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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3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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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给当今陛下三五十年,兴许还有转机,可没有那个时间了,大秦已经杀过来了。

    大争之世,不仅仅是两国之间的重大战役。

    大争,每一个人都会参与其中的,用手中的筹码,权力,还有性命,去为自己谋取更好的锦绣前程。

    其中有人想要平定乱世,有人想要光宗耀祖,有人只是想要发混水财。

    大争,就是把每一个人的脸都给撕破了,然后以最狰狞的面孔,去争夺,去厮杀,去成长。

    太平年间,人们都很有素养,见解,也很遵守所谓的规矩。

    可这会儿,兴许有个佃农,已经拿了一把柴刀,砍死了地主,有个县令,被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给陷害了。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样的人满大街都是,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是报国建功,毕竟多数人还是有家国情怀的。

    可国家兴亡与老子有什么关系,老子只想活的更好一点,以前不敢做的事情,老子也忍了很久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之后() 
来了江南,流连忘返。

    对于陈贵来说,来了江南,则是水土不服。

    青山郡,陈贵是第一次来,都说江南好风景,江南好地方,江南多美女,可陈贵来了之后,觉得也不过如此,还是瀚州之地比较敞亮。

    大街上,熙熙攘攘,西边,有不少百姓,开始南迁,避祸。

    原本纯正的江南风情,因为避难的人来了,多出了几分野蛮还有厚重朴素。

    如果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的话,只有精致的阁楼建筑,只有绵长的青石长路,陈贵兴许觉得这里也还算是不错,总之,陈贵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因为合群的人,多数都是为了生存,为了生存而合群,多数都很庸俗。

    陈贵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庸俗的人,可来到了江南,也难免要入乡随俗。

    父亲交代过,出门在外,黄白之物不外漏,陈贵这一次非常的朴素,就穿了一身素衣,牵着一个小毛驴从北方来到了江南。

    驿站里,陈贵一直都在等着,驿站之外,来来往往的车辆,已经成为江南风景的一部分,有些吵闹,也有些杂乱无章,可这就是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

    自幼,陈贵也算不上锦衣玉食,并非是没有能力锦衣玉食,身为大军师陈煜之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那也是应该的。

    可陈贵这个人非常古怪,对于锦衣玉食没有什么观念,只是单方面觉得,日常生活起居,煮的饭不是太难吃就好,天黑了就睡,天亮了就醒。

    多年以来,陈贵一直保持这个生活习惯。

    这一次来到江南,算是很朴素了,陈贵相貌一般,不过也长了一个方头大脑,眼睛嘛,倒是要比陈煜稍微大一些。

    出门在外,锦衣玉带的人,往往都会受到很多的礼遇,别的不说,一般人和锦衣玉带的人说话的时候,都要客气很多来。

    陈煜也没有觉得自己朴素,而有失身份,对于陈贵来说,这些没有必要的繁文缛节,面子大于里子的事情,也实在是没有那个必要,可是陈贵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都喜欢去干一些面子大于里子的事情。

    车队缓缓而来,这一支车队,和其余的车队不太一样。

    因为拉车的,乃是正宗的龙鳞马,气势汹汹,龙眸如炬,所过之处,其余的马儿,无不是感到战战兢兢。

    便是连陈贵身边的这个小毛驴,都感觉到了来自于血脉上的压迫。

    陈贵注意到了最前方的那一位少年,骑着龙鳞马中的王者,一袭白色锦衣,身材长壮,面目秀气,大老远的,便透出来一股属于少年人的朝气蓬勃和灵气涌动。

    只是那双眸子,隐约间,有那么几分暮气沉沉。

    对于无知的少女来说,尉迟阳这样的少年,有一种忧郁的美感,不经意间,便让人沉沦苦海。

    陈贵上前一步,车队从自己的身边经过,周围不少驿站里的伙计,苦力,看到龙鳞马出现,都是一阵心神摇曳,对于男子来说,有朝一日若能骑着龙鳞马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几乎也算是出人头地了。

