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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为父亲报仇雪恨,他马上拔出宝剑割下自己的头来,两手捧着头和剑,把它们交给了黑衣人。黑衣人说:“你放心,我不会使你失望的。”眉间尺的尸体这才倒了下去。
黑衣人带着眉间尺的头去见楚王,楚王大喜。黑衣人说,这颗头应该放在汤锅里煮烂,不然,以后还会兴妖作怪。楚王同意了,把眉间尺的头放在汤锅里煮了三天三夜也没煮烂。黑衣人提议,让楚王亲自到锅边看一看,借他的威风压一压邪气,头才会烂。楚王来到锅边,黑衣人猛地抽出了宝剑,顿时,楚王的头落进了汤锅里。
眉间尺的头立刻咬住了楚王的耳朵,两颗头你咬我扑,一时难分胜负。这时,黑衣人忙割下自己的头,帮眉间尺去斗楚王。经过七天七夜,眉间尺终于胜利了。三颗头颅被煮得稀烂,分不清你我了。人们只得把锅里的东西分成三份,葬在三个地方,修了坟墓,通称“三王墓”。
《列士传》曰:干将、莫耶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於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此条逸文之末尚有校语云:“《列异传》曰莫耶为楚王作剑,藏其雄者。《搜神记》亦曰为楚王作剑。馀悉同也。”这一则逸文及校记十分重要,第一它说明眉间尺故事的原始出典是《列士传》而非《列异传》,也非《吴越春秋》;第二,校记指出了眉间尺故事不同文本的异文,鲁迅就是按照这条校记指出的异文,将《列士传》里的眉间尺故事校订几字之后直接编入曹氏《列异传》的——这里姑且判断系鲁迅所校改,后面再分析这一问题。鲁迅辑入《列异传》文字所校改的几字是:“为晋君作剑”改为“为楚王作剑”;“留其雄者”改为“藏其雄者”;“具以告之”改为“告之”;“思於屋柱中得之”改“忽於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改“楚王梦一人”;“将以奉晋君”改“将以奉楚王”;“头三日三日跳”改“头三日三夜跳”(“三日三日”当系刻误);“君往观之”改“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改“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鲁迅文本见《鲁迅辑录古籍丛编》卷一和《鲁迅全集》卷二《故事新编·铸剑》中的注释,可以参照。鲁迅径直校改《列士传》的理由就是《越绝书》和《吴越春秋》的记载证明铸剑故事不可能发生在晋国,这二书均记的是吴越之史事,干将、莫耶亦传为吴人,而鲁迅在辑录《列异传》时,见到《御览》上的这一条很有启发意义的校记就算找到了一个文本的依据了。但是《御览》上的这一条校记,既然已说明曹丕的《列异传》并不取《列士传》“为晋君作剑”之说,
第132章 帮忙()
国度变了,主角也换了,二者之间的文字又怎么能够雷同呢?校语中所谓“馀悉同”应当是指内容相同,文字也大致相仿罢了,而不是说整篇可以照搬,“《列异传》曰莫耶为楚王作剑”,鲁迅辑本并未依从照搬而只能参照别书将“莫耶”仍然写作“干将莫耶(邪)”,这一点就很说明问题;况且校记不单指《列异传》,还包括了《搜神记》,而《搜神记》的内容虽与《列士传》相同,但文字却完全两样,显然不能仅仅校改几字后就可以又同时视作是《搜神记》逸文的。因此《古小说拘沈·列异传》中辑录的眉间尺故事是否系曹丕所作是很为可疑的。
