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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这个人——已经疯了。
他之前在这死寂一片的村子当中,见到这个多年未见的师兄的时候,对方正咧着嘴,捏碎了一个被他从草堆中揪出来的孩子的喉咙,那双大睁着的眼睛里,满是对于杀戮的愉悦与享受。
“为什么要愧疚?”面对玄夜的诘问,这个他曾经敬仰的师兄神色狰狞,“这个村子里的人不仅袒护妖怪,还帮那个家伙增强了实力,难道不应该杀吗?”
“哦,我知道了!”他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露出了恍然的表情,“你是觉得我下手太轻了对不对?”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村子里的那只虎妖,还算有点实力,对付它的时候,我可是费了不少的劲呢——就是路中间那只,你来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吧?”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咧嘴笑了一下,“不过没关系,现在已经解决了,他的内丹也已经……”后面的话,却被玄夜那突如其来的攻击给打断了,他看着玄夜,似乎对他的行为有些不解:“为什么你要对我出手?”
“难不成——你也想要庇护那些妖怪?”
抬起禅杖挡住了对方的攻击,玄夜忍不住后退了两步,胸中的气血一阵翻腾。
徐师兄入门的时间比他早,修为自然也比他高,而且因为之前虐杀了不少活人,如今似乎修成了什么邪门的法术,根本就不是他能够对付的。他如今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勉力支撑罢了。
藏于袖中的符咒悄无声息地燃尽,玄夜的双目一凛,架开横扫过来的弯刀,禅杖尖锐的顶端自对面的人的左肩处划过,带下一层腐烂的皮肉,可那本该偏离了原先的轨道的弯刀,却在半途忽地去势一转,毫不停滞地划过玄夜的胳膊,在上面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几个回合交手下来,玄夜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可对方却仿佛完全感受不到疼痛似的,一招一式的,比原来还要更加刁钻。
卫成泽扒着玄夜的领口往外瞧,眼中焦急的神色如何也掩饰不住。
眼见着玄夜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就连衣服都被鲜血给浸透了,卫成泽终于按捺不住,两条后腿一蹬,将玄夜往后推离攻击的范围,而后灵活地避开那朝他劈刺而来的弯刀,窜到那戴着斗笠的僧人肩上,对着他那烂了一大半的脖子,狠狠地来了一爪子。
那早已腐烂的肉块随着卫成泽的动作,脱落下来一大块,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跳了开去,卫成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发疼的爪子,只见刚才接触到对方身体的部分,竟出现了与他相似的症状,开始发黑溃烂。
强忍着疼痛往边上跳去,卫成泽看了看那落空了的弯刀,忍不住眯了眯眼睛。
猫的身体比人要敏捷得多,在几次躲开僧人的攻击后,卫成泽不顾玄夜的呵斥,脚下的步子一转,朝那个僧人的怀里撞去,而他的口中,则叼着之前玄夜离开的时候,留在他身边的符咒。
卫成泽之前见过玄夜用这个符咒,类似炸药一样,能够将一定的区域炸成碎末。
四只爪子钩住了僧人的衣襟,卫成泽毫不犹豫地朝符咒中输入妖力,顿时,刺眼的火光从他口中的符咒上冒出。
“成泽!!”玄夜的声音尖锐得近乎失真。
71|第四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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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快死了。
接到这份死亡通知书的时候,我正坐在一个白衣天使的面前,低着头玩手机。
黑素瘤,第四期,再过几个月就可以直接去找死神跳探戈了。
穿着件白大褂的医生说了一大堆,我没怎么听,脑子里光想着今天晚上更新的动画了。
“这种事情,家人的支持很重要,”大概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年轻的医生省去了长篇大论,“你可以……”
