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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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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巨大的棕熊已经挂了。

    被老虎咬死了。

    咬死棕熊后,老虎没有立刻享用,而是趴在它身边,气喘吁吁地喘息着,大概是想休息片刻,再享用美餐吧。

    韩明秀走过去,没等靠近呢,老虎立刻瞪起了眼睛,喉咙里发出了一阵警告的低吼。

    不得不说,百兽之王的威慑力真不是盖的。即便韩明秀知道自己的空间能完全地降服它,但是看到它那凶恶的面孔,听到它那警告似的低吼,她的小心肝儿还是抑制不住地扑腾着,都快跳出喉咙了。

    不过怕归怕,她并没有停住脚步,依旧一步一步地试探着向前,随时准备收了它。

    老虎低吼了一声,见韩明秀还敢大胆地往它跟前儿靠近,便慢悠悠地站起来,向她走去。

    老虎没有跑,没有扑,没有跳,似乎对付韩明秀这样的对手根本不屑于用那些招式似的。

    等它慢悠悠地走到韩明秀身边,忽然张开血盆大口,“嗷呜”了一声,震得整片森林都颤抖了,树上的鸟也扑楞楞地飞了起来,一时间像起风了似的,韩明秀也打了个冷战。

    老虎吼完,突然向前一扑,试图将韩明秀扑倒在地。韩明秀一直绷着精神等着它呢,说时迟,那时快,见老虎向自己扑过来的片刻,闭上双眼也大吼一声“收”!

    于是,老虎毫无悬念地被收进了她的空间里。

    韩明秀拍了拍胸脯,用意念看了看空间里的那只老虎,呵,比之前的那只老虎还要大一圈呢!听说虎骨是一味珍贵的药材,虎肉也很好吃,营养价值还很高,她真想宰一只尝尝啊。

    可是不行啊,因为她知道在,后世东北虎已经很稀有了,跟虎头海雕一样,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呢!

    于是,她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继续向前走去。

    前面不远的地方,那只棕熊已经彻底断了气儿,鲜红的血流了一地,把它那身皮毛都给染透了。

    韩明秀走过去,不费吹灰之力把这个庞然大物也收到了空间里。

    熊皮暖和,等她得空就把这张熊皮剥下来,熟好了,做一张大褥子给建峰哥铺在炕上肯定舒服。要不建峰哥那边到了冬天太冷了,睡在那床上简直就是遭罪。

第270章 熊皮() 
熊掌熊肉啥的都不卖,留着自己吃,听说熊肉可好吃了,她还没吃过呢,正好这下子解馋儿了。这只五六百斤的大熊,都够她吃上小半辈子的了。

    熊胆也不卖,留着看用着啥的,这可是纯野生的熊胆呀,这熊胆是后世那些养殖出来的熊胆不能比的呢。

    一下子收获了一头熊和一只老虎,韩明秀很是开心,顿时觉得这趟进山进得值了,就是以后什么都没猎到,有了这两样东西,她也算赚到了。

    当天晚上五点多时,她赶到一条小溪边,就选择在小溪边安营扎寨,顺便把那头大棕熊的熊皮剥了,熊肉卸了,不然这么大个家伙带回去,要是想剥皮卸肉的话,肯定得把大姐吓着了,再说,也没法解释这头熊的来源啊。

    安好帐篷,吃过晚饭,韩明秀拿出霍建峰送她的那把刀子,开始剥熊皮。

    这个大家伙太大了,剥皮的时候很费劲,幸好她的刀子锋利,还有空间作弊器帮她来回给熊翻身,不然,指不定啥时候能剥完呢。

    两个小时后,一张完整的熊皮终于被她剥下来了,她把熊皮放在溪水里洗了又洗,之后就晾在了草地上,准备等干了再收进空间里。

    之后就开始卸熊肉了。

    熊肉可是好东西,不光好吃,还有药用价值呢。

    据医书上记载,熊肉性味甘,温,具有补虚损,强筋骨之功效。

    《医林纂要》谓之“补中益气,润肌肤,壮筋力。”此汤菜以熊肉为主料,具有补益气血,强壮身体,增强抗寒能力之功效,适用于五脏虚损、身体赢瘦、脚气、风痹、手足不遂、筋脉挛急或痿弱不运者食用。健康人食之能强壮体魄……总之,不管谁吃,就是好得不得了。

