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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回之。
…
院长的太太当晚自然是来看望了自己的老伴,院长老伴在一边又是着急,说好端端地怎么就犯了心脏病,一边又是骂,怎么那么不注意保健呢,亏得他自己是个医生。
然而,院长倒也是豁达,哈哈笑了两声,还差一点被自己笑声给呛到。
他的老伴硬是要陪他留下来过夜,院长直呼不用,并且给她吩咐了一个事。
他的老伴自然是应着了,回答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都没问题。
院长又是哈哈一笑,说自己的老伴想哪儿去,并吩咐她,让烧一锅白粥,明儿给他带来。
院长老伴也是惊讶,自己的老公居然要喝白粥,平时连清汤都不要喝的,居然要喝白粥。院长老伴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他有了这个想法。
院长却是卖了一个关子,说倒时候她就知道了。
一个晚上过去了,院长恢复地倒也不错,一早站在窗口弯弯腰,展展膀子的,看自己没什么大问题,就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早饭还没吃呢,就开始上班。他要抓紧时间把资料给钟会,并让钟会一早来寻他。
就在钟会刚到院长办公室的时候,院长夫人也提着白粥来到了院长的办公室。
“院。。。院长夫人。。早上好。”钟会支支吾吾地问着,对极少见到的院长夫人表示尊敬和慰问,他极少医院见过与院长夫人。
“诶,早,钟会是吧?我记得你,我们家老头子总是提起你的,一个劲儿夸你呢。”院长夫人一边看着钟会,一边摸摸自己手里的保温煲,“我这正好给我家老头子带了早饭,不过,可惜是白粥,你们年轻人也不爱吃吧。下次我再做些好吃的春卷,烧麦之类的,再给你们尝尝。”
两个人挤在了院长办公室相遇,钟会本来想要不要回避一下,不料,却被院长给叫住。
“都来了啊,都进来吧。”院长的话语,简单而不容抗拒。
一张大办公桌前正好两张椅子,钟会恭敬地坐在左边,院长夫人坐在右边,不过,她和快地又站起身子,口中说着:
“你这是不要命了啊,没休息多久就开始上班了啊。还奇怪地要喝白粥,白粥有什么营养啊?没的呀。”院长夫人开始着手打开保温煲,开始盛放白粥。
院长这休息了一宿之后,心情和面色似乎都不错,笑了两声之后说:“你啊,在外人面前就少说两句罢,还有多余的碗吗?给钟会也尝尝。”
“院长,不光是院长夫人,连我好像也记得,你不太爱吃清淡的东西,怎么忽然想喝起白粥来了。”钟会好奇地问了问。
“哎哟,这个煲正好配了两只碗,钟会啊,那你也一起吃一点吧。“顺便给他使了一个眼色,意思就是顺着他意思吧。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七十七章 难缠的人()
钟会见院长夫人这般说辞,也不好推辞,于是接受了她的这个好意。
院长这才娓娓道来他要喝白粥的原因,谈起昨日见到一个名为殷回之的人,说他挺有意思,以前也没见过,说不是学医的吧,却好像懂得那么点医术。
“那个叫殷回之的人挺有意思,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我,后来,就这么看了我两眼,就看出了毛病。还给我开了方子。”院长绘声绘色地和他夫人描述起来,精神好的昨天像没有发病似的,他继续说;“哈哈,有趣有趣,你呀,不知道我多久没见到过这样耿直的年轻人了。”
“你看你,一碗白粥就把你乐呵成这样了。他是从哪冒出的?”院长夫人边用盛着粥,边问道,扭头看向钟会,欲寻找答案。
“哦,他是夏珍珍的保镖。”钟会嘴角露出一抹不易觉察的微笑,说起来,他对回之还是颇有好感的,回之的身上的确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朴实之气,这在芝符宝实属难能可贵,这一点,光是从那日扶着老太太这件事就能看出来。
“一个保镖都能这么厉害啊?哦哟,不愧是夏珍珍的保镖。“院长夫人说完之而,露出了一抹神秘莫测的八卦脸色,对着自己的丈夫说:
这个夏珍珍,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夏建国的女儿吧?“
院长狐疑地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夫人,说:“对啊,就是她啊。“
“那真是不得了,自己的老爹这么厉害,还能做上外科医生,这个开后门可是开不来的呀。”院长夫人很是赞许,并且以自己所知道的情况,道出了自己的看法,可比那些看热闹的医生要来的中肯。
“那是啊,不然我怎么会同意钟会,让他把名额给了夏珍珍呢?”院长摇摇头,低头喝了一口粥,粥已经没有这么烫了,所以他一股脑地喝了很多,并且嘴里发出了满意的咂嘴的声音,说:“老伴,你这粥里是放了什么东西吗?”
