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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书里的人-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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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变化就是,害怕的她悄悄买了把新锁子,天天挂门上,夜深人静时,天天枕着匕首睡觉。

    为了准备王戏的那场时装秀,刚入道的闫妮天天接受高压训练,穿着高跟鞋来来回回走着路。

    人只要忙起来,时间就会过的非常快,快得让人忘记一切纷纷扰扰。

    3天就这样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闫妮也发现,自从那天与艳儿那样离别后,整栋大厦,1000来号人,谁都没有她的消息,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无音讯。

    6月15日8点,王戏的夏装发布会终于开始了。

    T台上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最后检查了一遍所有设备。

    后台各路名模都画着惊艳的妆,穿着设计师已经内定好的衣服。

    李沁将闫妮的头发高高盘起,两边留下两缕细长的发丝,用卷发棒微微卷起。

    弄好头发后,李沁没有休息,而是更加快速得给闫妮化着美艳动人的妆。

    正当这时,艳儿出现在了闫妮的镜子里,她惊慌得回头一看,李沁的口红就给涂歪了。

    艳儿朝着老朋友李沁笑了笑,就对着座位上的闫妮,眉飞色舞地得瑟道:

    “这么巧呀!你也在呀,王戏设计师跟我说,这里的衣服,随便选,我想穿哪一套就哪一套。”

    闫妮看着有点丧心病狂的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怎么长得和我有点像!”

    虽然这里很是嘈杂,但是艳儿还是听清了闫妮的嘀咕,她翻着白眼,道:

    “因为你漂亮,所以我照着你的模样,微整了几下,反正我们家汉森是整容师。”

    李沁刚想拦住她,说些什么,可是她刚伸出手,艳儿就扭着屁股,一翘一翘的离去了。

    闫妮看着李沁伸出去的手,落了个空后,就顺手握紧了李沁的手,说:

    “以后会有机会的。”

    很快,闫妮就化好了妆,王戏专门从前台跑到了后场,手里拎着一件公主粉色纱裙,和精致绝伦的水晶鞋,朝着闫妮走了过去。

    外面的音乐太吵,他干脆附在了闫妮耳朵上,大声的吼道:

    “你今天晚上最后一个出场,要当压轴的,艳压群芳。”

    外面的天空很黑,动感的音乐一直在继续,时尚人士和记者朋友们,开动手里一切可以能照相的东西,“咔咔咔”,到处都是一闪一闪银白色的闪光灯,舞台是明亮的,绚丽的。

    模特们自信得迈着已经走了上千遍的步子,她们就算不穿任何衣服站在众人前,也是美的,或者是也要是美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台上的她们是死物,根本不能有半点表情,她们的任务就是完完全全去展示身上那件真正是死物的衣服。

    突然,灯光全灭了,闫妮开始出场了。

    她迈着轻灵的步子,穿着飘逸的仙裙,长着天使的面容。

    所有的模特都站成了两排,空出了最中间的位置。

    她每到一处,灯就亮起两盏,照亮了旁边的两个模特。

    越走,闫妮的心越痛,越没办法理解,因为那些人每一个都长得像自己。

    就像和自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她不清楚这是幻觉,还是真实。

第140章 文章少爷() 
6月16日,因为昨晚进行的秀场非常顺利,王戏今天早上就给闫妮发了邀请函,请她去参加晚上的庆功会,说还可以让她带几个好朋友来。

    王戏看完短信的回复后,立马放下了手机,开始忘情的手舞足蹈。

    王戏自从昨晚被闫妮这个小姑娘惊艳到后,一晚上的辗转反侧,夜不能寐,脑海里全是她穿着自己设计衣服的样子,灵感也喷涌而出,这对于一个服装设计师来说,求之不得。

    中午十二点,睡了一个大懒觉的闫妮,爬起来,给文章打了一个电话,让他陪自己去参加宴会。

    因为闫妮知道,这场宴会肯定会来很多人,而这些人通通都是圈内显赫之人,这样的话,就可以借机让文章认识很多人,让他的才华不至于被埋没,更何况,咱还欠的他房租钱。

    所以,一定要让他陪自己去。

    文章一听到这个好消息,立马踏着七彩云霞,将闫妮拉着来到了国际化大商场。

    文章边走边说:

    “参加这种宴会,身上的衣服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所以得给你好好打扮几分,才好。”

