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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演义-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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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王朝继位的现象可以看出,商人前期的继承法多以兄终弟及为主,以父死子继为辅,即便传子,也多传弟之子,少传兄之子。由于商王的妻妾众多,故其子辈的兄弟一般也很多。因此,在兄终弟及的制度下,往往会引起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王位而发生冲突。直到武乙废除兄终弟及,确立父死子继后,这种局面才有所缓和,但那时离商朝灭亡只有四代了。到帝乙时形成了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度,这种继承制度为周朝所承袭。自仲丁到阳甲的九个商王中,每一次王权更替,都引发了剧烈的争夺,造成,从而使得王室势力逐渐衰弱,产生各诸侯、方国不朝叛出的政治危机。司马迁说:“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这种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从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到这一时期不光是儿子、弟弟可以即位,就连堂弟、侄子都跳出来即位过。

    阳甲在这样的局面下即位,可以说是矛盾重重,困难重重,内外交忧,力难从心。因此太史公说:“帝阳甲之时,殷衰。”

    阳甲在位时曾西征丹山戎,没有成功,兵败导致王朝内乱。

    奴隶主贵族之间相互残杀。阳甲已无法控制局面,商朝再度衰落;诸侯不朝。

    阳甲在位四年,死后葬于狄泉今洛阳东北。死后由弟弟盘庚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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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比伦,位于尼普尔西北的幼发拉底河东岸,属于阿卡德地区,东经44°25,北纬32°33。

    bc2000年左右,来自西方的游牧民族西闪米特人结成强大游牧部落,侵入埃卜拉地区,把埃卜布拉都城掳掠一空,临走时又放了一把大火将其焚毁。埃卜拉第二王朝灭亡。之后西闪米特人先后在埃卜拉地区建立众多政权,其中最大的一支是雅姆哈德国,其基本继承了埃卜拉第二王朝的势力范围,而埃卜拉本地也进驻了一支西闪米特人,在废墟上建立了埃卜拉第三王朝。但实际上除了以埃卜拉为都外,几乎没有任何亮点。也一直是雅姆哈德的属国。

    大部分西闪米特人在攻灭埃卜拉第二王朝,打通了通往美索不达米亚的通路之后,没有在当地停留,其主力进入阿卡德地区,此时正是南方的苏美尔地区的伊辛王朝东闪米特人和拉尔萨王朝西闪米特人争雄的时期,伊辛王朝此时在阿卡德地区和西里西亚地区占据了绝对优势,而继承埃卜拉第二王朝东闪米特残余势力的马瑞也投靠了伊辛。

    所以这些西闪米特人进入此地发展,并不敢嚣张,开始在各地悄悄地发展新的城市。

    而这些人是继阿卡德帝国时期之后第二批进入巴比伦尼亚的西闪米特人。无论先后,后人都将这些进入巴比伦尼亚的西闪米特人称为阿摩利人,但如果没有进入巴比伦尼亚而留在西方的西闪米特人,人们又取了其他的名字,因为相比留在原地的人,进入巴比伦尼亚的西闪米特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青史留名。不过有时候人们也将靠近西里西亚的叙利亚的西闪米特人也称为阿摩利人。

    第一批进入巴比伦尼亚的阿摩利人初期被作为奴隶,广泛分布各地,后来被拉尔萨王朝吸收。

    而焚烧了埃卜拉城的第二批阿摩利人,他们悄悄地在阿卡德地区建立了巴比伦城,这是巴比伦人的由来,当然后来巴比伦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之后,所有的阿摩利人都称自己为巴比伦人,两者似乎同义。不过不难理解,如同当初的东闪米特人都称自己为阿卡德人一样,人们只记得胜利者。

