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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厚虽然头衔很多,特别他的文宗文位让很多人高山仰止,但他最喜欢别人看中他教书育人的身份,喜欢别人称他为教授,这老头子很健谈,硬是跟苏沫交流了关于射雕和神雕两本书的文学看法,要不是苏沫倒背如流,又能直接在脑海搜索前世的那些点评和赏析,还真应付不了这个博学的老学者,而到最后高厚也对这个谦逊有礼,博闻强识的晚辈赞誉有加,甚至说有意请苏沫北上京城,来京城大学开讲座,甚至授课。
苏沫就当他随口说说,含糊其辞的答应了。
一个多小时后,高厚意犹未尽的挂了电话,苏沫口干舌燥,看见时间有点晚,再打给叶华院长会不会失礼,但转念一想,要是他明天再打的话,叶华可能就会知道他打给高厚后隔了一晚才想起她会引起不快,所以喝了几口水,便又打给叶华。
电话接通后,苏沫不由打呼好险。
原来高厚跟叶华私交不错,甚至算是叶华的老师,这老头心好又藏不住话,刚跟苏沫通往电话,他就给叶华打电话说,苏沫可能要打电话给你致谢,我缠着苏沫小友聊了很久,你就悠着点,不要跟人家说太久,省得人家以为我们做前辈的都是废话太多。
这个消息是叶华亲口调侃似的跟苏沫说笑,苏沫闻言却暗惊,一来高厚心地很好,很是照顾晚辈,文坛这种人可不多了,而来幸亏他选择今晚打给叶华,不然明天有些难堪了。
而后,叶华果然没有跟苏沫聊太久,说了一些表扬鼓励的话,最后她还跟苏沫约稿。
苏沫欣然同意了。
最后,苏沫再跟小妹通了一下电话,便休息了,不然明天可受不了林煜大小姐的折腾。
第二天,苏沫整理好着装八点钟就出了门,开着车到进了复旦校园,这是昨天林煜要求的,他刚停好车下来,又有三辆车停过来,走下来三个帅气的男青年,手中还拿着鲜艳的花束,个个显得很精神。
可是苏沫一见,顿时暗叫一声坏了!他没有把林煜当做女朋友的意思,哪里想到给她买花?
这时,他们头顶的五楼处阳台探出一个女生的脑袋,笑道:“阿宽,你们来了,我们就好了!姐妹们,王子来咯,你们打扮好没有?”
靠,她们要下来了,苏沫灵机一动,跑到不远处的草地上,不知道捣鼓什么东西。
女人说的就来,起码是十分钟以上。那三个男子不认识苏沫,便自顾说起话来,而话题就是在草地上撅起屁股不知道找什么的苏沫,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女朋友有一个极品闺蜜,林氏银行的独女,林大小姐,而这个男的就是她的男朋友么,好像不是特别厉害啊?
终于闻得楼梯间响起了一阵滴答的脚步声,四个明媚照人的姑娘又说又笑的下来了。
只见头先三女明眸皓齿,面容姣好,得体的衣着打扮显得成熟美艳,她们刚下来,她们的男朋友就迎了上去,纷纷优雅施礼,手捧鲜花:
“献给最亲爱的南菲”
“献给亲爱的秀秀,愿你永远美丽!”
“献给我的小宝贝晓柯,你就像花儿一样,永远这么漂亮!”
他们三人一个比一个肉麻,但年轻女孩就吃这一套啊,因为这是浪漫,是情趣,可能她们嘴上说你肉麻,但心中一定欢喜,所以三女都接过鲜花,赏出一个香吻。
而最优秀的林煜最后面下来,她脸上只化着淡妆,因为她的美天生丽质,一身简单白裙足以衬托她傲人的身材,她一出场便吸引了男士们的目光,连她们女朋友也有点无可奈何。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苏沫身上。
因为他似乎两手空空啊
林煜面色不变,眼中却闪过了一丝凶光,用眼神威胁苏沫,意思是,我很失望,回去你死定了。
苏沫微微一笑,走过来拉起林煜滑嫩的右手,将一枚别致的草环戒指拿出来,说道:“在我眼里,什么花儿都比不上你,今天踏青,便送给你一枚大自然的戒指吧!”