这里应该说明,鲁迅《古小说拘沈》是未定稿,生前并未刊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1卷编入了《古小说拘沈》,并“按手稿及原引据书进行了初步的校勘”。《列异传》原引据书《太平御览》,《丛编》是以景宋本作校勘的,因此笔者也以景宋本为据(系用中华书局缩印之商务印书馆1935年景宋本,1960版,1998年重印本)。《丛编》如果没有作校勘,当然不会发现问题,如1938年版《鲁迅全集》第8卷收入时的情况一样;但既然作了校勘,而且原书编纂者也提供了这种便利,所引据之书均注明了书名及卷次,这就没有理由不写出校记,尤其是当书名、作者都不相符(刘向的《列士传》变成了曹丕的《列异传》),原书编纂者又作了校改时更应该加以说明,指出其异同。并且,笔者以为单用景宋本校勘,仍然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宋刊本固然优于各种传抄转刻本,可是鲁迅当年在绍兴整理古籍时不大可能用到宋刊本。他后来到北京辑校《嵇康集》时还只能取清代“鲍崇城刻本《太平御览》”进行比勘。1927年鲁迅在广州购到清代南海李氏重刻本,这大约不过是据鲍刻本传刻。直到1935年底,鲁迅才预约购到商务印书馆刚刚出版的景宋本一套,可是此时已是鲁迅生命的最后一年,他已无时间再以景宋本来重新校勘《古小说拘沈》了。由于《太平御览》流传的时间长,版本众多,各本中的文字是有出入的,鲁迅根据明清刻本所辑录的文字是否会与宋刊本有异呢?这是不能凭空作出推断的,显然这就很有比勘的必要。因此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出版《鲁迅辑录古籍丛编》时,不应只寻求善本,《列异传》也不应仅以宋刊本进行校勘,还应该用鲁迅所使用的版本进行汇校,并著其异同,这样如果遇到异文,无论是版本上的问题还是辑校上的问题就会清清楚楚了。如果汇校证明是由于版本不同而出现的差异,那么将《列士传》改头换面变成《列异传》的责任就不在鲁迅而是明清时的传抄转刻者了。
《眉间尺》演出现场
铸剑故事发生地听语音
2。虽然《吴越春秋》、《搜神记》以及由鲁迅辑录的《列异传》已经确定了铸剑故事发生地在吴越楚三国,但是如果追寻更多一点资料,就能知道这个故事的发生地点并不限于吴越楚三国,韩魏赵三晋也是其流传地。晋伏滔《北征记》云:“魏惠王徙都于此(按指古宋城县,今河南省境内)号梁王,为眉间赤、任敬所杀。三人同葬,故谓三王陵。”“三王陵在(宋城)县西北四十五里。”又,《郡国志》云:“(临汾)县西南有大池,一名翻镬池,即煮眉间赤处。镬翻,因成池,池水上犹有脂润。”(转引自袁珂《中国神话传说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这些民间轶闻与刘向《列士传》所记是吻合的。魏晋时代持刘向说的还可举一例:汉司马相如《子虚赋》曰:“曳明之珠旗,建干将之雄戟”,《汉书》魏张揖注云:“干将,韩王剑师也。雄戟,胡中有@①者,干将所造。”《史记》刘宋裴yīn@②《集解》同张说。《列士传》成书早于《吴越春秋》,刘向的时代也早于赵晔。刘向系汉宗室,楚元王刘交四世孙,生于约前77年(汉昭帝元凤4年),卒于约前6年(汉哀帝建平元年)。他在朝居官数十年,后来的职务是校阅古籍,他生平的功绩就在校书,这项工作使他成为了中国目录学之祖。《吴越春秋》的作者赵晔是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于东汉初年,早年曾做过县吏,因倦厌仕宦,远避蜀地犍为资中(今四川资阳)。生平著述最重要的就是《吴越春秋》。由于他较刘向去古要远,晚于刘向约一百多年,又居边远之地,能够接近古史第一手原始资料的机运显然要少得多,因此《列士传》作为杂史资料的价值是不低于《吴越春秋》的,所记眉间尺故事也是值得研究重视的,不应被更晚出现的《列异传》取代。
改造为孝悌听语音
眉间尺故事后来被改造为孝悌的典范。《太平御览》卷三百四十三辑有《孝子传》逸文,其中亦谓:“为晋王作剑,藏雄送雌。”“尺破柱得剑,欲报晋君。”“将尺首及剑见晋君。”这与《列异传》《搜神记》不同流,它也承认铸剑故事发生在北方的晋国而不在江南的吴越。《孝子传》在《隋书·经籍志》里记有多部,如晋辅国将军萧广济所撰十五卷、南朝宋员外郎郑缉之所撰十卷、南朝宋师觉授所撰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