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吴错吊儿郎当地跨在一匹西域才有的四蹄踏雪上,马的血统纯正,中原马与它一比,简直都成了毛驴子。
一袭白衣,白色锦缎绣着雅致的竹叶花纹,那花纹出自苏杭头牌秀娘的手,是有价无市的苏绣。
看这身行头,倒像是他去收弟子。
闫儒玉一身浅青色长衫,长衫是新的,马也很精神,却不及吴错那般鲜衣怒马。
“哎,我说。”吴错往闫儒玉跟前凑了凑,低声道:“咱俩比武的事儿,你可不能告诉别人。”
闫儒玉只觉得好笑,挑挑眉道:“怕丢人?”
“我本来就排在你后边,有什么好丢人的?我是怕你名声太盛,跟人结仇。”
说话的时候,吴错正看着山间一道小溪。
初春,河开,溪中有刚长到拇指粗的小鱼,饿了一冬的水鸟贪婪地捕食,几乎每次入水都能叼上一条,又准又狠。
吴错皱了皱眉,闫儒玉看在眼里。
这人嘴硬,心却比棉花还软,也不知这样一个人怎么练得成那么厉害的剑法。
闫儒玉抱着胳膊笑道:“你请我三坛花雕老酒,我就不告诉别人,怎么样?”
提到酒,吴错恨得牙痒痒,“上次明明是你请我喝酒,最后怎么由我付钱?”
闫儒玉耸耸肩:“我是不是说请你喝酒?”
吴错点头,“一点没错。”
闫儒玉又问:“那你喝到酒了没有?”
吴错只得答:“喝到了。”
闫儒玉问:“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付钱?”
吴错愣了一会儿,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还真没说过。”
随后,他又露出了拆穿诡计的笑容,“行,我就请你三坛花雕老酒,我也只管请客,不管结账。”
“哈哈哈……”
“哈哈哈……”
少年不识愁滋味。
两个行走在春日山林中的少年尤是如此。
他们已经在山林中走了3天,目的地是山顶的百里山庄。
但凡拥有山庄的人,必然非富即贵。
而那座百里山庄的主人,说他富贵已经可以算是一种侮辱。他因独自绞杀为祸江湖十年的通幽门,一战成名,那一战死在他手上的足有三百六十七人,从那以后,通幽门彻底在江湖上消失了。
他建了自己的山庄,娶妻生子,有人说他生活得很平静,早已荒废了武功,还有人说他的山庄常常遭遇仇人袭击,他没有一天不杀人。
有仇人寻来,他便杀了,杀了人,又有了新的仇人,如此恶性循环,他的武功反倒更加深不可测。
谁也不知道究竟哪种说法是真的,因为那一战过后,几乎没人再见过他。
闫儒玉要收的弟子,正是庄主百里十步的儿子。
百里一如。
两个月前,还没人听过这个名字。
自从闫儒玉要收他为弟子的消息传开,这个名字一夜之间炙手可热起来。
据说百里一如力大无穷,5岁便可单手拿起父亲的剑;
据说百里一如天赋异禀,过目不忘,出口成章;
据说百里一如曾被偷袭山庄的仇人所伤,落下残疾,只有一条胳膊;
据说……
传闻让闫儒玉脸上也很有光,种种迹象表明他的弟子不是普通人,这令他多少有些得意。
少年成名,正是得意时。
当闫儒玉第一眼看见百里一如,他实在没什么感觉,甚至还有点失望。
那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很……健康。
他的长相乏善可陈,在该长眼睛的地方长了一双普普通通的眼睛,比村口王二麻子的有神一些,却又不如吴错的眼神灵动犀利。
在该长鼻子的地方长了一只不高不矮的鼻子,在该长嘴的地方长了一只不大不小的嘴。
这样的人放到人堆里,一定会沦为人墙背景。
闫儒玉的第一感觉是:他能做个不错的刺客。因为刺客最要紧的是隐藏,一次刺杀能否成功并不取决于出手的一刹那,而取决于出手之前漫长的隐藏。
可是,闫儒玉无法教他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刺客,因为连他自己都不是。
闫儒玉只好跟百里一如过了几招。师傅与弟子过招是收徒仪式的保留节目,只有弟子败得心服口服,才能收住心气,跟着师父好好习武。待到有朝一日师父败在弟子手下了,那弟子便可以出师了。
有一个像百里十步这样的父亲,百里一如的基础自然很扎实,力道也算浑厚,偏偏少了一股练剑之人最重要的灵气儿。
一个普通人想要成为高手,只要不断练习,成了高手以后能否更进一步,成为万里挑一的大师,便取决于这人心里的灵气儿。
这东西最为玄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百里一如算得上高手了,而这也已经是他的极限。
过到第三招时候,闫儒玉仔细想了想,还是想不出自己究竟能教给他什么。
“停,停。”闫儒玉收了招,退回擂台一角,站在那里若有所思。
百里一如虽然与闫儒玉年纪相仿,却有些怕他,他一喊停,他就立即退回擂台的角落,恭恭敬敬地站在那儿。
“我……我不能收你做弟子。”闫儒玉对百里一如说道。
百里一如倔强地回看着他,“为什么?”
