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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田女-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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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脚下,果然不同凡响。虽然目前大陆上还分为几个国家,但是相比较而言,唐国已经算是一个大国了,目前又处于领先地位,这京城自然也建得分外的繁华。

    等到招弟看到那巍峨的城墙时,即使她上辈子故宫天安门都去过,依然为这城墙所震撼,大概是因为这辈子第一次见这样的吧,跟其他城市一对比,可不就觉得这才是天子脚下的气派么!

    一进城门,何先生就与招弟她们分开了,不过何先生体贴的让林二跟着她们,先把她们送到一家客栈安顿好,然后才让林二驾着她们的马车直接把货送到府里。

    林二跟她们差不多,虽然跑了几次了,不过京城依然不熟,招弟也就没有多麻烦他,鼻子下面就是路,何况住进了客栈,跟小二哥打听打听,什么不比林二靠谱啊!

    林二告辞之后,招弟三人先要了水好好的洗去了一身的风尘,填饱了自己的肚子,跟小二哥问清楚了大致的方位,才出门准备好好的逛下京城。

    京城繁华而热闹,街上人很多,形形色色的,钱芳儿跟狗蛋两个土包子很快就觉得眼睛不够用了,别人身上穿的衣服漂亮,他们要盯着,街边的小吃看上去好好吃,他们要盯着,扛着个草把卖糖葫芦的,举着个小幡算命的,挑着五颜六色针头线脑把拨浪鼓甩得“咚咚咚”响的货郎。。。。。。。他们全都要盯着人家看半天,实在是有够失礼,招弟简直要被他们俩气笑,好歹收敛点行不?没看被他们盯着的人每个都快恼了吗!

    招弟他们进城的时候是刚刚过午,在客栈里面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就出来了,结果这一逛就逛到了太阳落山,钱芳儿跟狗蛋两个还意犹未尽,磨磨蹭蹭的不想回去。

    招弟的脚快痛死了,脚上的布鞋虽然做得舒适,但是,要想走远路就得穿纳得厚厚的千层底,怎么能够跟轻得防护没有重量的聚酯底相比呢?

    虽然她曾经也是逛街就不累组织的一员,但是跟着少见多怪二人组一起,至少要分出一半的心神来盯着他们,自然就没有那么愉悦的体验了,何况,真在京城里把她重点关注的几个地方逛了,这心情也就不美丽起来。

    当然,这京城再繁华也没办法跟招弟那时候的一个普通中等城市比,但是,比现在京城里有的东西更先进更好的东西,招弟见过,但是她现在也弄不出来,而她那些在南安城里占得头筹的东西,在这里也不算什么了,目前还有市场,还能入得何先生这种大概呆惯了大地方的人的眼,也在只在一个新奇二字上了。

    过得几年,这新鲜感没有了,那些东西也就不值个什么了。

    以后的方向,要么开发更多的新产品,一直有新东西吸引住别人的视线,要么就把那些东西精益求精做到极致。

    分开的时候何先生说了,他需要办一些事情,大概会在京城呆个五天左右,她们也有充足的时间好好逛逛,即使这样,招弟也几乎是用拉的,才把那两个看啥都稀奇的人拉回了客栈。

    吃过晚饭,三个人要了热水好好的烫了个脚,虽然听小二哥说晚上京城里也有夜市会开得很晚,但是,坐着吃饭那短短的时间已经足够让她们体会到自己有多累了,夜市总在那里不会跑的,还是要先休息好才有精神啊!

    京城里存土寸金,即使这个客栈已经算大的了,但是占的面积其实也不宽,自然也不可能有单独的小院子了,她们要的是个套间,用屏风隔开,有两张床,倒是足够了。

    毕竟,赶路的时候,帐篷一搭,三个人就挤在地上就睡了也那么过了,现在这条件跟那比起来已经是一个天一个地了。

    虽然,在招弟的眼里,同样跟一路上她们所投宿的每一个客栈一样,根本达不到她的要求。

    甚至,招弟觉得,心理感觉还不如幕天席地的时候好呢!

