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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这名字应该是女人吧。
和这群人打招呼,完全不能从名字和相貌上入手,他又不能追上人家,让人脱裤子。唯一的方法就是回警察局查身份。
吴明让老王帮着查一下林可,老王到挺愿意帮忙的,吴明带着他喝了一次酒,让他赚足了面子。
警局查身份很快,这个林可改过一次名字,以前她叫林秀,是乡里人,后来进城打工,就改名成林可,但无论改名前后,她的身份都是一个女的。
这让吴明挺失望的,但那种感觉让吴明刻骨铭心的,送葬人靠直觉办事,吴明总觉得那个人和这件案子有关。
就在这时,胖子威出来喊了一句准备行动,有人发现韩长青了。
这可是一个好消息,民警在一处民宅里,找到了韩长青,他胡子拉碴的,看上去精神交瘁,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还在吃饭。
吴明因为是新手,不参与逮捕,但他远远的看到,韩长青被三个警察,两个协警给按在地上,整个过程中很顺利,胖子威还进行了部署,防止韩长青逃跑,可是韩长青乖乖的被按在地上,嘴里喊着“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韩长青被抓捕后,金志爱马上就和一个同事来了,胖子威看到金志爱,终于松了一口气说“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们刑警队了。”
“他说什么了?”
“从头到尾,他就说一句话,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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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男身女命()
至于韩长青是不是被冤枉的,警察又不是吃干饭的,他们自然能查出来。吴明心里惦记的是林可这个女人。
闲着没事,吴明仔细查了关于林可的事,这林可真的是女人,从小到大都是,而且她从农村长大,上学的时候,都是公共厕所,上一天课哪能不尿一泡尿,到了厕所一脱裤子,那些女孩又不傻,怎么能看不出来她是男是女。
最后,也没有啥别的法子,就干脆拿着林可的资料,给李德顺揉肩捶背,李德顺舒服的靠在按摩椅子上“我已经金盆洗手好多年了,这生辰八字我都记不清了。”
“没事,现在还算什么生辰八字,从网站随便把生日输入进去,生辰八字就出来了。”
“那些准吗?”
“准,就一个程序。只不过算出来的,没几个人看得懂,什么正财、偏财什么的,谁看得懂啊?”
李德顺哈哈的笑,吴明赶紧问“咱啥时候算啊。”
“说了,我金盆洗手了。”
“那就在洗一次呗”
李德顺白眼仁一瞪,正想埋怨吴明几句,说金盆洗手岂是儿戏的话,可吴明猴尖猴尖的,早就把林可的生辰八字念叨出来了。听见这几个一般人都不懂的八字,李德顺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
“这是红颜劫啊,谁的命?”
吴明听了嘴一撇,笑着说“您老可真是把自己的绝活都丢了,看看日期,人家都31岁了。这红颜劫的人,这红颜劫的人,过了花信之年,少则两栽,多也不过五载,必然会香消玉损。”
花信之年是古语,是说女子二十四岁。这红颜劫,最早就有流传,叫红颜薄命。但后来,被用来形容在因为年轻貌美而身世惨淡的女人。
但在葬俗这边,拥有红颜劫的人,不一定是美女,只要是女子,一般都会死于26岁或者29岁。这一点吴明是知道的,所以他提醒着李德顺,也怀疑着,李德顺是不是算错了。李德顺听不习惯吴明的话,生气的把吴明手一推“你别给我捏了,手太硬,骨头都让你捏断了。”
吴明嘿嘿一笑,念叨着“嘿,这瞎子,翻脸比翻书都快,刚才都快呻吟出声了,这会又装作生气了。”
说完之后,看到李德顺还推自己的手,就解释了“我知道,这红颜劫要是放在男人身上,最多也就是命犯桃花,死不了。可是我查了,这个林可真的是一个女人。”
李德顺叹了一口气和吴明说“你爷爷一世英名,怎么交出你这种酒囊饭袋。”吴明哼了一声“那老头就交给我一句,替死人说话拯救活人。其他啥也没有教我。”
听了吴明这句话,李德顺更愁眉不展了,小声的说“我都没资格学这句话。”
“啥?”
“我没说啥,就问问你,这个林可是不是改了名字?”
