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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人的奢华品味,缘风卿从来不曾怀疑过,踏进客栈里的时候,她恍惚觉得,血画若不是修士,八成是个皇亲贵戚,否则如何养成这般讲究高调的刻薄性格?
敲开房门,看着尚未束发的血画,满头长发如同黑色瀑布披在脑后,星子般的黑眸从她身上掠过之后,落回清扬身上,唇角微勾,似笑非笑道,“清扬道友莫非是要接我去苍云山游览的吗?”
清扬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忙道,“实在抱歉,兄台,原本是打算寻个机会接你到苍云山去转转的,哪知今日接到师父的命令,急着出去办件事情,只好先来向兄台说声抱歉。不如兄台留下姓名地址,等我们回到师门之后,再写信邀请你过来如何?”
哪知,血画听到之后并无不悦,反而意味深长的瞟了缘风卿一眼道,“急事?”
缘风卿尚未明白他那目光是何涵义时,耳中便传来他清淡的声音,“此去魔域,你们怕是不得其门而入,除非本尊带你们进去。”
什么?缘风卿以为自己听错了,正抬头看他时,就听清扬答道,“正是,此次急需去救一个朋友,实在抱歉,还请兄台见谅。”
“左右我也无事,不如一起同行,权当游历如何?”血画微微挑眉,明明是询问的口气,目光里的坚定却让人无法拒绝,仿佛拒绝了他便是一件无比缺德的事般。
清扬一愣,诧异的问,“兄台你说真的?可是此行非常危险,只怕。”
“无妨,缘道友以为如何?”血画的目光微微一转,落到缘风卿身上,后者心知他说的确有道理,若凭他和清扬俩人想进魔域,绝不可能。便是他俩身上的纯正仙门灵气一眼就能被人认出,只怕还没进入魔城就被万千妖魔群起攻之。但若跟随血画进入,凭他满身的魔气定可鱼目混珠,成功混入其中,救人之事自然事半功倍。
然而,凭她对血画的了解,断不会无缘无故主动帮忙,难道他还有别的目的不成?或者是那魔域之中,有着什么他想得到的东西不成?
但不管他是什么目的,各取所需并不矛盾。是以,她略略思忖便点头答应,“道友既然有心帮忙,自然极好。”
“小师叔,”清扬疑惑的看过来,毕竟此事重大,晁光又反复叮嘱此事不要泄露出去,以防对沐潇公主的名声大大有损,也对他皇家声誉极为不利。
“行了,我们走吧。”缘风卿看他一眼,目光坚定,不容质疑。
清扬虽露出无奈的表情,眼中的欢喜却显而易见。
然而,血画却说,“我家族中有一种术法可以隐藏灵气,让人分辨不出是仙是魔,如此才能轻易进入魔域,若想此行顺利许多,不如委屈二位以仆从的身份随行,如何?”
缘风卿一滞,顿时有种不详的预感。
下一秒钟,就听清扬喜不自胜道,“如此甚好,兄台真是我们的福星啊!”
福星?只怕福祸难料啊!缘风卿心中叹了一声,却终究没有多说。
血画见她没有反应,满意的点了点头,抬步就朝门外走,一边扬声说道,“胡娘,将行李收拾收拾就来赶上我们。”
胡娘自然是他给那只黄皮子精取的名字,也不知是不是住在他的隔壁房间。缘风卿和清扬对视一眼,迈步跟上血画的身影,三人并肩出了客栈,向北方走去。
待出了坊市之后,缘风卿祭出鲛月,同清扬共乘。血画随手一指,一把碧波似的青剑悬浮在面前,他依旧负手迈步,神态优雅的走上剑身,尚未驭剑飞行时,便见身后青影一闪,穿着件碧色长裙的黄皮子精胡娘提着个包袱跃上他身后的剑身上。
嗖一声响,两件法器同时升空,如同流星般划过前方的茫茫山脉,向北地疾驰。
三日行程转瞬即逝,星夜兼程的四人赶到北地同中原的交界处时,暮色深沉一片,茂密的树林一望无边,林中终年不散的雾气,以及温度低至冰点的空气,都让人感觉此处果然是穷山恶水,沼泽密布,否则怎会有如此浓郁的瘴气弥漫,叫人远远看着便觉浑身发冷。
也不知那一望无际的茂密树林中藏着多少妖魔鬼怪,否则也当不起“魔域”这两个字了。
从未踏进魔界地域的几人不敢趁夜前行,只能先降下身形,在树林外面的空旷之地燃起火堆,打算等天明之后再行踏入深林,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妖魔鬼怪出来作祟的机率相对较小。
火光熊熊,映在血画脸上如同蒙了一层桔色金纱,朦胧中透着一丝沉静的色彩,叫人完全感觉不出半点邪气,倒真不像是个邪恶之人。
感觉到缘风卿的目光,血画微微抬头看向对面,目光里闪烁着一丝玩味道,“不觉竟赶了三日的路程,虽然修炼之人也可以不用进食,但民以食为天,若不能享用美食,岂不白白浪费修士修长而无尽的生命,缘道友觉得是也不是?”