“我没有可以通知和商量的亲友。”我这么说着,将手里的化验单撕成了两半,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等医生走了,我又蹲下去把它们给捡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口袋。如有有其他人在这里,肯定会把我当成个神经病。
不过无所谓了,反正我也快死了。
从口袋里掏出墨镜戴上,又拿手机的屏幕当做镜子照了照,我才推开门走出这个逼仄的办公室。
走廊里有人认出了我,压低了声音但那惊呼还是传到了我耳朵里。我想了想,停下脚步转过头去,朝着那个穿着病号服的女粉丝露出了一个笑容:“可以签名,不可以拍照。”
我拍过几部电视剧和电影,算是小有名气,走在街上偶尔会碰上几个能认出我的人来。不过大部分时间,只要戴副墨镜,就能避免麻烦。
“你为什么会来医院?生病了吗?要不要紧?”这个女孩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清澈的眼神让人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不是我,是我爱人。”我随口回了一句,把手里签了名的本子递了过去。看着小姑娘愣住的样子,我忽然有点想笑:“是个男的。”
我其实没想出柜,只是就是突然想说这么一句。不过还是那句话,反正我都快死了,偶尔任性一下也没什么吧。
“恩,他快死了。”说完了这一句话之后,我就没有再理会那个一下子接收了太多的信息,没能反应过来的小姑娘,快步离开了医院。
一出门,外头那能够将人烤熟的热量就让我忍不住一个趔趄,强忍着走了两步,最后我还是叫了计程车。可能这个司机看过我演的片子吧,一路上总是时不时地通过后视镜偷瞄我,后来我烦了,干脆摘下了墨镜丢到一边,大大方方地让他看。
脸长着本来就是让人看的不是?尤其我还长得这么好看。
半路上手机就开始响个不停,大概是刚才在医院里的话传出去了吧,要是这时候我接了电话,姓李的那个混蛋肯定会把我好一顿数落,然后碎碎念着去帮我收拾残局。但是我现在心情不太好,所以还是觉得不接电话了。但那个死变态坚持不懈地打着电话,最后没办法,我就只好把手机给关机了。
没了那烦人的铃声,世界果然清净了很多。
在我摘下墨镜之后,那司机反倒不往后瞄了,一脸正直地开着车,也没有开口搭话,不知道是害羞呢,还是本来就不怎么粉我。
不过他不说话,我倒是乐得清静,反正他只要负责开车就行了。
医院离我住的地方不算太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车程,付了钱之后,我收好了找零,摸了好半天,才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来。也不知道我这个总是随手乱塞东西的习惯,什么时候能改掉。
哦,对了,应该不用改了。
因为我快死了。
2。
房子很大,可惜不是我的。
在玄关站了一会儿,我蹬掉了脚上的鞋子,光着脚丫子跑上楼去收拾东西去了。
衣服,钱包,毛巾,日用品……还有什么?总感觉我的东西应该不止这么点,不过既然想不起来了,应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拖着行李箱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我掏出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是我这屋子的主人,我的男朋友,或者说金主?反正我陪吃□□陪玩,他让我抱大腿,就是这样。
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
谁说不是呢?他比我红太多,只需要在圈子里稍微提点一下,我就能“哧溜”一下往上窜好大一截,是个人都会这么想。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他听起来好像有点不高兴。也是,我很少在他的工作时间给他打电话的来着,每次打电话,都跟做财务报表似的,对着他的日程表来回计算,确定不会打扰到他,才会打过去。
啧,跟个傻逼似的。
“我喜欢你。”一开口,我就把对方给吓住了,要知道我跟着他三年多,从来没谈过感情,每一笔账都算得一清二楚。
他当然不会知道有个傻逼因为看了他一部电视剧,就丢下了本来的专业,屁颠颠地一头栽进了这趟浑水当中。
“所以我们分手吧。”说完,也不等那边的人做出什么反应,我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没忘了关机。
不管是他的电话还是姓李的电话,我一个都不想接。
去银行确定了下自己卡里的钱够自己过完这几个月之后,我就去找了间宾馆住下了。很烂的那种,连外面挂着的招牌都有一个字是黑的,我都想出钱让老板去把它给修一修。
不过鉴于我没有强迫症这毛病,所以还是算了吧。我心疼我的钱。
房间很小,就够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