    对于女子来说,能够骑着龙鳞马的男人,想来,也是不错的男人,可以嫁给他。

    陈贵距离尉迟阳,最多不会超过五米,尉迟阳的眸光笔直的看着前方。

    本来想要打一声招呼的,可陈贵想了想算了,因为陈贵也不是擅长讲开场白的人,场面话,陈贵可以说上几句,可说的也不是很好,大体上,勉勉强强。

    这些年来,陈煜也从来没有教导过陈贵的为人处世与人情世故,有些东西,是依靠自己学出来的,而不是别人教出来的。

    大概这里面,还有那么几分父子不传道的意思。

    待得这一支车队经过驿站,带走了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的眸光之后,陈贵的手放在了小毛驴的头上,轻声说道:“不要害怕,龙鳞马如何威武,也只是别人的坐骑,而你是我的挚友。”

    小毛驴像是听得懂人话一般,竟然小鸡啄米般的点了点头。

    正当陈贵打算返回客栈,好好睡一觉,然后睡起来之后,泡一壶茶喝一下,再练习一下书法,结果这会儿,有人不知不觉之间,来到了陈贵的身后,还拍了拍陈贵的肩膀。

    陈贵转过头一看,愣了一下。

    元正今日穿着一袭紫黑色的锦衣,乌黑的长发垂直,腰间佩剑狱魔与开花。

    身后,有两位女子,带着面具,面具轻薄,呈淡银色。

    还背负着剑匣,这便是花椒和茴香了。

    陈贵很自然地说道:“我以为你会从其中的一辆马车里走下来,然后带着我上马车,也让我体面一下,风光一下。”

    元正道:“我不会那么做的,因为我知道哥哥不是一个招摇过市的人。”

    看了看这个小毛驴,元正乐呵一笑道:“据我所知,骑着毛驴的人,要么都是没钱骑马,要么就是绝世高手,不知道哥哥属于哪一种人呢?”

    古往今来,许多文人墨客喜欢骑着小毛驴,许多江湖高手,也喜欢骑着小毛驴。

    体面不体面姑且不说,只要双角不沾地就好了。

    陈贵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道:“算是二不挂五的那一种吧。”

    在银子这件事上,陈贵虽然没有元正那么的财大气足,可家底儿,也绝对比寻常的纨绔子弟,多得多。

    元正道:“这里也不是一个说话的地方,我们先回家。”

    陈贵哦了一声道:“不着急,等我去驿站里把手续清理一下,我们再走。”

    元正便静静地等着,陈贵生的牛高马大,肩膀颇宽,从架子上来说,是一个练武的好材料,可惜陈贵不是那么喜欢练武的一个人,对于武夫,陈贵的看法很简单。

    武夫在于止戈,不在于好勇斗狠。

    过了一会儿,陈贵从驿站里出来了,几人结伴而行,今日的花椒和茴香都戴着面具,陈贵也无法看到这两位剑侍的绝美容颜,不过陈贵就算看见了,也不会有任何的想法。

    因为陈贵,是一个古怪的人,可古怪的人,多数都是有信仰的人。

    人们因为没有信仰,而过于合群,过于雷同,偶尔出现了那么一两个有信仰的人,那就是异类,也是败类,更是脑子有毛病的那一类人。

    一路步行,元正没有询问关于瀚州的事情,陈贵也没有说关于瀚州的事情。

    纯属闲聊扯淡,陈贵的语速,略有些缓慢,似乎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在脑子里好生思考一下措辞结构。

    元正也很耐心,以前和陈贵在一起的时候,元正还是彻底的纨绔。

    记得有一次后半夜,元正也不知道是把那户人家的姑娘给那啥了,姑娘的爹爹,好像是提了一把杀猪刀,半夜的街道,寂静无人,元正那一次也没有骑着万里烟云照。

    云雨过后,元正略有些空虚感,兴许那个夜晚,还有白天,元正和很多姑娘都云雨过。

    眼看着那位姑娘的爹爹的杀猪刀快要一刀子砍在元正的后背上的时候,陈贵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手里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根木棒,一棒子将那位姑娘的爹爹给打晕了过去。

    那一次,若是陈贵不突然出现的话,元正搞不好真的还是凶多吉少。

    事后,元正请陈贵去青楼里喝花酒,顺带玩玩小姑子之类的,陈贵也都断然拒绝了。

    也没有将什么大道理,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去青楼,觉得青楼的氛围,和自己的气质不是那么的符合。

    从那以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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