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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人的婚姻却是推迟了三年,这是唐水心提出来的,因为表哥秦汉的尸骨未寒,她没有心情和精力花费在这上面,两家人以及彻底改名木战的木辰表示同意,一起给秦汉过完了头七,守墓三年,墓并不是空的,里面埋葬的是一副鱼骨。
三年后,唐水心已是开阳初期圆满。木战则更进一步,突破开阳中期,毕竟,两家都是海外大族,各种修炼资源数不胜数。
结婚那天,两人是在秦汉的墓前携手拜了三拜,最后在众人的欢喜声中。步入洞房……
至于雪域宫,则是彻底销声匿迹。只是在两年前收了一次徒,就闭了宫门,毕竟自己所派出去的三十五位弟子,活着回来的寥寥无几,就连最被人段舒玄和君卿舞也是陨落其中。
听说雪域宫的副宫主,也就是风素素的师尊,那次同样赶到,却是没有找到素素的行迹,最后找到仅存的阳石询问。此时的阳石和季长风早已等在宫外,在寒风中跪了整整一个月,最后被冻的昏迷了过去,肌肉受寒气侵扰,留下病根,这才被自家长辈接了回去,自始至终。那位副宫主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从此,销声匿迹,再也没听过她收过其他徒弟。
反观阴尸宗,只是悄悄的将阳石的尸魁带了回去,不断祭炼着。也就在两年前,那具侵泡在碧绿沼泽的尸魁首次睁开了眼。
“秦汉,你我的仇才刚刚开始——”
圣皇阁,封玄奕自从知道秦汉的陨落后,独自在月下喝了七天七夜的酒,他本以为给了自己小师弟留下了一道护身符,应该可以保他平安。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当阳石被从雪域宫带回清醒后,首先便去寻找师尊,只可惜,再也没找到,师尊连一句话都没跟他说就离开了,待到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他也悄悄的离开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在封玄奕离开一月后,一名叫叶牧天的男子来到圣皇阁,得知离开后,颇有些气恼,问他到底去了哪里,宗内的一名和其要好的长老告诉他,是因为他的师弟陨落了,很有可能他去寻找自己的师尊去了。
“师弟,哪一位师弟?”叶牧天当然知道封玄奕在师门中排行老二,下面还有三个师弟呢。
“听说是一名叫秦汉的开阳圆满,陨落在了赤阳塔中,尸骨无存。”
叶牧天听闻,呆呆的站在原地半晌,很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自己的那位便宜‘大哥’,死了?
而在无尽海域中,有着一个极为强大的岛屿,不断吞并着周围的大小势力,短短时间,强者无数,他们虽不断争夺,扩大战争,但有一点却是始终没有放弃,每收纳一个势力,都将递给众人一个玉筒,问是否见过此人,只是五年来,所有人都没见过那个玉筒中的颇为英俊的少年。
同样,在遥远的第一山,秦峥和慕容雀终于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解开了心结,开开心心走到了一起,并在天香书院院长的帮助下突破到了开阳境,成为了周边城池最强悍的存在,就连手下的四大统领武藏雷震他们,也因为秦峥的指导,先后突破,一个边陲城池,就有着五大开阳,要知道,其余城池城主,顶多灵虚圆满,又怎敢与淮阳城相比,最后百城联盟,推举秦峥为盟主,共同守护这片土地。
五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突破开阳,也有一些起了分裂之心,但都被秦峥以雷霆手段镇压了下去,日常虽过的有些忙碌,但很充实,但闲暇时间,他还是静静的在夜幕下饮着酒。
“也不知那个臭小子跑到哪里去了,这么长时间也不回来。”
最后却是哈哈笑着,笑的眼泪都快出来的,他又想起了风家的一个传言,那个打伤了他们家小姐的夺舍少年……
慕容雀此时大着肚子自身后缓步走来,道趴在石桌上睡着的背影,长叹了一口,拿来一张毯子,悄悄盖在背上。
“没事的,你还有我,还有我们的……孩子。”