    bc1894年,苏穆阿布建立巴比伦第一王朝又称古巴比伦王国。

    苏穆阿布su-abu统治时间:13年,bc1894--1881年。与亚述的埃瑞舒姆二世同时代。

    苏穆拉埃勒su-la-el,统治时间:36年,bc1881--1845年。与亚述的伊库努姆同时代。

    bc1880年,苏穆拉埃勒继承了苏穆阿布的巴比伦王位。

    萨比乌姆sabiu统治时间:14年,bc1845--1831年。

    bc1844年,萨比乌姆继承了苏穆拉埃勒的巴比伦王位。

    阿皮勒辛apil-sn,统治时间:19年,bc1831--1812年。

    bc1830年,阿皮勒辛继承了萨比乌姆的巴比伦王位。

    辛穆帕利特sin-ballit,统治时间:20年,bc1812--1792年。

    bc1812年,阿皮勒辛的儿子辛穆帕利特继承了巴比伦王位。

第十七章 汉穆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hauabi,统治时间:42年,bc1792--1750年。

    bc1792年,汉穆拉比继承了辛穆帕利特的巴比伦王位。初期向亚述王沙姆什阿塔德一世表示臣服。

    沙姆什阿塔德一世统治时期,亚述势力如日中天,但其死后,庞大的帝国迅速衰落。

    bc1789年,亚述王子、总督雅苏玛阿塔德被马瑞新国王斯姆瑞利姆推翻,被驱逐回亚述。

    其得到雅姆哈德国的全力支持,代表了叙利亚的西闪米特势力雅姆哈德国意图复制当初埃卜拉第二王朝的辉煌,占据马瑞,将手伸进了美索不达米亚。

    亚述对其的无能为力加速了亚述帝国的瓦解。

    巴比伦王汉穆拉比一直作为亚述的属国,初始不便与马瑞接触,但在沙姆什阿塔德一世死后,马瑞**即成事实,才与马瑞结盟。这是巴比伦开始称霸美索不达米亚的第一步。

    之后巴比伦在没有外患的情况下休养生息,积极治理内政。

    汉穆拉比时期王室占有的土地分为三类:

    一、“供养维持宫廷之田”以供职为条件所授份地,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所授份地。以供职为条件领有份地者包括士兵、官吏、塔木卡商业代理人、高利贷者等。士兵列都、巴依鲁以服军役而领有王室份地。其份地可由其成年儿子继承,但仍以服军役为条件;拒绝或雇人代其服军役者处死刑。

    二、“纳贡人”指领有大部分王室土地是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的份地的人,他们受王室的剥削和控制,其份地亦不得买卖、抵押或传于女继承人。

    三、除王室土地外,古巴比伦社会还存在神庙土地、城市土地及私人土地。汉谟拉比法典和考古发现的契约文书及其他文献材料证明:私有土地占相当数量,土地租佃和雇佣关系已普遍流行。地租一般是收成的12或13。果园、菜园的地租为收成的23。

    土地价值随灌溉用水的供应情况而异,有的供应灌溉用水的园圃地租高达收成的34。高利贷业甚为活跃,神庙和酒店同时经营高利贷业。高利贷业的活跃促进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债奴被称为基萨图。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还保存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制残余。父家长可将其妻或子女卖为奴隶或使之变为债奴,子女须为其家长杀害的他人子女抵命。

    古巴比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

    一、“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

    二、“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古巴比伦时代还存在其他类似穆什钦努的依附阶层;

    三、“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则是奴隶阶级。

    汉穆拉比十分勤政,他兴修水利,奖励商业。

    bc1787年,为了强化统治,汉穆拉比制订了世界上现存的第二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是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大概在bc1791年或bc1790年始拟。

    这部法典于1901年在埃兰古城苏萨原阿万第二王朝首都,今属伊朗发现,被刻在一根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圆柱现存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上,共3500行,是汉穆拉比为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编纂的,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情况,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资料。经过长年的风化,已模糊不清,只能依稀辨认出几条。

    圆柱顶端有两个人物,坐在椅子上的是正义之神太阳神沙玛什,另一个则是汉穆拉比。汉穆拉比从正义之神沙玛什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意在说明“我即汉穆拉比是受神的旨意来统治这片土地的”。下面用铭刻法典全文,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283条。

    序言宣扬汉穆拉比受命于神,结语颂扬汉穆拉比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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