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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不认识玛丽苏?[穿书]-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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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

    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

    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

    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裏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著,“不然玫

    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著一对成年男女心中

    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

    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裏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

    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著,“不然,玫瑰

    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

    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

    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

    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

    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麽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著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著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著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麽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

65。() 
不知道放什么当防盗好,翻了半天发现了我以前无聊写的一章穿书脑洞,233好久以前的了,现在看还有点搞笑。52网'

    受是攻的绑定地缚灵,穿进一篇一受多攻的**文里面当攻的背景板,当时萌的是他留长发这个设定,因为长发是能量来源,而他又是攻的金手指,所以正好符合了那句:待我长发及腰,xx嫁我可好什么的,不过都是好久以前的脑洞了,现在看真的发现我毫无写古风文的天赋哈哈。

    颜执觉得今天阳光一点也不明媚,魂生一点也不幸福。

    他正站在一面等身铜镜前,左手握着把雕刻精致的木梳,右手透明的手指卷着一绺乌黑的头发,每绕三圈就狠狠心猛揪一下,疼得一阵龇牙咧嘴后,又松开重新卷。手上的动作虽然是机械化操作,脸上的表情却绝对是人性化表达。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梦想!”

    四周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吃到可乐鸡腿!”

    四周依旧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睡懒觉!”

    四周越发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出去蹦哒!”

    四周极度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有一个小伙伴!我能够变成人!我能够长发及腰!我能够……”

    四周是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

    三十分钟后。古老典雅的铜镜边蹲了个揪着头发的古装青年。

    青年一身青衫,外貌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只是眉眼干净,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

    其实是悬浮在那里的,双脚离地三尺。

    “我就说今天一点也不幸福。秃子大叔没事停什么业,游客都不来看我的房子了。”青年哀怨地碎碎念,又看了一眼空旷的博物馆,站起身整个人靠到铜镜上,就一点一点融入了镜子。

    “那个卖可乐鸡的大婶也不来了,好香……呜……”已经完全进了镜子的青年蹲在镜子里抹了下嘴角,继续揪头发嘀嘀咕咕。

    “这究竟还要不要鬼活了?揪了好几年怎么还是没长一点,我的小伙伴你在哪里~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本来自言自语的青年念到最后又唱起了歌,这还是他天天听大叔唱才记住的。

    可是碎碎念了一小时后,青年也不知不觉慢慢停了下来,揪着及肩的黑发,托着腮帮子发呆,脸上搞怪的表情也完全收敛,神色平静。

    颜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是个住在铜镜里的鬼,还是面那么有名的古老铜镜。

    十年前他莫名其妙就睁开了眼睛,莫名其妙就知道他是住在镜子里的地缚灵,也莫名其妙地……除了那个叫“颜执”的名字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52网'

    颜执觉得他的名字一点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他多么乐天多么积极多么好青年啊,无论是“偏执”“固执”,还是充满“执念”,都和他相去十万八千里,没有半毛钱关系。但他只记得名字,于是新一代好青年思考了三秒钟后,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名字。完全不去想地缚灵这种东西代表的含义。

    之后两年,他一直呆在博物馆里,每天看着各种各样的游客站在他面前对他的房子评头

    论足,他们有的对着同伴笑,神采飞扬;有的面容严肃,用着无数的专业术语评估着铜镜的一切;有的懵懵懂懂,听着解说员述说关于镜子的传说。

    每一个人都站在他们的世界里,却唯独看不见近在咫尺、眉眼含笑的青年。

    无论他怎么在他们面前挥手做鬼脸,都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夕阳西下时分,人们陆续离开,秃子大叔也锁了门回家,整个博物馆才慢慢静下去暗下去,然后变成死一样的,寂静和黑暗。

    被所有人忘记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恐怕只要是个人,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除非他,不是人。

    无论你怎么说话,怎么动作,都没人看见。你站在世界边缘,明明只有一线之隔,却仿佛永远都被隔绝在外。很有趣的事情。

    没有同类,没有任何东西证明他确实存在过。就连他自己,也完全不认识自己。

    颜执坐在镜子里托着腮看外面浓稠的黑色,常常一看就是一夜。横竖他是只鬼,坐再久也不会冷,不会饿,不会肌肉僵硬,也不会疼。

    他曾经试着走出这座博物馆,看看附近是否有他的同类。想想吧,几只鬼畅谈鬼生,多么带感的场景。但是他总是在走到铜镜的十米远处就被拽了回来,最多站在大门口看胖大婶吆喝着卖可乐鸡。

    后来颜执觉得自己的魂生有那么一点点的单调。作为一个乐观的好青年,他不应该总是看别人对他碎碎念,那多消极被动啊。

    于是颜好青年开始对每一个来看他房子的游客发表演讲,乐此不疲,从秃子大叔昨天唱了什么歌歌词又是什么一直说到今天胖大婶的可乐鸡有多么香飘十里多么畅销一条街。哪怕谁都听不见,他也觉得挺好。鬼生也是要开开心心地过才好的嘛。

    这样慷慨激昂的每日一讲持续了三年,颜好青年都觉得没准有一天他会成为众鬼中的大演说家。

    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在讲到“昨天秃子大叔唱了一首《老鼠爱大米》”时停了下来,宛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瞬间鸡冻不已,一转身就跳进了铜镜,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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