“对啊,哎,瞎子,你心里挺明亮的啊,这都知道。”
李德顺得意的笑了,和吴明说“今天没什么客人,我就给你讲讲男身女命是怎么回事?”
以前可没有什么剖腹产,想哪天生就哪天生。那个时候,什么时候从娘胎的肚子里掉下来,真是老天说了算。
时辰日子就和命运有很大的牵连,信这个,就会算命,要是命不好,就找算命先生改命。这红颜劫就是其中一个,女孩在古代不受待见,但在现代,都喜欢的不行,是掌上明珠。有这红颜劫的命薄,父母就花大价钱给改命了。
这改命,用的是男身,立个瓮葬,上面刻着白胖胖的女孩子,写着女孩子的生辰八字做盖子。内里隐避符包上五方土,盖上尸骨。
最后把这个瓮棺葬了。
“这样就能改命?”
这高深的法门,吴明听得也是目瞪口呆。
“不,这不是改命,这是养命。那个夭折的孩子,被养了二十四年之后才可以用。要等完全起到作用,得等主家改名,也就是林可这个女孩子改名了,才真正的过了这个劫。”
原来林可改名是因为这个,可是吴明想到了一个问题,最近可是有一个女人死了。于是,就问“那为啥,这个女人还要杀人呢?”
李德顺摇摇头笑着说“我又没有死过,也许真的有阴曹地府,那边的政府偶尔也要严打一下,这些躲避命运的,在严打下曝了光,自然还是会丢性命的,要想保命,也只能去换命了。”李德顺说完,摇摇头,补了一句说“也许是吧。”
吴明没有心思和李德顺扯皮了。他忍不住的想男身女命的种种细节,最后问了一句“我是啥命?”
李德顺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
“那你给我算算。”
“算不出来,你的生辰八字只有你爷爷知道,你爷爷两腿一蹬去了那边,而且,你爷爷最会改命,你现在的生日也是假的,可能更假还会藏在别的墓里。”
吴明挺赞同李德顺这句话,爷爷做事总是狡兔三窟的,结果不到最后,是没有人知道的。吴明也是鬼心眼挺多的,但和爷爷比,还差了太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吴明也知道,自己的命很玄乎,他也突然想到的,如果林可想用杀人的方法来改命的话,就说明林可对命里算是熟悉的,如果林可要自己的命,会不会是他的第一选择。
这句话,吴明没有和李德顺说,那种感觉就像被人牵着鼻子走。年轻人总有那么一股子倔劲儿,哪怕命运压过来,也不愿意低头。
也许这个时候,离那个林可远点,就啥事也没有了,但吴明不想那么做,他要抗争一下,而且他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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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跟着感觉走()
吴明正常来上班,他可没敢把自己当协警的事儿告诉李德顺,李德顺这个时候,还以为吴明在快餐馆给人打工呢。
但凡要死人必有先兆,比如某个奶奶,突然心血来潮和子孙说说丈夫的好,突然接到电话,说丈夫已经走了。
对于死亡,人是有一种预感的。所以,吴明可不敢又任何的懈怠,要是哪一点感觉用不好,就可能死了。
金志爱来到了派出所,她第一个找到吴明,昨天又工作到了很晚,漂亮的眼睛都是黑眼圈,也没化妆,皮肤的质感也有点差了。
“姐,这破案也是一天两天的事儿,那么拼命都不漂亮了。”
“我漂不漂亮和你有啥关系,我问你,吴明,你是不是早知道韩长青不是凶手?”
一听这个吴明的眉头就挑了挑,嘚瑟的反问“韩长青不是凶手吗?”
金志爱一瞪眼睛,吴明立刻笑呵呵的改了态度说“我可不知道啊,也许吧,我总觉得别扭,哪里别扭我也说不上呢?”金志爱叹了一口气“根据韩长青的口供,我们只能对他进行合理怀疑?但不能认定他是凶手?”
“啥是合理怀疑啊?”
“打个比方,现场有韩长青遗留的痕迹,塑料薄膜上有韩长青的指纹,我们只能怀疑韩长青可能是凶手,但不能断定韩长青是凶手。”
“不是说他逃了就是做贼心虚吗?”
“他说当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