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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你家红豆掉线了-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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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伦不买账,很不给人家面子地说道:“你心肠不好,我不想看到你。”

    虽然他这话听起来挺幼稚,可是何若芊莫名其妙地就觉得此时的他很萌,特别想抱着他啃两口。

    方可染郁闷地走了,连东西都没敢放下。何若芊觉得她应该是怕喻伦当着她的面把那些东西丢进垃圾筒,这事儿喻伦还真干得出来。==

    ……

    故事讲到这里基本上也就结束了。至于后来会怎样,我希望能套用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何若芊和喻伦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当然,这也是p话。幸福这个东西不可观测不可量化,它其实很唯心,你觉得你是幸福的那你就是幸福的,你觉得你不幸福,那不好意思你真的悲剧了。何若芊和喻伦要面临的事情还很多,我们的故事也在继续,就像这世界上的无数情侣一样。不管以后遇到什么,何若芊都坚信,我们是幸福的。

    ——————

    连柒是个失去记忆的女人。在她二十岁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记得她刚从病床醒来,一位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柒柒”。

    那个女人自称是连柒的母亲。连柒告诉那个女人她没了记忆,她妈妈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并不因连柒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连柒没有爸爸,在她以后的记忆里,她是与她母亲相依为命。连柒的家境不好,连妈没有固定职业,加上还要反复治疗的医疗费,已经是捉襟见肘了。连柒自醒来以后,疗养了个把个月,她又重新拾起课本,做了一名高三学生,毫无杂念地去认真学了一年。不过,连柒年龄很大了,她有记忆的那一年,她二十岁。

    连柒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连妈有些不痛快地说是下楼梯,摔了下去所致。连柒就信了。

第809章 杂毛() 
连柒也有问过自己以前的事情,连妈也会一个一个给她讲些琐事,然而家里却没有一张曾经留下的照片,让她寄物思忆。

    头几年,连柒还是会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九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九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只是自己的右耳却只有老实巴交在耳垂中部的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连柒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殚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过的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依靠强大的记忆力考入一流的大学,虽然学的专业是最冷门的。

    连柒将来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连柒在同一胡同的女孩素凝时不时的说她杯具,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连柒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医生来着,选了医学院,不想成绩不能达到要求,只能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这也就罢了,做兽医就做兽医吧,偏偏她被一位专门搞“兽种杂交”的导师看上,收为门下做了关门弟子,天天研究,不同品种的动物杂交。

    经过几年的认真贯彻学习,连柒算是能有些半斤八两了。于是出师,在一家小型兽医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妇产科兽医,专门给动物接生的动物保姆。

    在连柒25岁那年,她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宁初夏说连柒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杂种牧羊犬。

    要知道虽然牧羊犬很贵,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给人吃的。连柒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杂种,还很有爱的给他取名“杂毛”。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得讨好主人,杂毛温温顺顺地蹭在连柒的脚下,匍匐着。上班趴在医院门口,连柒下班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手同脚,形影不离。

    这人狗俨然是“相恋”了。眼看宁初夏年前都结婚了,连柒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杂毛”。宁初夏就语重心长地问了一句:“我说柒柒,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连柒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宁初夏的老公刘棋锐是连柒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连柒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宁初夏与刘棋锐也是连柒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宁初夏劝连柒找个相亲什么的,多认识点异性,刘棋锐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刘棋锐是特警,实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连柒旁边的杂毛就不愿意了,直接朝刘棋锐“汪汪”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第810章 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宁初夏一脸无奈。

    连柒立马指着宁初夏,对杂毛发出命令,“去撕她裙子。”

    “汪汪……”杂毛四腿离地,飞奔朝向宁初夏,宁初夏吓得夹着裙子直往外跑。连柒见状,哈哈大笑。

    连柒最初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那家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力周转不通,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连柒和宁初夏都在名额之中。宁初夏自然是高兴,主要是刘棋锐部队就在邻市,虽然刘棋锐常常跑案子,但至少相聚的时间比以前多了。而连柒的五年记忆里,似乎从来没离开这个地方。这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只是个温饱城市,依附着邻市。

    连柒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连妈断然的拒绝。在连柒的认知中,连妈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她如此的反差,倒使连柒沉埋很久的好奇掘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连妈那眼神中的不淡定,深刻地表露出:是的,连柒的记忆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探索,这也不行吗?”

    “柒柒,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连柒略有吃惊,看着连妈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见连妈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这个职业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再次,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连妈明确指出了,她的记忆果然在邻市有一部分。连柒愣怔看向沈妈妈,连妈却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的照片,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模凌两可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一丝不苟地对着摄像头。

    连柒疑惑地看着沈妈妈,连妈说:“这是你父亲,他就在邻市。”

    连柒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在这里?

    “因为你父亲是个军人,军人是不允许犯错的。”连妈笑道:“你是我与他一夜风流留下来的。”

    连柒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连妈,那女人顿时脱下了伪装多年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连柒不知道在她二十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知道一定是不痛快的事情,至少会让连妈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脆弱的连妈,“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多日。

    但连柒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的男人,能让她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违背道义和自尊?用一生去拖累?

    所以,她留纸条给了连妈,跟着宁初夏去了邻市,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连柒给她母亲的纸条,就简单几个信息,“我去一趟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连妈看到这张字条,只觉得,有些事情,怎么也躲不过,连柒的生命早与邻市里的某些人与事所牵绊一生了。

第811章 相看两厌() 
“我说柒柒,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杂种狗干什么啊!”宁初夏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到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宁初夏就想吐血。

    连柒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在杂毛的嘴里,那杂毛张着血盆大口“咔咔”的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宁初夏看这狗一直不爽,见他这么欠扁的享受样,更是吹胡子瞪眼,“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杂毛貌似能听懂,它似乎被这话给卡住了,一直干呕甩头,尖尖的耳朵抖啊抖,头晃荡几下,那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跃出来,直接粘在宁初夏的头发上。

    连柒瞠目结舌,一下子不吭声了。

    宁初夏似乎没发现,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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