林煜眼中闪过惊喜,笑道:“谢谢,帮我戴上吧”
苏沫一点头,然后却有些为难了,该戴在哪一根手指?五根手指,追、求、定、结、离,最后他将戒指戴在她修长白皙的中指上。
林煜笑靥如花,伸手为苏沫整理衬衫的衣领,嘴唇凑到他耳边悄悄说道:“我很高兴”
外人眼中绝对是秀恩爱,但苏沫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转头对众人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出发吧,还要买许多东西呢”
于是八人坐着四辆车,直奔商场,买了一个多小时的货,然后驱车往春山赶去。
春山乃是魔都有名的一处郊游圣地,山清水秀,绿草如茵,今天阳光明媚,正是游玩的好季节,出了市区,四辆车排成一条线赶赴目的地,而苏沫跟在最后。
林煜将座位放低,然后一双长腿很不雅的放在车台上,白皙细直,恍花了苏沫的眼睛,让他不能好好开车。
“我说大小姐,你的教养不是应该很好么,这姿势什么意思?”苏沫委婉说道。
林煜正低头看手机呢,头也没抬:“我林家的教养就是这样,不服啊,我最讨厌装淑女了,为什么要为难自己?”
这孩子没救了,就是白瞎了这裙子带来的清纯之感,苏沫不再言语,反而林煜忽然抬起头,不满道:“太不公平了,我的微博粉丝这么久才四百多万,你的才开通没多久,就六百多万了,不管,你要匀一些给我!”
苏沫下巴都掉下来了,“这,这我怎么匀?”
林煜神秘一笑:“只要你肯帮我做一件事”
第四十三章:郊游(二)()
苏沫奇怪道:“什么事?”
林煜嘻嘻一笑,将手机举给他看,苏沫只看见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你知道吗,我父亲最喜欢这颗种在京城别墅花园里的橡树了,这是我拍到的,正好能从枝叶中看见阳光,很漂亮吧!好了,现在我打算发微博炫耀一下,你不是作家么,给我想一些优美的句子”
苏沫一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说道:“这又何必呢,你只要发一些自拍照,你的粉丝们都很高兴了”
“切,你知道什么”林煜不高兴道,“这年头,晒脸、晒胸、晒腿还有炫富都被那些外围女干尽了,我从来不会在上面炫富,我要的是内在美好么!哎呀,我跟你说的那么多干嘛,你赶快想,最好是写首诗!”
苏沫哭笑不得,脑海中却忽然灵光一闪,轻轻问道:“听说你母亲在你小时候就去世了,请问她有什么最喜欢的花么?”
听见此言,林煜脸色一沉,似乎就要发怒,这时,苏沫小心翼翼说道:“木棉花?”
林煜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苏沫却是轻声一叹,这真是上天注定吗,他说道:“你要的句子,哦,不,我给你念一首诗吧”
林煜静静听着,脸色却越来越哀伤,默默将手机收起来,脸看向窗外,久久不语。
过了二十分钟,林煜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跟刚才的失落判若两人,她笑道:“你猜,我们前面那辆车里,秀秀跟他男朋友任宽在干什么?”
苏沫实在惊叹于林大小姐的变幻无常,摇头道:
“这我怎么知道?”
林煜嘿嘿一笑,低声道:“哼哼,秀秀十有**实在给他男朋友口你知道的”
苏沫一听,方向盘差点都拿不稳了:“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秀秀自己说的啊”林煜神色有些异样,“她拿这种事炫耀呢”
苏沫看了她一眼,那丰满的红唇让他一激灵,可是他忽然想到,也许在他们所谓的上层社会,这些都是情趣吧,那么林煜平时如此豪放,她
苏沫只觉心中的**一下子灰飞烟灭,想起了自己的初衷,两人果然分属不同世界,我还是老老实实找一个文静的女生,安安静静过完这一生得了。
可是,他心中分明涌起了一丝失望与愤怒。
林煜只见苏沫神情变得冷淡,跟他说什么他都没什么兴趣,心中不由郁闷。
近乎两个小时车程后,他们来到春山区域,找了一处人流很少的柔软草地,停车其上,然后开始往下面搬各种东西,苏沫车上的是一个烧烤架和一些食物饮料。
“好了,我们各自搭自己的帐篷吧,大家围成一圈,中间铺上毯子,行动吧,过来拿帐篷!”头上戴着一个蝴蝶结的南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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