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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你又背着我弄什么生物研究?”凯丽顿时杏目圆凳,对这个年轻男子很头痛,三天二头的弄一些动物实验,就在去年,他研究了一只猩猩的基因,生生的将这只猩猩给强化了。
这个实验者差点被强化的猩猩给摧毁破坏了,最后只能用热武器将这只强化发狂的猩猩给打死。
一想起来,凯丽还心有余悸。
第二百九十章 天蚁()
“处长,你先别生气,我这次研究出来的生物,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可以当做生化武器!”
司徒慕斯越说越兴奋,迫不及待想向世人展现自己天才的劳动成果。
凯里脸色越发的难看,连生化武器都出来了,他想干嘛啊。
她太清楚自己眼前站着苍白男子是一个怎样的变态,不但对生物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更重要他还是一个神秘的控兽师,但最让凯里担心的是司徒慕斯其实就是一个疯子。
别看他清清瘦瘦,疯狂起来,谁都拦不住,都说天才一般都是疯子,凯丽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处长,我带你去C…T实验室!”司徒慕斯二话不说的拉着凯丽就朝着某一个密室而去。
半晌之后,凯丽走进了C…T实验室,入眼的某个地方让她的眼眸出现了惊恐之色。
那是一个密封的空间,用超强防盗玻璃隔绝起来,满玻璃上都是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爬行小生物,由于数量太多,太密集,凯丽纵然身为生物部分的处长,既然一时半刻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慕斯,你又弄什么鬼,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莫名的,凯丽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种预感,从见到这个疯子开始就产生了。
“处长,你等等!”
司徒慕斯走密封的防盗门前,在密码门上按了几个按键,噌。。。,门开了,他迅速的进去,奇快无比的捉了里面一个小东西,就出来了。
随后,慕斯将抓来的小东西放到了一个小型的密封玻璃缸中,只见那小东西在玻璃缸中横冲直撞,居然能撞的玻璃缸挪动。
这。。。!
凯丽吸了一口冷气,茫然失措,像个泥塑木雕的人,里面分明一只15cm的纤小生物,居然有那么大的力量。
细细看去,凯丽惊呼一声:“这是白蚁!”
小东西样子跟蚂蚁差不多,但有一对小翅膀,那么便是白蚁了。
白蚁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昆虫,是属于较低级的半变态昆虫,一般人家发现这种小昆虫,还不敢自己处理,而是请专业人士来清除。
这种半变态的昆虫在二亿年前就出现了,直到现在还相安无事的活着,恐龙都灭绝的连渣都不剩,它还一直繁衍着,别看小,但生命力却很惊人。
另外白蚁是动物世界的建筑大师,它们建造的标志性土丘高度可达到3米以上,对于这些纤小生物,3米以上可以称之为摩天楼了,采用白蚁嚼碎的树枝、泥土和粪便建造,内部环境非常舒适。
白蚁建造的土丘通风堪称完美,犹如安装空调一般,同时也可收集冷凝的水滴,一些蚁**甚至还建有“真菌农场”。
非常非常的了不起,但白蚁跟蚂蚁不同,极少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凯丽看到玻璃缸中的小东西,第一联想就是白蚁,但旋即她自己就否认了,白蚁没有那么强的力量跟飞行的速度。
玻璃缸中的小东西简直就是在里面闪来闪去,让人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更为重要的是,凯丽知道白蚁,虽然有一对翅膀,但它的翅膀是非常非常的脆弱的,几乎是一碰就掉。
哪能像玻璃缸里的小东西,横冲直闯,况且体型也要比一般的白蚁要大的多。
“慕斯,这到底是什么!”凯丽懒的在猜想了,干脆问这个始作俑者。
司徒慕斯自信的笑了笑,从白马挂的口袋中拿出了一瓶小型的喷雾,然后又从旁边拿来了两个防毒面具,他自己先带了起来,凯丽毕竟是生物部的处长,见多识广,也跟着带起来,面对这个疯子,你最好不要跟他对着干,那样没什么好果子吃。
“你手中拿的是杀虫剂?!”
“聪明!”司徒慕斯掀开眼,眼底兴奋闪过,道:“这是DDT,超强杀虫剂,世界上任何的昆虫,都无法在它的手中活命!”
