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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这人名叫马挺强,前世他娶了小他十多岁的黎梓。
不过也只是片刻恍惚,这辈子有了他,黎梓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谁若敢打他女人的主意,那就杀无赦。
回到家中,就见一名少女,卧躺在沙发上,双眼紧盯着电视,就连有人开门她都不知道。
唐晨和她打了声招呼后去浴室洗了个澡。为什么香港洗澡是冲凉呢?我好不习惯啊!
“小梓,今天六叔不回来,你晚上留在这好吗?”
洗完澡,唐晨将黎梓抱在怀中,嗅着少女的幽香。
黎梓在唐晨怀中挪动了一下,使得自己更加舒服。仰着头,两个梨窝乍现,揶揄道:“你想干什么坏事?不是说你练武,身体没有停止发育前,不能那个的吗?”
一个多月的静心照料,黎梓在十天前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当时唐晨送上自己,珍藏两辈子的初吻。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要不是可儿,恐怕当时他就将黎梓办了,随后他也向黎梓解释了一下。
“我只是想抱着你睡,又不干什么?你还不相信我的自制力吗?”
听见唐晨如此不要脸的话,可儿不由翻了翻白眼,要不是当时,她给了唐晨一次电击,恐怕他早就破身了。
“那我要跟我妈说一声。”黎梓考虑了一会。
黎梓的妈十分开明,接到女儿的电话,当即表示知道了,只是让她和唐晨注意点,接着和唐晨说了一大通,然后才挂断电话。
几天前唐晨登门拜访过,得知是女儿的男友,只是交代唐晨注意一些,不要搞出人命来,毕竟他们两还小,都在读书。
“再见阿姨!”
唐晨挂掉电话,一把将黎梓重新搂在怀中,嘴巴吻向少女,充满胶原蛋白的小脸。慢慢的,唐晨吻遍少女整张脸,直至少女的嘴唇。
两人才交往十天,接吻的次数不多,所以两人的吻还十分青涩,只是嘴唇的碰撞罢了,因为黎梓每一次接吻,都会紧紧的咬着牙齿。
放开黎梓的小嘴,唐晨勾住她的下巴,看着黎梓。
白净的瓜子脸上,一双大眼睛如同两颗宝石,红润的嘴唇,两条柳眉为她平添少许魅惑他情不自禁感叹,少女的美貌,“啊梓,你真靓!靓过王祖贤、林青霞、红姑她们。”
唐晨说的三人,都是香江有名的,听到爱人如此夸赞自己,黎梓刚刚张开嘴准备回应,唐晨立刻吻了上去,同时伸出舌头,毫无阻碍的穿过她的牙齿,一下就捕捉到她的舌头。
舌头互相缠绕,黎梓的呼吸不由急促起来,双手不由自主的,搂紧唐晨的腰。
良久唇分,黎梓深深的呼吸,刚才差点将她憋死,不过那种酥麻的感觉,却使她十分迷恋。
看着春意盎然的黎梓,唐晨又啃了上去。同时一双手在少女身上不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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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武字()
香江的天如同前文所说,说变就变,昨日还狂风暴雨,今日却清空万里,黎梓刚刚清醒,就听见唐晨的声音响起,“啊梓,桌上买了早餐,毛巾和牙刷,洗漱完了自己吃啊!”
“你怎么了,我看你好像心情不好,发生什么事了吗?”
黎梓太熟悉唐晨,虽然他表面没什么,可是她就是能感受到他心底的事。
“没什么?还不是倪匡这疯狗,我都没说什么?全都是媒体搞出来的,这疯狗就跑出来乱咬人。”
将早上送过来的报纸,一边递给黎梓,一边骂道。
黎梓接过报纸,只见整块版面,标题十几个大字,十分醒目。
十五岁的开宗大师?香江数十年一遇的天才文豪?
接着洋洋洒洒数千字,大致意思就是,唐晨欺世盗名之徒,仙侠也就是武侠的升级版罢了,就算论开山之人,也应该是还珠楼主的蜀山传,什么时候轮到,唐晨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了。
最后他还提到,作为后辈,居然跟他们这些前辈拿一样的稿酬,若是换作他,他会主动降低稿酬,以示对前辈们的尊敬。
最令人气愤的是,后面还有许多,拿着低稿酬的,所谓的前辈,响应倪匡。
“以前我还觉得他不错,卫斯理十分好看。没想到他居然是如此小人,晨仔你别生气,他们嫉妒你罢了。”
黎梓一把将报纸搓圆,直接丢到垃圾桶中。
唐晨闻言笑了笑,好像已经不放在心中,“小梓你说的对,他们只是嫉妒我罢了,你还是赶快去洗漱,然后吃早餐吧!不然等会凉了就不好了。”
看着黎梓的背影,唐晨脸色又阴沉下来。对于倪匡的话,他其实没有多大生气,难道狗咬你一口,你还要咬回来?
