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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愕然。
这把声音很熟悉啊,果然是昨天与长贵争执的人,还以为是美公子不小心伤了她呢!竟然是这个男配n号。
哼,长得跟个路标电线杆似的,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半点男主气派都欠奉。说话却那么傲气清冷,真是白糟蹋一把好声音。
虽然略有些惊诧,不过七号很快恢复了正常。眼下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能让人家男一号误会自己与此人有任何瓜葛。
带着凛然的严肃,她说道:“这位公子,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你我孤男寡女,不要一直留在这里,免得别人会误会。如果你真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还请你换个地方呆着。”
原主都死了,到底是谁下的手,这事没办法证明。
还是早点打发了这块不要脸的牛皮糖为好。
糜红尘昨天与长贵争论完毕之后,决定留下,本来早就后悔了。就算卫姑娘恢复了,还得再拒绝他一回,简直什么脸都会丢光,基本就是自取其辱。
此刻听七号如此一说,一身的傲气仿佛被人丢到脚下,还顺带踩了好几脚。
他眼睛眯了眯,一言不发。随即盘膝而坐的双腿猛地使力,上身纹丝不动,整个人却离地足足有三尺高,如一支标枪似的忽然落到地上。
然后,转过身就走。
七号却是惊呆了。
这是什么神奇的手段,是传说中的武功吗?她不是没看到大家都配着刀或者剑,还以为古人出门在外,在山里行走,都会带点防身的武器。
原来这人身怀绝技啊!
难怪这么傲气。
遭了,先前说话太冲了,一心想将他赶走。这个人明显对原主有点意思,早知道留下来当个男配忠犬,随身保护自己岂不更好。
糜红尘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七号的视线,她后悔不迭,但是要将他叫回来显然不可能。
人家的速度太快,眨了眨眼,就到了几十米之外。只余下冬日清晨的嗖嗖寒风,卷起地上一圈灰土涟漪,仿佛是一个咧嘴的大笑。
太神奇了!
七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揉了揉眼睛,忽然揉出一小坨眼屎。哎哟,太恶心了,还没洗脸刷牙呢,昨天被那个脏孩子蹭了一身的鼻涕,换了衣服却没洗澡。
可是,没有煤气炉子也没有热水器,怎么破?
她傻眼了。
发了一阵呆,七号顿时有些恼火,那个绿叶男配n号,是不是走得太快了一点吧,竟然没有表示一点难分难舍。
果然是个无情无义的渣男,原主的眼光也太差了。
原主,你应该感谢我帮你揭穿了此人的真面目,将他赶走,为你虐了一把这个渣男。
丁土的脸色很难看,非常难看。
见过蠢的,没见过这么蠢的,活生生就将一个大好的忠犬,一句话就打发了。
他使劲跺了下脚,“竟然就这么赶走了!”
卫小歌似笑非笑,“哟,你生个什么气啊,不是说穿越女主唱完诗词,收忠犬一收一个准吗?”
气氛有点难堪和冷凝。
丁土半晌后才长长吐出一口气,仿佛之前一直憋着,准备活生生憋到天荒地老。
收起之前的恼怒,他若无其事地说道:“七号不行,就继续换,换八号。想穿越的人多得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你就慢慢哭吧!”
什么玩意,那句话是这么用的吗?应该是指薄情郎喜新厌旧吧,丁土真是乱七八糟!
再换个新的,难道还玩一次失忆,估计连不太喜欢想事儿的段添财都会发现不对劲。卫小歌隐隐已经明白他的目的,丁土这段时间所说的话,基本上就是一个目的,就是让她产生妒忌心理。
看情形七号连系统都没接触到。
说难听点,丁土是骑着驴找马,看哪个好用就用谁。如果七号能挑大梁,她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丁土这王八蛋,无良心黑,毫无道德。
带着无限鄙视,她问道:“既然将我抹杀了,怎么不送去地府?”
“迟早的事!”
丁土冷冰冰回了一句。
他简直被七号给气傻了,比六号还蠢。至少六号还懂得说“你是个好人”这样的话,不会将爱慕自身的人得罪得死死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一六章 前有狼后有虎()
糜红尘被赶走了,长贵松了一口气,看来七号还是能做点事的。可是两位道长却不见了,这让他觉得有些忐忑。昨天表现得那么好,怎么凌云子道长没一点表示呢!
