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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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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守觉得他的理论编得很圆。能当上地方官的,除了要懂人情世故之外,一般还都要有一套编故事的能力、以及坚信所编故事即为真实的能力。

    不过那女破烂始终嘟哝着什么“冤家”以及“上辈子我欠他的”之类的话。这太守还颇有操守,留了个心眼,多去调查了一番。

    调查果然有结果——幸亏朝奉跟那女破烂住得离本地不远——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之前,倒是有正经住处的。她爹娘死得早。她在一个大户人家里作女佣,作了些年,存了些钱。太太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给自己作主,找了个老公。

    那老公吃她的用她的,倒也不算倒插门,仍然维持着他自己的姓氏,做着家主。女破烂肯出钱供他,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比她年轻,长得还好看。可惜他做人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爱打老婆。

    很多人认为男子汉只要其他方面顶天立地,打打老婆不算大毛病。那是因为他们没做过被打的老婆,或者认为作一个被打的女人那是前世不修、今生的报应。打人的是替天行道来报应她们的。至于他们这些看戏的,只要作好当今社会要求他们的本份、偶有出轨再去捐点钱修修来世什么的,就不用怕了。

    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妇之前,也去捐钱修了来世。只可惜她的今世就要过不去——为了她一个菜做得不合老公口味,老公发了火。她居然敢还嘴。她老公揪着她,几乎没把她从窗口丢下去!

    这次事件令女破烂痛定思痛,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请求与老公和离。

    那时的女人不能休夫。如果老公也不肯休她,她是跟他拆不开的。为了让他答应休她,她不得不又出了一笔钱。

    这笔钱让她一生积蓄为之一空。而那男人就有钱去做小生意了。女人想着只要有两只手在,还能把钱赚回来的。她不怕吃苦,去做了洗衣妇。

    大概只是做了一年吧?她把主人家的衣服洗坏了,不得不又赔了一大笔钱。

    她说是主人家讹她的。据说是因为主人**她不成,所以拿这个坏招来陷害她。然而家主婆坚决否认了这荒谬的指控,说是她想故伎重施****主人,可是没有得逞:“看那婆娘的臭皮肉!谁要睡她呢?”

    后来渐渐又有传闻出来,说那主人想睡那女人是真的,但是被家主婆撞破了。家主婆很恨这洗衣女人,就有意弄坏衣服要她赔。这传闻如果传到家主婆耳朵里,是要被家主婆撕嘴、举着鞋底追打过一条街的。不管怎么说,洗衣妇就这样败落了,最后连个栖身之处都没有,成了个女破烂。

    而那男人的小生意做得还行,最后回乡开了个当铺,不用到外头风吹雨打了。

    时过境迁,有一个寒冷的冬夜,那女破烂冻饿得不行,终于要出个下策,找人卖皮肉,好换一碗饭。她走进一个当铺,正遇见以前的男人。新仇旧恨交织心上,她就拿起裁布刀,把朝奉给捅了。

    ——以上,就是太守结合新情报,完成的新故事。

    这个新故事就是他公正开明、勤聆民风的证明。他觉得这是可以上报讨赏的。

    至于破烂妇还嘟哝着什么不满的话?似乎是说那朝奉拿刀剔珠子,拿出来追她,要跟她相认,她没脸认,推托拉扯间,他摔了一跤,刀子才不小心扎进他要害的?——嗐!凶手终归要给自己推托之辞的!这话如何听得。

    她还说什么她如果杀人,不会主动报官去?——拜托!她也没有报官啊!只是在杀人现场来回徘徊,人家看见她可疑,才报的官。

    总之这些杀人凶手很可能脑子有毛病,所以时而嚎啕大哭、时而大喊冤枉、时而又一切都认了——只要你板子打得够漂亮,把他们坏了的脑子打好!