令他不爽的还是昨日晚上,黎梓睡下后,可儿的声音响起,“恭喜主人突破明劲,奖励武字。”
唐晨自然笑得差点疯癫,武字啊!唐晨早就看见过,虽然不知有什么用,可是售价却远超天帝拳,达到十亿能量点,是他那师尊留下最贵的东西,想不到突破明劲,可儿就送给他了。
可是显然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武字也只是可儿抛出的诱饵,他还需要在万寿期前,打败一个同级的少年,那个少年名叫爱德伦。耶稣。是他那便宜师尊,年青时的兄弟和对手。
爱德伦在神照期巅峰之时,心急突破,走火入魔而死。便宜师尊纪念他,炼制可儿的时候,制造了爱德伦不同时期的虚拟傀儡,只有打败这些傀儡其中的一个,他才能得到武字。
本来唐晨是斗志昂扬,认为是师尊给自己的福利,没想到只用了不到十招,他就惨败在爱德伦手上。
要知道两人修为虽然一样,可是唐晨无论是力量、体力、敏捷,都要远超同级。却被人十分轻松击败。我这里设定,明劲初期力量体力是三左右,敏捷只有突破化劲才会大幅度提升,明劲暗劲一般人不超过1。5。
当时唐晨与爱德伦,在系统空间内交手,只觉得他每一拳每一脚,蕴含的劲,都十分霸道,堪堪挡住七招,第八招就被打倒在地,要不是那是虚拟空间,他恐怕得卧床一阵子。
“MD今天心情不好,既然你撞上来,也算你运气不好。”
唐晨越想越觉得不爽,看着垃圾桶里的报纸,提起笔开始不停的写了起来。
“卓总编,这个可以明日帮我刊登一下吗?”
上午十点左右,唐晨亲自走了一趟东方日报,将写好的东西递给卓总编。
卓总编先是看了看,随即一张胖脸闪过一丝潮红,大声道:“唐兄弟写的好,对付那些人就该如此。”
“既然如此,今天我还要陪女朋友,就先走了。”
“我送你。”
唐晨牵着黎梓的手走出东方日报,他没有发现,东方日报内,走出一名瘸脚男子,双眼直盯着两人的背影,或者说直盯着黎梓的背影。
“晨仔,你这么做会不会,为你带来麻烦,那么多人,你一下子得最光,说不定查先生都会站出来,那么以后你在香港文坛,可就寸步难行了。”
走出东方日报,黎梓的小脸一直紧绷,知道二人来到一家冰室,黎梓才出言劝道。
“有什么事,那些人也只是叫一下,谁会跟钱过不去。至于金庸,那就更不用担心,你又不是没看,我新写的那本书,就算香港混不下去,欧美那边可还有,更为广阔的天空。”
唐晨拍了下女友的头,示意他别担心。
黎梓闻言,想起前几日男友,给她看的那本,脸上泛起笑意,原本的担心瞬间化为泡影。
两人开开心心的玩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他才将黎梓送回家。
回到家,唐晨没有站桩,而是在练习劲,他清楚的记得,爱德伦那霸道的劲,十分凝聚,一点都不像他那样分散。他想要打败同级别的爱德伦,首要的就是掌控好自己的每一份劲。
翌日清晨,当诛仙粉丝习惯性的,翻到诛仙专栏之时,却发现今日诛仙专栏,尽然没有更新,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丝怒意。
只见上方写着数个大字,《倪匡?一只疯狗》。
众人立马来了兴趣,连忙看了下去。
洋洋洒洒近万字,除标题以外,这篇痛骂倪匡与众多文人的文章,硬是没有一个脏字。
此文不仅说倪匡心眼小,仗着前辈辈份以此压人。还提到倪匡的成名作,《卫斯理系列》,不过是一本盗墓,加上外星人情节,就被称为科幻,简直是娱弄世人。最后落款人写着两个大字:唐晨。
此文一出,全港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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