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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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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馒头蘸着辣椒油,吃起来格外香。

    若是馒头是新的是热的,则更入味,可惜的是,这馒头有点硬了,大概过了今天晚上,就会发霉了。

    昔年小南门发生了一件事令很多寒门士子痛彻心扉的事情。

    有一个士子,快要饿死街头的时候,看到了半块狗吭食过的馒头,便捡起来,三下五除二便下了肚,第二天便死在了街头。

    那个馒头不是被狗吭食过的,而是被老鼠吭食过的,大概那个老鼠在吃那个馒头之前,已经吃过耗子药了。

    这种事说是悲剧吧,有些喜剧,说是喜剧,其实是悲剧。

    靠在柳树上的沈越,吃的是从家乡带出来的馒头,吃完了之后,他也不得不去皇城里,购买新的馒头,只是到了那一步,沈越本就单薄的钱袋子,会变得更加单薄。

    这会儿传来了一道轻柔的声音:“听说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有些人觉得特别香,而有些人,则觉得不入味,不知兄台你,觉得是香,还是不入味?”

    沈越抬头一看,一个锦衣玉带的少年人,肩膀上站着一只金丝雀,身后还有两个貌美如花,我见犹怜的侍女。

    微微一愣,有些尴尬的说道:“我觉得挺香的,因为这是我从家乡带过来的,是我的老母亲连夜给我蒸的馒头。”

    花椒与茴香背负的剑匣里,几乎是满满当当的了。

    因为狱魔和开花,也都在剑匣里。

    来到皇城后,衣冠佩剑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得有一个官身,不然的话,最好放在剑匣里。

    元正继续问道:“你来皇城,为名还是为利?”

    沈越不认识这个公子哥,可也不好意思拒绝回答,本身,寒门士子遇到锦衣玉带的主儿,都要躲的远远的才是。

    可这位公子哥口气柔和,也没有看不起他,让沈越对元正多了几分好感。

    仔细斟酌了一下说道:“我为名利而来,我从小到大,家里人花光了两辈人的积蓄供我读书写字,只是希望我以后可以做一个体面的人,能当官自然更好,不能当官的话,当一个穷酸秀才,教书先生,也能给自己找一个体面地营生。”

    “反正我是这么想的,我有没有真才实学,我自己都不知道,反正都来到了皇城,就去殿试一下,试一下这世间的水深水浅,哪怕落榜而归,也算是对我这些年的寒窗苦读,有了一个明确的交代。”

    “当然啦,要是真的能升官发财,我也是不介意的。”

    一个读书人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真才实学,起码很诚实,不像大部分读书人,觉得全天下就老子学问最深,老子本事最大。

    元正对沈越也有了几分好感。

    这一次来到皇城,他也是来看一下宫廷深处的那位,会将自己如何,顺带,在许多人殿试之前,卷走一些读书人回到自己的云端上城里。

    衣冠士子那里,元正不指望。

    唯一能有让元正浑水摸鱼的地方,怕也只是那些寒门士子扎堆的地方了。

    对于沈越,元正还打算再仔细端详一下。

    邀请道:“我打算去城中吃午饭,兄台也不要吃馒头了,跟着我,去喝酒吃肉,可好?”

    沈越迷惘的看着元正,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很小心的问道:“公子无缘无故的请我喝酒吃肉,我怕是无福消受啊,还是吃自己的馒头硬气。”

    元正微笑道:“你都来了,自然要进城看看,靠在柳树这里,也不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来皇城就是来寻花问柳来了,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想请你吃饭,了解一下寒门士子的行情。”

    一听说了解行情这话,沈越心里便咯噔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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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风骨() 
    春福酒楼,在小南门一带,算得上是销金窟了。

    酒楼中虽未人满为患,也占据了七八成的位置,多数都是衣冠士子,成群结队而来。

    偶尔主位上,有那么一两个在朝为官的主儿,便不是当官的,也是当官的管家。

    但凡士子入皇城,便是小南门这一带生意最好的时候。

    元正带着花椒与茴香进入客栈里,毫无意外的引来了许多衣冠士子的注目,与其说是注目元正,还不如说是注目花椒与茴香。

    很快便有了窃窃私语的声音。

    “那是谁家公子,剑侍好生美丽啊。”