缘风卿看着他,面无表情道,“道友说的极是,我这就去打些野物吧。”说完,勿自起身朝身后雾蔼沉沉的树林走去。
之所以这般配合,只因她很了解血画的性格,她若不能按照他的要求做,后果必定痛苦十倍不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269、巧遇()
树林虽然茂密,却并不是特别黑暗,一片茫茫白雾笼罩之中,偶有飞鸟惊起,小兽乱窜,倒不见得死气沉沉。
缘风卿徒步走了一阵,发觉地面异常潮湿,像是林中还有水源,不由自主沿着水渍由浅到深的方向走去。
前方一闪,似乎有只七彩的野鸡飞过,缘风卿立刻停下脚步,伸手一指,破空而去的灵气化成一把尖锐的利箭笔直飞射而去,正好将七彩的野鸡射中,惨叫一声掉落在地。
抬步走过去,缘风卿正要拾起猎物时,却听右侧忽然传来惊喜的叫声,“咦,缘师叔,这么巧啊?”
来不及去捡猎物,缘风卿诧异的偏过头,却见一个白衣少年含笑盈盈的望着自己,眉眼秀气,长身玉立,颇为阳光朝气,不正是前晚在苍云门坊市里接见的那个热情少年,眉心不由一跳。
明明前晚才在苍云门山脚下见到他,怎么又会在这里遇见?莫非他是故意跟踪自己?
想到这里,缘风卿不由眯了眯眼睛,冷冷的问,“的确很巧,阁下莫非是特意来到此地游玩的吗?”
“缘师叔猜的真准,的确是来游玩的。”白衣少年眉眼弯弯,笑得无比畅快。
缘风卿只觉太阳穴隐隐发胀,但她与此人不过萍水相逢,自然管不了别人的行踪。便也不愿理会,低头捡起地上已经死透的野鸡,转身朝回路走去。
那白衣少年却一路小跑追了上来,边走边问,“缘师叔可是要打猎物当晚餐?这一只野鸡怎么够?不如让我帮你多打几只?”
“不必了。”脚步未停,缘风卿也未偏头看他。
“不是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你看,我俩如此有缘啊,总要亲近一番的是不是?不然岂不是辜负了上天的苦心安排。”
缘风卿被他的话烦的十分不耐,顿下脚步看着他,没什么情绪道,“这位道友,你我并不相识,还请不要打扰的好。”说罢,暗自施展“流云仙诀”,身形化作流光瞬间远去。
深林之中,白衣少年也不生气,只是摇头道,“缘姐姐,你莫非忘了我吗?十年相伴,你我已如亲人一般,若非上次家姐惨遭那暗夜的毒手,我也不想与你分开如此之久啊。”说完感觉有些惆怅,却很快恢复自如道,“没关系,你一定会记起我的,我相信。”
喃喃自语之后,神色恢复如常,连走带跑朝缘风卿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甩开白衣少年的缘风卿很快返回火堆旁边,远远就听见清扬的欢声笑语,看起来同血画相谈甚欢,也不知这小子为何对血画毫无防备之心,她又不好明说,只能无奈的走过去,将野鸡递给清扬道,“将它剥一剥皮洗干净吧。”
清扬连忙起身接过,一看只有一只野鸡,不由苦着脸道,“只有一只吗?”言下之意,这一只还不够他一个人塞牙缝的,这里有四个人呢。
缘风卿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哎呀,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几位道友,幸会幸会。刚巧本少爷打了两只野兔,一个人又吃不完,不如借个火一同享用如何?”
竟又是那白衣少年的声音,缘风卿不由抚了抚额,回头瞧着那小子手提两只还在淌血的野兔兴冲冲的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