    这时候的客栈,不要说跟后世的那些大酒店比了,就是小县城里的招待所那也是比不上的。被子不知道是盖了几个人了,大概上一个客人离开只要不脏他们就不会换的,最多敞着晒一晒就顶天了,要是碰上下雨的天气,那种又潮又有种怪味的感觉简直要逼疯人,招弟没有洁癖,自己感觉也是一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也受不了这时候的客栈。

    好在天气热,好在她们带了应付露营时的装备,把被子垫在身下,上面铺上自己的外套,再拿帐篷当被子,勉勉强强也能接受。

    而钱芳儿跟狗蛋则完全没有这个困扰,甚至还有些赞叹这些客栈舒适的,想想她们以前所处的环境,招弟默了。狗蛋就不必说了,钱芳儿所处的环境,也同样没有客栈里好。土房子虽说冬暖夏凉,但是潮气逼人,招弟收东西的时候到过别人家,看着她们的环境当时就觉得自家的条件简直跟神仙日子差不多了,由此可见农村生活的艰苦。

    但是,对于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来说,这客栈就真是很差劲了。这时候的大户人家出门,带的东西之多,跟搬了一次家也没有什么区别,大件的如铺笼罩盖,小件的如水盆马桶,全都要从自己家里带,所以这时候的人难得出门呢,不只是交通工具的问题,实在是出一次门,太麻烦太麻烦了,麻烦到只要想想就觉得还不如就呆在家里的好。

    大户人家出行,到另外一个城市,如果有认识的人,一般都是借住在亲戚家里,实在无人可投必须得住客栈的,那就是几乎把客栈里的东西全换上一遍,全换成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夸张点的甚至自己吃的喝的也全是自家带出来的,就借用一下客栈的地方而已。

    招弟的目标就是打造一个如同现代酒店般,比自己家里还方便的五星级客栈,并且要把它办成一个全国知名的连锁店,别人就算看了也模仿不了的地方。

    让每个人的出行尽量轻松方便,多的不敢说,达到随身一个行囊就行的地步还是可以的。

    路上实在太累,下午又花了太多精力,一沾枕,三人很快就睡沉了,几乎梦都没做一个,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睡得好,恢复的就好。钱芳儿是一睁开眼睛就神采奕奕了,一直跟狗蛋在那叽叽喳喳,听说哪里怎么怎么样,又听说哪里哪里又特别出门,不去一趟简直就白来一趟京城,招弟被她如此直白的旁敲侧击闹得没了脾气,吃过早饭就遂了她愿,几个人出门换了个地方逛。

    昨天逛的地方类似于小吃一条街,那边都是一些吃的,今天去的是小二推荐的用品一条街,笔墨纸砚布匹首饰全都在这条街上。

    这地方的伙计就不象昨天那里那么热情了,恨不得出来把人拉进自己的店。这边更注重隐私,客人进门招呼之后,就看客人的意愿,有需要推荐的,则有一个口才不错的伙计给他介绍自家的产品,如果客人想自己看看的呢,也不会打扰客人,但是却不是不管客人,而是会留意客人的需要,在发现客人看中什么东西之后及时上前,这服务水平,招弟也要给他们打个满分。

    但是,这些全都是对待他们觉得值得的客人的!

    京城里的伙计眼光可毒了,虽然大概是被一些有特殊癖好喜欢装穷的大人物教训过,现在没有什么如同小城市里“狗眼看人低”简单粗暴把客人赶出门的伙计,但是,对于他们觉得没有钱只是过来看稀奇的人,他们是难得来招呼不会浪费自己时间的。

    招弟三人,横看竖看,那都不像是会买东西的人,他们自然不会看错,招弟还好,这些东西都是她看不上眼的,她来,那是真的跟伙计们防备的一样,就是来“看看”的,在她那个年代,是店家会在门上贴一张警告“同行自重”里的“同行”。

    而钱芳儿跟狗蛋那就是真的缩手缩脚,畏头畏尾了,特别是这边的东西价值较高,那价格吗,自然也很有看头,她们就更是恨不得离得远远的了,就怕经过那里出点什么事情赖上自家。

    招弟发现了他们的不自在,但是没有办法,她难得出门,这些本来就是她极想知道的,是她这次出门最重要的目的,而在京城里人生地不熟的,她肯定也不能放他们自己去逛,也只有委屈他们一下了。

    进纸笔铺子还好,招弟略翻一翻书本就知道,这时候已经有了印刷术,稍稍跟老板打听一下销量,就知道这不是雕版能够做到的事情,必然活字印刷术也已经出现了,她是没办法弄个活字出来赚钱的了,招弟也没有太失望,当她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玉米与土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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