院长夫人有些莫名,回答:“没有啊,什么都没有放,就和平常的烧粥方式一样,多放点水,开火,多烧一会就行了。't
“可我觉得,这粥比那些红烧蹄髈要来的好吃的多了啊!舒服,只能说,舒服!”院长连连称道,他一时想不出用什么词语来描述,只觉得这粥喝下去的感觉,就像在夏天的清水河里游了一下泳,把浑身的汗水和沾上的泥巴给冲的一干二净,“老伴,后面这几天,你天天给我带一份白粥吧,我要喝他一个疗程,看看那个叫殷回之小子的方子到底有没有效果。”
看着院长心满意足的表情,他的夫人是哭笑不得,不就是一碗白粥,难道让他的老伴给喝出了鲍鱼汤的味道来了,钟会也尝了一口,喝了之后的确是舒服,难不成真能治好院长的毛病?钟会是半信半疑,这个殷回之,似乎比他了解的还要高深。
回之的身子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总算有了好转,不过就有些头晕,他完全没有觉察到昨天晚上有人来过,他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下了楼,发现桌子上准备好了早餐,这让他欣喜不已,珍珍小姐姐居然记得个他弄早餐,再走近一看,他更加高兴了,这一次,珍珍总算没有直接放了白面包在盘子上,而是烤过的,白水也被替换成了牛奶,回之觉得,现在的外面即使是阴天,他也能开心一整天。
不过,忙碌的珍珍还是自己先跑去了医院,并没有等他,回之总是替珍珍想的,离去参加研讨会没有几天了,她这样忙,也是正常。
距离去L敦只有一天的时间了,珍珍几乎是连着两个通宵的把钟会多出来的资料给看完了,包括钟会也是,他要看的东西,比珍珍还要多,两人经常在科室激烈地讨论着资料,除此之外,他们还要交代好在他们不在的这两个星期,把一些手头上的病人和工作交接给其他的医生。
夏建国在他们走之前亲自到了珍珍的家里,还有珍珍的母亲,慰问了下自己的女儿,询问了下研讨会的准备情况,回之自然也是在一旁迎接。夏建国看到殷回之之后,给予了他一个赞许的表情,他对回之使出的那套少阳拳记忆犹新,那一定是有真才实学才能打出的招数,他走近回之,轻轻他拍了下他的肩膀,嘱咐回之好好保护珍珍的安危,既然手头上有能力,殷回之又是他聘请的保镖,就该把是事给做好咯。
在前一个晚上,冯君华也提出来要送行,他打了个电话给珍珍,电话的屏幕使劲在那里闪烁着,上面亮着冯君华的名字,珍珍看着冯君华的名字,不知道怎么的,觉得有些反感,珍珍犹豫了一下,想着接还是不接,不接的话,显得有些太无礼了,毕竟他们依旧是名义上的男女朋友,他冯君华又没有做错什么,不接说不过去,接的话。。。说白了,珍珍就是不想接,可是有些时候也不能使着性子,冯君华在这个时候打来,一定是因为他要来问下明天去L敦的事。
那就接吧。
珍珍纤长的手指按了一下接听键,并夹在了耳朵和肩膀中间,手头一边在整理着东西。
“喂,君华。“珍珍只是像平常那样,说起话来并没有带着太多的感情色彩,只是淡淡地回应,她也不愿意让君华看出她心里的波澜。
“珍珍,明天要去L敦了吧。”冯君华用着比较高调的语气说着话,就像什么都没有察觉一样。
“是啊。”珍珍答。
“几点飞机?”冯君华问。
“上午10点。”珍珍如是说,并且不经意地打开衣橱门找起衣服来。
“10点,那我去送你吧。”冯君华说道,接送女朋友去机场,参加世界顶级外科医生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