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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青拂袖而去,剩下几乎一整碗的汤食。小青鸾慢慢的拿起筷子,默然吃完了自己那一份,叹了口子,低头想了想,又把冬青那一碗里的东西都扒拉到自己碗里,从容的吃了下去,仿佛是要把所有的饥肠辘辘都用一顿解决。冬天的天色黑得太早,吃完饭时已近黄昏,她走到袁克文的宅子跟前,举起手敲响了大门。
沈含青本就说好了,晚上带着未婚妻罗梦元回家吃饭。到准岳丈家时,罗梦元正和父亲罗凤铭坐着喝茶。黄昏的光线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投射在白瓷茶杯上,场面十分温馨。
罗梦元一扫白天在乐美的失常表现,欣然坐上沈含青的车子。
虽然他不问,可是罗梦元知道,沈含青已经对自己有了疑问,她看着车窗外一个又一个走过的人,茫茫人海,这么多的人,这么小的几率,老天爷为什么如此安排,偏偏就要让两个人在那样的情况下见面。她想起罗珍元拿给自己的那个小荷包,忽然眼睛发热,急忙把脸侧过去一些,害怕身边的沈含青看出端倪。自从今日去过乐美,她的心里没有一刻平静。罗珍元是她的亲姐姐,从小对自己百般疼爱,二人感情相差三岁,感情甚笃,乳名分别为大元小元,虽然母亲早亡,幸亏父亲罗凤铭爱女如昔,一手将姐妹俩养大。本来一家人和和睦睦幸福美满,不想罗珍元十八岁那年爱上了一个神秘的男人,她和父亲经历了一段奇异的冷战之后便从家里消失,再也没有了踪影。罗凤铭对大女儿珍元的这段经历讳莫如深,也不许罗梦元问及,更不许她去找。这几年罗凤铭的生意做得起起伏伏,有了些名气,可是也没再提及过这个遗失的女儿。
如今他的生意遇到了问题,罗梦元不想再给父亲增加烦恼。今日回家的时候看到父亲还在,和他多聊了几句,听说他想要卖掉手头的新日毛纺厂,以拯救老铭记纺织厂,她不懂生意,唯有叹息。对于遇到姐姐的这件事,更不敢说半句。其实说起来,姐姐珍元和父亲很对脾气,她虽是个女儿身,却颇具男孩子的英气,当年在家的时候,经常陪着父亲骑马谈天,有时候还帮着罗凤铭出谋划策,罗凤铭当年极其喜爱这个女儿,喜欢到罗梦元都心生嫉妒,为此她也想不通父亲在姐姐离开之后,为何那般绝情。事隔几年,罗珍元天各一方,她出阁在即。如今她成了那个待嫁的女子,此刻方能揣测父亲心路,也许当初正是因为罗凤铭对罗珍元的期望太高,所以才会那样失望。况且一别这样久,姐姐也不回家看看,也许这也伤透了父亲的心。当年的罗凤铭多么意气风发,罗梦元还记得父亲站在自己的工厂前,神气熠熠的给自己的工人鼓励打气,说一不二的把产值提上去,又把工资准时的发放到工人手中。那时候的罗凤铭仿佛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他可以几日不合眼,而她和姐姐永远都是在这个强大的父亲的羽翼下,像是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公主。
罗凤铭喝了一口温热的茶,低垂的头颅上华发纷纷,眼角在不笑之时也布满细碎的纹路,罗梦元的思想穿越时光,透过上海冬日黄昏的最后一丝白昼光线,仿佛看到曾经那个英俊伟岸的父亲,和眼前这个老态初现的男人重合在一起。她忽然有些想哭,不晓得姐姐再回来,看到这个样子的父亲,还会不会义无反顾的再次离去,也不晓得父亲看到如今的姐姐,还会不会那样冷硬的训斥。
“梦元,等我送你一样东西。”沈含青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她的眼睛依然湿润,罗梦元仰着头靠在椅背上,睁大双眼,怕闭上眼会有泪水流下。她温柔的问道:“要送我什么?”沈含青看着前路的眼里有几丝挣扎,随即道:“我先卖关子。”二人相视而笑。