说着,司徒慕斯就朝着里面的小东西喷了几下喷雾,出来的气体既然是暗黑色的,可见这个杀虫剂有多可怕,有多毒。
喷雾对着小东西一喷,小东西立刻就安静了下来,趴到了地面,煽动了几下翅膀。
凯丽聚精会神的看着,DDT这种超强杀虫剂她太了解了,外界想买都买不到,是限制买卖的,不但对昆虫有着致命的杀伤力,就算对人喷几下,那么人也会顷刻间死亡。
区区一个15cm的小动物,哪怕是粘到一丢丢,恐怕也足够它死上,上百回了。
对于慕斯喷到那好几下,凯丽觉得完全是浪费。
但很快,凯丽的眼睛收缩了起来,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那小东西被DDT喷了好几下,而且玻璃缸中都是DDT的气味,它就安静了一下,随后又生龙活虎的飞动起来,在玻璃缸中再次横冲直闯。
这怎么可能!
凯丽诧异万分,就慕斯喷的那几下暗黑气体,就算是一个人,也足够杀死了。
这个长的像白蚁的小东西居然抗过去了,不但活下来,而且跟没事人一样,丝毫不受影响。
这也太可怕了吧。
“它居然能抵抗超强杀虫剂,这到底是什么生物!”凯丽正色起来,一双眼眸透着英气,逼问慕斯。
司徒慕斯傲然道:“我研究改造的生物,岂能轻易的死,我称它为天蚁!”
“天蚁?!”凯丽惊呼起来,什么样的生物,能配的上一个天字。
“我的天蚁是混种,说的再大胆点,就是变异混种,它体内有多种基因的存在!”司徒慕斯像在跟别人炫耀自己心爱的玩具,道:“你别看它小,但它的破坏力跟生命力一样的惊人可怕!”
“变异混种?你给我说清楚点!”凯丽蹙眉。
“处长你应该知道行军蚁吧!”
行军蚁!
凯丽闻言脸色顿时苍白起来,这种蚁类她岂能不知道,名气大的很,而且是恶名昭彰。
这种生物群居而行,规模几百万,所到之处,那叫一个寸草不生。
第二百九十一章 疯子的想法()
行军蚁的捕猎能力惊人,通常是组成一个大军队捕猎,长度蔓延覆盖几公里,它们一遇到猎物便会用颚把猎物撕碎。
蟋蟀、蚱蜢等身体比它们大上百倍千倍的大块头,都是行军蚁的美食,虽然一只蟋蟀很有力气,对付一只行军蚁两只行军蚁很有把握,但是当成百上千只行军蚁源源不断的迅速爬上它的身体咬它的时候,它最后也只要被不甘的消灭掉。
电视上介绍说,甚至一头猪或者豹子碰到行军蚁,半天内也能被吃的只剩下骨头。
有传闻说行军蚁是最为可怕的昆虫,它们结成数以万计的大群,遇人杀人,遇佛杀佛,连豹子和蟒蛇都会被它们啃为白骨。
行军蚁之所以这么厉害,一是因为它们数量多,二是因为它们的唾液里有毒,猎物被咬伤后,很快就被麻醉失去抵抗力了,行军蚁一个小时可以移动20米左右。
狮子、老虎、熊没什么可怕,就连我们这些以好战著称的人类也不足为惧,若论作战之道,只有行军蚁才会让你胆寒心颤,吓出一身冷汗。
这些优秀的战士披坚执锐,躯壳硬似铁甲,大颚利如弯刀,以蚁海战术采取攻势,数量之大超乎想象,倚仗势众砍劈削切,即使体型远胜它们的猎物也得碎尸刀下。
试想一大群人在猛犸象脚边挥舞长矛的景象,行军蚁大举进攻捕鸟蛛或者蝎子时,双方比例之悬殊正是如此。
每天,行军蚁群能在数万场这样的厮杀中取胜,但实际它们也就只能用数量取胜,本体太小,小到就算用一滴水都能给冲走。
甚至有人说行军蚁生活在沙漠中,以黄金为食。
这种说法是扯淡,生物当然不能靠重金属单质获得能量,蚂蚁吃不了黄金,但关于蚂蚁,沙漠和黄金的传说古而有之。
世界上有一种掘金蚁的传说,传说这种蚂蚁体型比狐狸还大,能挖出地下埋藏的金矿,印度人会骑着骆驼来偷它们的金子,然后掉头就跑,因为掘金蚁的速度之快举世无双。
关于行军蚁的传说太多了,凯丽转念间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