    闫妮虽然被生生拽着,刚好的手腕上又出现了淡淡的红晕,但是她没有一句抱怨,倒是脸上的笑意很浓很浓。

    文章拉着闫妮进了一家非常大牌的店,看着各式各样的礼服和高跟鞋,仔仔细细挑选着适合闫妮穿着的衣服。

    他拿了一件两件,很多件,都塞到了闫妮怀里。

    闫妮看着怀里一堆精美的衣物,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处在的店,装潢实在太过于顶尖了,所以就将衣服上的吊牌翻了过来,她愣住了。

    这是几个零呀!一二三四五六,六个,闫妮吓傻了,连忙将手里的衣服,陪着笑脸道着得还给了文质彬彬的导购员。

    一把就把前面乱飞的文章拽住,故作亲密的拉着他的小手,踮起脚尖,搭在他肩膀上,小声说:

    “这里的一件衣服都可以买五辆你的破车了,这里根本不是咱们来的地方。”

    文章一惊,太高兴了,忘记了这茬。

    他的黝黑眸子一亮,嘴角一勾,将手放到了闫妮的腰间,一用力将她搂进了自己怀里。

    文章没有管闫妮的挣扎,只是朝着有导购员的地方走去,果然,一看到经过严格训练的导购员后,怀里的闫妮就安静了不少,干脆配合得演起戏了。

    闫妮的手悄悄得掐着文章的腰,嘴里却嗲嗲地撒娇道:

    “人家饿了,咱们出去吃火锅吧!”

    文章自然知道闫妮是想赶快离开这里,只不过他只是摸了摸闫妮的头,笑了两下,就没有管她了。

    文章礼貌得看向导购员,从脖子上扯下一个吊坠,递给了些许惊讶的导购员手中,说:

    “能不能把这个东西帮五教给你们经理。”

    年轻貌美的导购员看着文章帅气的音容,顿时没了拒绝的权利,她花痴得点了点头,就去后台找经理了。

    而店内,闫妮死也要拉着文章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文章呢!如磐石一样在原地,一动不动。

    文章最后实在觉得闫妮这个丫头太吵了,就直接抱紧她,用嘴直接堵住了她要说出的话。

    他感觉闫妮已经被自己吓傻了,就嘴角一咧,展开更猛烈的攻势,他用舌尖撬开了她的贝齿,深吻下去了。

    当店里的经理看到这个吊坠后,心里从未荡起的涟漪,如今心潮澎湃,这个人会不会就是文纪集团的大少爷?

    少爷都消失那么久了,不会是被人杀死,凶手拿着信物过来冒充吧!

    心里极度紧张和激动的经理,连时常最爱穿的外套都没穿,就急急忙忙往外跑,结果却看到了自己家的大少爷竟然与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孩,在工作场合卿卿我我。

    这个经理也不好意思打断这两位,就急中生智,故意推到了旁边的衣架。

    “唰”的一声,衣架倒了,衣服也全掉地上了,发现异状的文章,松开了嘴巴,看着自己周围的地上,都是杂七杂八的衣服。

    终于逃脱魔掌的闫妮,下意识得往后倒退一步,使劲抹着满是别人口水的唇瓣。

    可惜,正当她好奇为什么地板踩下去的脚感是软软的时,周围就跑过来一堆黑半裙白半袖的导购员,跪在地上,一件一件得捡散落一地的裙子。

    从来没有受过别人跪拜之礼的闫妮,一下子被这么多姑娘拜,自己一没死,二不是救世救主的观音菩萨。

    她顿时不好意思了,红着脸想要扶起她们,却发现刚迈出一小步,伸出一半的手,就被一声尖叫吓没了。

    拿着两件被踩脏礼裙的导购员,惊慌失措,脸都被吓得惨白惨白了,她哆哆嗦嗦得埋怨道: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这衣服每一件都是孤品,价值连城,就被你两只脚丫子毁了。”

    闫妮一下子从同情别人开始同情自己了,她低头看了眼自己30块钱,超市大特价买的双断码凉鞋,想着刚刚看到的六位数,一下子眼皮变重,浑身无力,就这样吓晕了。

    要不是文章眼疾手快,直接拦腰抱住了晕死过去的闫妮,闫妮就又要压倒一大堆金钱了,轻轻松松毁掉一个穿着苏绣礼服的塑料模特了。

    文章刚要抱着闫妮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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