“你已经不必再学剑了,无论做铁匠还是木匠,选一行你喜欢的,比学剑好。”
闫儒玉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善意,擂台下却已经炸开了锅。
为了准备这次拜师礼,向来隐世的百里十步请了几十位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有无双谱上的高手,有镖局总镖师,有帮派掌门,甚至还有两位浑身疙瘩肉的关外来客。
此时这些人已经顾不上身份、形象,一个劲儿地跟身旁的人交头接耳。
在百里一如耳中,那些议论的声音一定是在嘲笑他,他看到父亲的脸白了红,红了又白,那红白的颜色令他眩晕。
百里一如支撑全身的腿开始发抖,拿剑的手也在抖,自从5岁父亲告诫他“握剑的手要稳”,他的这只手还是第一次尝到发抖的滋味。
“我诚心学剑,你为何这般羞辱我?”这话是喊出来的,喊到“羞辱”时还破了音,真是愤恨到了极点。
闫儒玉叹了口气,没回答他。
正是心高气傲年少时,折了面子比被人砍一剑还要难受,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闫儒玉身上,他恐怕比百里一如还要失态。
岂是三言两语就能让他解气的?
既然没用,不如不说。
闫儒玉冲擂台下的百里十步深深鞠了一躬,跳下擂台,牵了自己的马,上马便走。
对百里十步,他是有愧的,有什么比当众否定一个孩子更令做父亲的伤心?他甚至开始生小白的气,若不是小白劝他收了这个弟子,他何以跑到这里干出这样丢人败坏的事?
他又开始气自己,为什么那么相信小白的话?
他气鼓鼓地骑在马上,吴错的马很懂事地跟在他的身后,恰好落后他一个马身。
“有人要喝酒吗?”吴错问道。
没人理他。
“三十年的花雕老酒,整整三大坛呦。”
还是没人理他。
“我掏钱。”
这次,闫儒玉答应得特别爽快,他回过头“哈”地笑出了声。
这一笑,吴错就知道他答应了。
太阳落山的前一刻,两人总算在半山腰找到了一处客栈,没客人时这里就是客栈老板的家,客人来了,打扫出来一间空房住下就是。
这样的地方当然不会有陈了三十年的花雕酒,这里只有10文钱一坛自家酿制的小米酒。
两人虽然吆喝着要喝花雕,如今只喝上了10文钱一坛的小米酒,却也畅快淋漓。
“百里十步的儿子不差。”吴错评价道,“勤加练习能成个高手。”
“的确不差,却也只能成个高手。”闫儒玉道。
“你怕他学不好?”吴错问道。
“我怕他会没命。”闫儒玉放下筷子,端起酒杯道:“江湖中能得善终的寥寥无几,高手多死在别的高手手下,我只是不想百里一如将大好光阴用在父亲的愿景上,自己白白送了命。”
吴错也放下筷子,端起酒杯跟闫儒玉碰了一下,“你大可以先收下这个弟子,等人散了再细细跟他说明,何必众目睽睽之下害他丢人?他在擂台上都快气哭了,真可怜。”
闫儒玉喝下杯中的酒,“我既然不收他,又何必让他背着闫儒玉弟子的累命,不知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