    “便是皇城里所有的红牌花魁加在一起,也不即那两位剑侍半分风采啊。”

    衣冠士子喜欢去青楼,并非也都是些好色之徒,平日里读书写字,很是消磨人的精气神,在家族中管教颇严,如今来到了皇城,自然是要去青楼里消磨一番,也不是为了云雨之乐,只是想要解解乏,读书疲惫,赶路亦很疲惫。

    有美丽的花魁,给自己按摩捶肩红袖添香,在殿试之前,舒缓一二,更能明神静思。

    不说年轻的衣冠士子了,就连许多老一辈的人物,甚至某些人,还真的朝堂中的大员,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转瞬即逝。

    打心眼里,都在羡慕那位公子哥的福气。

    不过当沈越出现在元正身后的时候,许多衣冠士子们,倒也没有流露出不屑的神情,只是觉得有些古怪,一个寒门士子,怎么会跟随在一个锦衣玉带的公子哥身后。

    这耐人寻味。

    “那位公子哥,是谁家的公子?”

    “没见过,看面相的话,应该不像是本地人,兴许是某位大员的亲戚吧。”

    对于这些试探的,不友好的,元正了然于心,也不介意,反正花椒与茴香的美貌,总是容易招蜂引蝶。

    还好,元正的皮囊也是上佳,不然的话,不知多少人会心生感慨,两朵鲜花插在了一坨牛粪上。

    元正要了一个安静的包厢,能在春福客栈里要包厢的人,自然是不缺银子的人,识趣的店小二又是点头哈腰,又是叫爷的。

    最繁华的地方,越是能够尝遍人间的辛酸苦辣。

    沈越也不曾想过,来到皇城之后,会有人请自己吃饭,还是春福客栈这寸土寸金的地方。

    包厢里,元正要了七个菜,两个汤。

    春福客栈的效率很快,不到一刻钟,便将菜肴呈了上来。

    花椒与茴香还是没有上桌子,顺从的站在元正的身后,令沈越羡慕不已。

    一桌子的菜肴,沈越看的直流口水。

    元正见状,柔和笑道:“无妨,你动筷子即可,读书人嘛,都吃好的才行。”

    见到沈越如此的拘谨,元正便率先动了筷子,象征性吃了一口八宝鸭,味道还算是不错,可和花椒与茴香的手艺比较起来,相差的就有些多了。

    沈越却没有动筷子,而是掰开已经硬了的馒头,给馒头里面夹了两块肉,就着馒头吃了起来。

    还有四个馒头,不管怎么样,都要把馒头吃完才行。

    元正在一旁不解问道:“我已经叫了一桌子的丰盛佳肴,你又何必吃自己已经发硬的馒头呢,如此一来,这些菜在你的嘴巴里,也有些明珠蒙尘,对不起本身的色香味了。”

    沈越很快便解决掉了两个馒头,发硬的馒头,和热腾腾的佳肴比较起来,实在是天差地别。

    可沈越不嫌弃,而是很认真的说道:“我自然知晓如此吃饭,有伤风雅。”

    “可我也不是那种有雅士风骨的读书人,这馒头是我从家乡带回来的,是我的老母亲连夜给我蒸出来的,我若是因为一桌子的山珍海味,辜负了老母亲的心意,那才是真正的罪过。”

    “这一桌子的菜,风味固然上佳,可能我一辈子,也不一定有钱能来这里吃饭品酒。”

    “可馒头,才是我的主食,才是我和母亲心心念念的美味佳肴。”

    元正一时无语,竟然不知如何作答,如此读书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雅士风骨。

    也不反驳,直到沈越将自己发硬的馒头吃完以后,沈越才真的动了筷子。

    吃相也很讲究,虽不是细嚼慢咽,却也谈不上狼吞虎咽,且只吃自己手边的菜肴,元正那边的菜肴,沈越没有越雷池半步。

    纵然是喝汤,也只是小呈了半碗王八汤。

    王八汤很多了容易上火,上火了,就想要去青楼,这似乎是一个恶性循环。

    可沈越不这么想,味道这种东西,只要品尝到了就好,其余的事情,一切如常,细水长流即可。

    他没有家世背景,也不知晓自己肚子里的墨水,能不能将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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