    太守就这么上报结案。然后很快,上面就派了一个大官下来。

    这是钦差、听说是督国殿下的心腹,姓安。

    这位安大人真好看。太守是这么想的。男人少有长得这么好看的。更少有长得这么好看、还英气的。更更少有这么好看又英气了、却让人心里发毛的。

    太守看了看炉火的方向,想,火还是要烧得旺一点才好。

    安大人却不怕冷。他拥着白狐的大裘,益显得唇红齿白、鼻梁英挺。(。)

第二十四章 要务办理() 
安小羽不惮其烦的过问了案情、又看了证物,很称许太守办的案,许诺说太守一定会有前途的。om太守大喜,请安大人入席。

    安小羽很随和,用了餐,也笑纳了太守的孝心。

    然后安大人的下属来报:“人找到了。”安大人就欠身对太守一声“请了”,道:“本官还有要务办理,少陪了。”

    太守一路恭送,将他送出去。回来之后,他的全家都还处在兴奋的阶段。连他一向比较端庄的夫人,都忍不住道:“安大人好相貌啊!听说还未娶妻?”

    太守看了看那些含羞掩面的小女儿们一眼,无奈的对夫人道:“没娶妻,也轮不到咱们!”要是这么容易就定亲了,那人家早就有妻房了好吗!

    那传鹰仍在这一带界面上流浪。看他是在雪谷里失去了记忆,否则不会像孤魂野鬼一般没有方向,连谋生的手段也没有。

    而青巾军也真是被镇国王给困死了,外头失了眼线,不然见到传鹰,就可以把他带回去,免他飘零。

    有那么几次,传鹰确乎是从天宝商号的店面前走过。但是天宝商号里的人作人员,大多数只是普通的商业人员而已。就有那么几个,是知道内情、又见过传鹰的,没那么巧在这里。

    传鹰从当铺出来之后,根本不知道他走了以后出了人命案。他吃完了拿来的馒头。后来又花完了三个钱买了馒头,有肉的有菜的。肉的比菜的好吃。一会儿又吃完了,这才发觉钱真是不经花、吃东西真费钱啊!

    他也奇了怪了:他已经买最便宜的东西了――至少铺子里的人说这馒头是最便宜的了。怎么还是不经吃呢?

    他哪里知道:普通百姓基本不靠买外头做好的东西填肚子!买米买面买菜自己做!再省的还挖野菜拣菜皮吃!顿顿下馆子哪儿成呢?

    再说天又黑了,越来越冷了。传鹰头一天晚上就是将就过去的。第二个晚上实在不知睡哪。他走到一个老区,房子东倒西歪就像废墟。在一个屋檐下,有个洞不知像窗口还是像狗洞更多。里面探出两个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对传鹰死盯着,亮起嗓门叫他。传鹰停下来,朝四处看看。

    他一叫,其他洞口后面窥视的眼睛就缩回去了。男人对传鹰道:“叫你!你快过来。不然你把我撕开!”

    传鹰想:他能撕开我?他有这么本事?

    传鹰就盯着那男人看,也注意到旁边女人有一只眼睛被揍青了。他慢慢的走近男人,还是看不出那男人有什么本事。

    那男人看他走近了,也惊愕于他的身材之高大、肌肉之健壮。不过传鹰力气还是很衰弱,脚下虚浮、气色不好。男人就斗胆抓住了传鹰的衣襟。

    传鹰觉得很难受。不过那女人嘴巴慢慢的动着,嚼着什么。传鹰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就没有挣脱那男人。

    那男人看传鹰很老实,就放心了,抓着他的衣服问:“你是哪儿来的?”

    传鹰想了想:“山。om”雪山是他最早的记忆。

    男人更放心了,又问:“你要到哪里去?”

    传鹰无法作答。男人有数了,道:“你是干啥的?我看你是个小偷吧?”

    传鹰很愤怒。他瞄着男人的头,想把男人的头拧下来。

    男人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慌,怒色更浓道:“你敢这样看我?我把你的脑袋打破!你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传鹰,问:“你身上有多少钱?”

    女人拼命朝传鹰做眼色,似乎是叫他客气一点。但传鹰实在没钱,就老实道:“没有。”两个字显得硬梆梆的。男人冷怒的瞪着他:“什么意思?一个钱都没有?”传鹰只是摇头。男人对他道:“好啊!你还穿着我侄儿的鞋,啥意思?给我!”

    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要那双鞋。传鹰不想再理他了,往后一挣,就从他手里挣出去。男人痛骂,要跳出来追传鹰。女人拉住男人,似乎是劝他积点德。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

    传鹰怒了,回过头,扳住男人的肩。

    要是照他受伤之前,这一搭手,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但现在肋部疼痛,有力使不出。那男人也是练过的,鼓起双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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