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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只看不出种类的小黑鸟扑扇着翅膀,飞快地离开的样子,绿萝空着的一只手托着下巴,眼中闪过若有所思的神色。
虽然拥有灵智的灵兽并不像妖怪那样少见,但却也不可能多到哪里去,大多都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遇上的,哪有这样平白无故地送上门来的?再想想刚才那小黑鸟明显的讨好之意,以及卫成泽那不屑一顾的模样……绿萝摸了摸下巴,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
丝毫不知道自己先前那狗腿子一样的表现,让某个聪慧的丫鬟看出了端倪,莫安凛回到李云鹤挑选的歇脚之处,黑着一张脸化为了人形。
“哟,看你这样子,事情进展得不顺利?”正抱着一壶酒,懒洋洋地坐在一根不算粗的树枝上的李云鹤瞥了莫安凛一眼,笑着问道,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没办法,被欺压得久了,看到这家伙吃亏,他就从心里头发乐。
尽管没有亲自接触过那个小丫头,但就凭对方之前的那些做派,李云鹤也知道对方不容易对付——要不然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被人拿下呢?要知道,凭着对方的样貌与身份,别说这扬州城了,就是整个云国,想要追求的人也不少。
只可惜,每个抱着这样的想法接近的人,最后都灰头土脸地回去了,连对方一个眼神都没有得到。真要比较起来,莫安凛现在的情况,已经是好的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云鹤才会想到让莫安凛以人形之外的形态,去接触对方。
朝夕相处之下,想要摸清对方的喜好,简直是再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是?到时可以在恰当的时候化为人形,吐露自己的妖族的身份,亦可以另寻机会,以人形与对方相识。但是怎么的,莫安凛居然连第一步都没迈出去,就铩羽而归了?
“……”知道这事不能怪李云鹤,莫安凛移开了目光,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算是回答对方的问题,“她把我当成乌鸦,打出来了。”
李云鹤:……
压根没想到会从莫安凛的口中听到这样的理由,李云鹤不由地一呆,好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连身下坐着的树枝都被带得一颤一颤的,最后直接发出一声脆响,断裂开来。
从书上跌下来,李云鹤又笑了好一阵子,才艰难地止住了笑,右手握拳,置于唇边轻咳了一声:“你的原形全身乌黑,不认得的人确实有可能错认。”一边说着,李云鹤的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他好容易才忍了下来,“而且小姑娘嘛,肯定更喜欢颜色鲜艳一点的东西。”他想了想,提议道,“不如你变个样子?”
于是,两天后,一只拳头大小的鸟儿落在了卫成泽房间的窗台上。它红喙尖爪,全身为亮眼的鹅黄色,唯有额上与双翅上覆着黑羽,点缀其间的白色勾勒出精巧的图案,看着煞是喜人。
“金丝雀?”这一回,卫成泽倒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只鸟的品种,眼中似有亮光闪过。
这般小巧可爱的小东西,确实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最为喜爱之物。
然而,就在莫安凛以为自己这一次能够成功地取得卫成泽的欢心的时候,卫成泽飞快地从桌上拿起一本书,故技重施地把朝自己飞来的小金丝雀“啪叽”一声打到了地上。
莫安凛:……
这次又怎么了?!
只想靠近某个人,当个安静的小宠物的莫安凛感觉很心累。
慢悠悠地收回了被自己用来当做武器的话本,卫成泽看了一眼边上两个神色古怪的小丫头,双手负在身后,一脸的高深莫测:“我听说鸟类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
要是他飞过来的时候,刚好想要那啥了怎么办?
莫安凛:……
红笺&绿萝:……
小姐的思想,真是越来越奇怪了……呵呵。
不过,这次这只金丝雀没有“被”死亡,而是放生了,也算是一个进步,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李云鹤努力憋着笑,给自己的好友出谋划策:“要不你就……别变成鸟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每隔两天,卫成泽的房门外就会多出一只小动物来,从猫到狗到狐狸,统统都转了一圈,就连红笺这个做事大条的人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有人想讨小姐欢心。”面对红笺的疑惑,绿萝只这么回了一句,就不再多说。自家小姐还没表态呢,她可不敢多说什么。
红笺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把怀里抱着的小黑狗放到了管事的怀里——小姐说了,让他养着看门!