看来还得去马队那边旁敲侧击一番。
不管是拜师,还是作为童子,怎么也要登上凌云子道长这条客船。
吃过一顿由段添财做的早餐,七号便将薛绍奚拉到一边套话,她已经憋了很久了。俊美公子到底是什么来头,到现在还不知道。
薛绍奚是有问必答,没什么可隐瞒的。
只是他略略不解,为什么姑娘话里话外的,一个劲打听知微道长的事。就算再笨的人也明白,况且他从来就不是个笨蛋,人家的言外之意,通常都能揣摩个七七八八。
姑娘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竟然是对那位道长有非分之想。
他整个心都“啪”地碎得四分五裂,心中绝望之极,再也没有半丝侥幸。
跟着卫姑娘修炼的事,就此作罢。
失去记忆也就罢了,可是姑娘整个人都坏了,不关心弟弟,也不想以后的打算,竟然一心惦记着人家一个方外之人。
七号觉察到薛绍奚的脸色有些变化,却不以为意,以为他是忧心自己的“头疼”病。
她此刻既高兴又忧愁。
高兴的是,原来自己也有功夫在身,那么说不定也可以和那个绿叶男配n号一样,很潇洒地半飞半走。
愁的是——她完全不会用啊!
不过,先前听薛绍奚说得很清楚,他是给自己干活的手下。有这个美少年跟班仆人,简直不要太美妙,有什么事吩咐他去做就行。他腰上挂着一柄短刀,怎么也能保护一下自己。
美少年光看长相就知道不是个路人甲,应该是有戏份的小男配。
听口气,是女主标配的小忠犬之一吧!
七号顿时精神为之一振,对未来有充满了干劲。
眼下还是去找找知微吧,听薛绍奚的提起,应该是回到马队那边。
她略微有点惋惜,还以为是个贵公子,竟然是个道士,不过显然也是个有身份的道士。长得那么有范,即使不是男一号,也极其有可能是深情男二号。
还没等七号去找知微,却见凌云子与知微并肩而来。
遥遥望过去,果然是丰神俊朗,七号忍不住一阵惊喜。看来知微果然对自己有意,一大早的就来找她。
隔得老远,知微已经感受到七号那热情如火的目光,顿时浑身凉飕飕的。此女又在用眼神扒他的衣裳了,简直将他当成了盘中餐,随时准备下口大嚼。
他缩了缩脖子,略略往后退了一步,站到凌云子的身后。
凌云子晒笑。
小师叔看来只有毁容一途了,前怕狼后怕虎,那边有顾三小姐死缠烂打,这里有卫姑娘虎视眈眈。昨天没怎么留意,光注意长贵了,这会儿他自然瞧出端倪,这位姑娘失忆前和失忆后,差别还不是一般的大。
根本就是换了个人。
看来有好戏看。
只是这种怪病,他可治不好,还得小师叔亲自出手。
但是,看小师叔胆战心惊的模样,似乎根本不打算出手。可惜,这种事一旦给他们碰到,必须义不容辞的解决,就算小师叔不肯,也要摁着他的脑袋上。
薛绍奚瞟了瞟七号,那痴迷而失态的眼神,让人不忍卒睹。
他摇了摇头,带着笑容迎上去,对凌云子和知微抱拳行礼,“两位道长来得好早,昨晚可歇息好了,我这就去准备茶水。”
凌云子从怀里掏出一个青色的布囊,抛给薛绍奚,“用这茶吧,不然小师叔会吐的。”
薛绍奚笑了笑,没有接话头。
自家人可以随意调侃,他是个外人,不方便跟着起哄。
凌云子迈着大步走到七号的跟前,笑眯眯地说道:“卫姑娘今日好些没,可还曾头疼?”
差点忘装头疼了,七号忙抬起手,翘起兰花指揉了揉太阳穴,弱弱地说道:“头里面好象塞着一团迷雾似的,什么都想不起,好难受哦。”
凌云子笑道:“贫道只擅长治疗外伤,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