄准脱落的头部,不想它遭太多罪,准备一枪毙命。
汉克竖起三根指头,三、二、一。
加上叶牧,一共八个人同时开枪,真有枪战片的感觉。
枪声响,驼鹿跑出去两三步就栽倒地上。捕猎成功……
第三十四节:重口味美食()
北美驼鹿,世界上最大的鹿。
叶牧他们猎到的这头,体重达到了六百公斤,要三四个成年人合力才能抬起来。
打到的鹿是当场毙命,汉克拿出刀子,给鹿放了血。
“觉得很残忍?”汉克收起刀子,问道。
“嗯,还不太习惯吧。”叶牧点了点头,他买了枪,练习枪法,打猎。打野兔子的时候心里便不太好受了,更别说大型动物了。
“呵呵……”汉克笑了笑,拍一拍叶牧的肩膀,道:“除了纯白色驼鹿象征神物,其他驼鹿都不再保护范围。要知道蒙大拿州驼鹿的数量也是不少,驼鹿因为身体结构原因,在走上公路,如果被车撞了以后,这场交通事故往往非常惨烈。”
汉克说了几起因为驼鹿造成的交通事故,驼鹿的四肢比较细,被车撞了以后,它沉重的身体会撞向挡风玻璃,这种情况,汽车内的安全气囊未必能和平时一样弹出。蒙大拿州,每年因为驼鹿照成的交通事故多达百起以上。对了,不要问撞死驼鹿以后能不能带回家吃,这种问题非常让人无语,撞上驼鹿的驾驶者大部分都死了,不死的也是重伤。
“那也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叶牧无语,道。
“我们猎杀,同时也在保护。人与自然,动物与自然,需要维持一定的平衡。每年,我们只捕猎一定数量,维持鹿群的数量,让它们不至于过度繁殖……我们农场里生活的驼鹿和白尾鹿已经到达了临界点,如果不人为控制数量,数量再多的话,对农场来说是一大威胁。数量过多,它们本身也容易诱发流行病。”
叶牧点点头,道:“以前没打过猎,慢慢就习惯了。”
“农场有十七万英亩山区,最适合白尾鹿和驼鹿生存的环境只有不到十万英亩。一般来说,二十英亩生活一只白尾鹿,三十到五十英亩生活一只驼鹿。农场山区里的野生白尾鹿和驼鹿数量已经严重超过了预期,野生驼鹿的数量远远超过了五百头,雪季来临前,我们计划捕杀至少二十头公鹿。对了,山里还有野猪,这家伙危害更大。”
“北美野猪?发狂起来黑熊都要畏惧三分的品种?”叶牧不喜欢捕猎野鹿,但对臭名昭著的野猪可不会有一点同情心。
“就是它了。野猪适合生存的环境很广……美国野猪是从其他国家进口来的,但长期的繁殖,也没有天敌,野猪过度繁殖已经成为灾害。根据今年的野生动物统计组织公布的数量,美国的野猪数量已经超越了七百万头。而且生活的地区相对集中……”汉克说道摊了摊手,道:“蒙大拿州,野生动物比人多可不是网络段子。蒙大拿州的土壤,几乎绝大多数动物都能在这里生存繁衍。”
叶牧小时候在老家见到过野猪,只记得味道很好:“希望能打到几头,野猪肉味道比起鹿肉,味道还是不错的。”
“嗯哼,味道不错,这家伙的性情也凶猛,要是近距离,一枪没毙命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对了,每年五月份到七月份的时间,野猪还会从山里出来,到田里吃麦子。如果看到野猪,最好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试着赶它走,那只会激怒它。”汉克清洗干净刀子,想了想,道:“以前,农场里有两架直升机,我们打猎的时候有直升机搜寻猎物。同时,直升机还用来驱赶野生动物,应对可能突发的状况。”
汉克说了一些五六月份的大麦嫩绿,吸引山里动物出来寻食。嫩嫩的大麦秧子,对野鹿、野猪,还有其它野生动物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以至于靠近山区的麦田,即便围有铁丝网,也难以防范。直升机的存在不仅仅应对野生动物和突发情况下充当交通工具,最主要用途还是观察作物的生长情况和使用直升机旋翼产生的风力帮助大麦更好授粉……
“直升机我已经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