终于,在第二十一天,卫成泽亲自弯下身,抱起了在门外蜷成一团的小白兔。
209|第十三穿()
坐在树下独自一人将满满的一坛酒喝完,依旧没有等到某个黑着脸回来的家伙,李云鹤不由地眯起了眼睛,脸上满是玩味的神色。
这都三天了,那家伙居然还没有出现,实在是有点奇怪啊。
“难不成这次成功留下了?”侧头看了看已有一半沉入了地下的日头,李云鹤摸着下巴,轻声嘀咕了一句。
他还没看够热闹呢,居然这么快就结束了,啧。
在这方世界中,灵兽算不得多么稀奇的东西,不过是稍微开了点灵智,比寻常野兽聪明了些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即便如此,突然一下子出现那么多种类不同的、通人性的灵兽,也是件太过古怪的事情,更别说那些“灵兽”每次出现的时候都乖乖地蹲在某个小姑娘的房门外了。要是有人没有察觉到这其中的问题,那才是真的奇怪了。
只不过,不管是那个莫安凛看上的小姑娘,还是卫家的人,都没有对此有所反应,显然是默认了莫安凛的此种行为,只做出些不算严重的刁难,算是试探两人的心思。
卫家的小姑娘毕竟也年满十六了,该找个好人家了。
以卫家的权势,卫家小姐自是不必去在乎对方的身份地位的,唯一需要在乎的,也就是能不能入了卫成泽的眼了——那一家人对于这个小姑娘的宠爱,可是全国都有名的。
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李云鹤突然嘴角一翘,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他将手中早已空了的酒坛随手扔到一旁,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衣襟,稍微变幻了身形,举步朝卫府走去。
那只蠢鸟的热闹,他怎么能错过?
因着本就存了想办法结识卫成泽的念头,李云鹤前些日子就制造机会认识了卫家二少爷卫久安,处得甚是不错,此时上门拜访正正好。
这么想着,李云鹤双眼一眯,原本空着的右手上,就多出了一坛香醇的美酒。
不多时,成功地进入了卫宅的李云鹤拉着卫久安一起,在后院中浅酌,醇厚甘冽的酒香被风一吹,就飘到了屋里抱着兔子的卫成泽鼻子里,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某种遗传,卫家传承这么多代,卫家子弟中,就没有一个不好酒的,曾经还发生过卫家的人在重病卧床时,被一丝酒香勾得奔赴十里,痛饮一夜后大病得愈的事情过,一时被传为笑谈。
不知道是这具身子的原因,还是被原主残留的意志所影响,原本算不上有多喜欢喝酒的卫成泽,对这东西也上了几分心。
侧头朝酒香传来的方向看去,卫成泽想了想,抱着怀里的兔子,朝卫久安的院子走去。
和大少爷卫长安那张狂的性子不同,卫久安的脾性更温和,虽也爱酒,却并不会贪杯,若是见了卫成泽,也不会吝啬分给他一些,而不像卫长安那样,跟见了贼似的,拼命把酒往自己的嘴里灌。
想到自己那死无全尸的状元红,卫成泽鼓着腮帮子,似是有些气恼。
他扁了扁嘴,泄愤似的用力捏了捏怀里兔子的长耳朵,把手里拿着的一根胡萝卜凑到了兔子的嘴边,恶狠狠地开口:“吃!”
莫安凛:……
作为一只无肉不欢的大雕,莫安凛感觉很忧伤。
他抬头看了看眼带威胁之意的卫成泽,默默地把属于食肉动物的尊严给踩到脚下,捧着根胡萝卜,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
……真不是一般的难吃。
莫安凛第一次发现,原来胡萝卜这东西,是这样一件凶残的武器。
看到莫安凛的样子,卫成泽的双唇微微弯起,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收回落在某只兔子身上的目光,卫成泽抬起头来,笑容灿烂地和自家二哥打了个招呼:“二哥!”
听到动静,坐在院中的两个人一起转过头来,李云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