林阳翰早在秦峥突破开阳后不久就离开了,并将自己的书院以及叶牧天所留的东西都复制了一份给孙女诗诗和孙女婿陈枫就离开了,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路了。
林诗诗并不喜欢修炼,只喜欢诗词歌赋,陈枫为了诗诗,也是如此,借助着秦峥盟主的身份特权,在很多城池中都大开书院,将那些上不起学流浪的孩子都吸纳进来,教他们读书写字,甚至一些天赋好的,传授修炼基础心得,广结善缘,一时好评。
五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许多人都在变,五年前的那场战斗,渐渐被一些人遗忘,他们是刻意的去忘记,因为记得越深,越是心痛,那里,埋葬着自己的师兄师弟,自己的爱徒,以至于到后来,所有人都没明白,为什么赤阳塔会无故崩塌,很多东西都被数不尽的空间裂缝吞入,消失不见。
逝去的终归成了过去,人活一世,终归还是要朝前。
第二百三十一章 边陲小城()
异国的雪总是下的最早,甚至一些人压根还没准备好,冰冷的雪花便是飘飘洒洒了下来,只是一个夜晚,整片大地便是被裹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
一些人早早打开屋门,冷风夹杂着不多的雪花吹进来,让的主家一个哆嗦,赶紧关了门,回去穿早就准备好的棉衣棉靴。
“第一场雪呀。”
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对于虫子来说,它们已经冬眠了,你起得再早也是白搭。
当第一缕阳光以一种懒洋洋的姿势s向大地时,枝头的鸟儿已经起来了,站在被雪覆盖的枝头上喳喳叫着,时不时跳动两下,将积雪抖落下来,洒在包裹的紧紧行人头上,惹得一顿骂。
这是一个边陲小城,名字好像叫天灵城,或许是人杰地灵的意思吧,不过也应了它的名字,多年来,每个人都过得踏踏实实,很少有冲突,当然,这里指的冲突是强盗偷袭的方面。
一大清早,店铺该开张的开张,该叫卖的叫卖,短短时间,城池各街道上的雪几乎被熙熙攘攘的人给踩的扁扁的,紧贴在地面,奔跑中的孩子一不小心就是一个p股墩儿,不过并不疼,依旧兴高采烈的围在老人面前,看着他画糖人。
天灵城的雪每年都是这个时候下,所以该准备的一件也没落下,穿的吃的用的,样样俱全,这也算是一种适应吧。
隆丰客栈前,人们进进出出,店小二戴着手套和裘帽,时不时向手中哈着气,跺跺脚,看着其它小二在店里面忙忙碌碌,就不由一阵来气。
但看着眼前高高的蒸笼,闻着那不断四溢的馒头香气,他不由砸吧砸吧嘴。
感觉差不多熟了,他用多年的习惯。咳,就是左撇子一把掀开蒸笼,免得笼顶的水再流下去,看着那一个个饱满发亮。比楼顶的雪还松软的馒头,他很有成就感,这些都是他揉的、蒸的。
“哎~,刚出炉的新鲜馒头,松软香甜。客观客官,要不来两个,大清早带回去给老娘吃,绝对养胃。”
“这位大嫂,走那么快干嘛,我们隆丰客栈的馒头绝对实惠,比对面那家包子铺的r包子还好吃,你带回去几个给孩子吃呀。”
小二的嘴算是极溜的,这也是为什么老板将他派出来在外面伺候的原因。
早晨还未过,他已经零零散散卖了三屉馒头。剩下的两屉已经开始变冷了,早晨的任务已经完成,剩下的就该带回到里面,给其他人吃了。
就在他收拾时,旁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戴着一顶破碎的毡帽,两个脸蛋冻的通红,身上更是穿的极其单薄,又脏又旧,裤腿更是烂的没边。但也更衬托出那双没有穿鞋的小脚丫。
小二愣了愣,那女孩看了一眼小二,猛地两手抓起三个馒头就跑,或许是跑的太急。或许是雪太滑,让的她直接一个大马趴,馒头蹦蹦跳跳,散落在一旁,女孩顾不得身上疼痛,捡起离得最近的两个馒头就跑。一溜烟就消失在人群中。
店小二叹了一口气,走到旁边捡起那被孤零零丢掉的馒头,吃了吹,又擦了擦放回屉笼。
那个小女孩已经是第六次光顾他了,每一次都跑的很快,自己又有其它生意要照顾,便懒的理她,直至上一次,嗯,应该是三天前了,幸好自己早有准备,在她偷馒头的一瞬间,将早就准备好的木条从旁边抽了出来,啪的一下便是打在了她的两只手背上……
并不是他没有同情心,城里这么多乞丐,他能照顾的来吗?并且他也要生活,毕竟家里还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