第七十八掌()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十多天过去。这期间宛珠和叶碧凉早已搬进了沈含玉的驭竹弄剑,因为要做新衣算日子,所以二人的婚事还在筹备中。每日宛珠清晨起床,早早就到叶碧凉的房中。其实早起她还算习惯,在老家的时候母亲完琦就喜欢作息规律的生活。但是这回却劳累许多,因为她牵挂忧虑甚多的叶碧凉,天天亲自服侍,一丝不怠慢。沈含玉心疼她,寻思着破格找一个小丫头,到宅子里来伺候。可一提起这茬就被宛珠固执的谢绝,沈含玉见她坚持,只好做罢。
叶碧凉这些日子以来心情一直不好,之前小青鸾回戏院去拿杜牧镛的玉佩,不想一去不复返,再也没露过面。为此宛珠的心里也不好受,回去寻了多次,依然无果。叶碧凉再次要走,可是她的身子十分虚弱,旧疾新伤,再加上连日来生活上的多重起伏,小青鸾的出走给了她最后一击,她看上去彻底垮了,一张脸仿佛老了十岁。沈含玉替她找了个沪上的名医,做了一番全面检查,这一查倒好,看出一大堆毛病。那医生和沈含玉交代了几句,让他们好好对待叶碧凉,言语之中流露出惋惜之意。沈含玉心里立刻便有了几分明白,但还是安慰宛珠,没有对她说出实情。即便如此,她还是看得出叶碧凉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宛珠的心情也随之沉重。虽然生活起居上照顾得周到,可她知道叶碧凉最大的心结是杳无音信的小青鸾,自从那次二人促膝谈心,听到叶碧凉对自己坦露心事,“养老送终”几个字如刀刻一般印记在宛珠心中,如今看来,怕是希望渺茫。看着病弱的叶碧凉,她心急如焚。
自从宛珠搬过来,沈含玉就没再怎么去乐美。除了去学校,基本上就呆在家中。沈啸荣震怒不已,因为外头铺天盖地的盛传着儿子含玉的婚事,本来想低调置办,如今看来他骑虎难下。沈含玉对父亲的怒火泰然处之,宛珠本想在此期间回王家一趟,也被他温言劝阻。所以对于上海滩那些除了玩乐便是疯狂八卦的夫人小姐们,沈家的三少奶奶至今还是一个谜。这个期间他们在家中过着难得平静的日子,本来也都是好清静之人,那边宛珠看书写字,或陪着叶碧凉说话,他就在这边品茶读书,养花打拳。
这日起了床,沈含玉像往常一样收拾整洁出门去,一出小门便看见宛珠端着一盆衣裳走在前头,他一路跟着,见她走到水池边认真搓洗,不由皱着眉头上前看了一眼,问道:“上次的布料和旗袍,你有喜欢的吗?”宛珠洗着盆里的衣裳,才一会儿的功夫就出了一层薄汗。“都喜欢,不过,不要再买了,我够穿。”宛珠用袖口擦擦额头道。沈含玉默默注视了她一会儿,忽然上前抓住她冻得发红的手,从水里往外一捞。宛珠瞪着他,刚想开口,沈含玉打断她:“去准备一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成,我得帮叶老板弄点粥过去。”“让羽辉去做,你离开一天没关系。”宛珠看着沈含玉的表情,拒绝的话噎在嗓子眼,再说不出口,低头想把手从他的掌中抽出,却隐隐觉得他加注自己手上的力道和温暖。冬天本就寒冷,若碰了水就更了不得,手指头冻得如胡萝卜一般。沈含玉不容反抗的把她的手握在掌中停留一会儿,方才放开。
宛珠看着他的背影,低头小声的说了一句“谢谢”,沈含玉转身看着她,黑瞳如深邃的海:“你不必跟我道谢,以后成了亲,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宛珠低头仔细品味着他的这句话,心里有几分云山雾罩的迷惑。但还不等她细想,就抬头看见沈含玉催促的眼神,只好上楼换装去。
难得出门,她穿了一身碧绿镶玄色边的香云缎旗袍,外面披了一个乳白的西式羊毛披风,梳着简单端庄的少女发式,脸上略施薄粉,此时坐在沈含玉身边的车位上,手里还拿了一个他硬买给自己的昂贵手包,黑色的软羊皮,纯银的边上刻着龙凤双福,看起来闪亮奢华,上海滩的摩登女郎和富家女儿几乎人手一个。本来不想拿那个包也不想穿成这样,可是沈含玉执意如此,思及他在上海滩的影响,也觉得自己也不能太任性,所以就遂了他的心,让他来打扮自己。
沈含玉承认,无论这个女子穿什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