    她把熊肉分成了一块儿一块儿的,大块的有几十斤小块的也有七八斤,这样一直忙活到天彻底黑下来,啥都看不见了,才把肉分割完。

    之后,她把肉都收进空间里,在溪边洗了手,回帐篷睡觉去了。忙活了一个下午,把她累得腰酸背痛的,躺下就睡着了。

    睡到半夜时,忽然听到帐篷外有轻微的脚步声,低低的狼嚎和类似于动物嗅东西的声音。

    韩明秀心一惊,悄悄地把帐篷撩起一条缝儿,向外面看去。

    就一眼,顿时把她的小心肝儿又给吓到了。

    因为,帐篷外面,竟然走动着好多只狼,此时,那些狼正在她卸肉的地方嗅来嗅去呢,还有几只狼在撕扯她的熊皮。狼的咬合力极强,一张厚厚的熊皮,已经被它们撕扯得七零八落了。

    韩明秀看到自己好容易剥下来的熊皮被撕坏了,心疼坏了,真想把它们也给撕了。正心疼呢,一只狼忽然抬起头看了过来,正好跟韩明秀的眼睛对上了。

    月光下,那双黄眼睛发着寒森森的凶光,发现韩明秀后,它立刻停止了撕扯熊皮,一步一步地向韩明秀的帐篷走来了。

    韩明秀先被吓了一跳,随后马上镇定下来,哼,姐有空间,怕它作甚呢?不仅不怕,等那只狼走近时,韩明秀还故意发出了点声响,等狼走得更近点儿,距她的帐篷不足一米时,韩明秀一下子把它收进了空间里。

    一只狼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另一只狼眼见着那只狼在它眼前消失不见了,顿生好奇之心,便也跟着凑了过来。

    于是,它也跟着不见了。

    为了快点儿把狼收了,韩明秀故意抛出几块熊肉,吸引它们的过来。狼毕竟是牲畜,哪有那么多心眼子,看见肉后,就全都毫无抵抗能力了,呼啦一下围了过来,争着抢着吃那些熊肉。韩明秀像个坐收渔利的渔翁似的,就坐在帐篷里,靠近来一只收一只,靠近来一只收一只……那种感觉真是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

    这样,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整个狼群都被她收到空间里了。收完狼群,韩明秀还跑出去看了一下,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了,这才放心。

    她又去看了看她那张熊皮,好家伙,本来一张完整的熊皮,竟被扯得七零八落的,看着都心疼。韩明秀惋惜的直砸舌,后来到底没舍得扔,把那些碎皮子也收起来了,这些皮子虽然都碎了,但要是找个好工匠,细心缝缝的话,还可以将就用。

    虽然损失了一张熊皮,但是空间里多出了三十多只狼,不过,韩明秀并没有多高兴,因为狼肉一点都不好吃,狼的价值顶多也就是卖卖狼皮罢了。

    而且,狼皮还不同于虎皮、貂皮、狐狸皮、獭兔皮,甚至还不如熊皮,也就跟狗皮差不多,卖也卖不上什么价,所以这群狼基本上没啥大用性。

    不过,倒是可以等她遇到危险的时候放出来,震慑震慑敌人。试想一下,要是她一下子变出一个狼群来,不把她的敌人吓得屁滚尿流才怪呢!这么一想,她的狼群还挺有用的,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谁知道她以后会不会遇到麻烦呢?

    接下来的几天,韩明秀不断地有新收获:三头大野猪,一只狍子、四五只野鸡,两只野兔,进山第九天的时候,竟然还让她遇到了一个鹿群!

    这回,韩明秀算是学聪明了,她没有明目张胆地跑过去追逐鹿,因为她知道,就是她拼了命,使出吃奶的劲儿来追鹿,也一只都追不上,就干脆不去做那无用功了。

    这次,拿出一个背篓将自己扣在里面,蹲着身子一点儿一点儿地往鹿群附近挪。

    那群鹿都在草地上欢快的吃着青草呢,一点儿都没觉察到危险的逼近,等韩明秀神不知鬼不觉地挪到鹿群中央后,就开始毫不客气地收鹿了:一只,两只,三只,四只……

    她的耐力很好,也主要是因为这猎物太诱人了,令她在背篓下蹲了两三个小时都没觉得腿酸,而且还乐此不疲呢!

    最后,这群鹿基本上都被她给收进来了,剩下的几只属于鹿群中比较聪明的,当它们发现同伴们莫名奇妙的失踪后,先是怔愣,随后就都撒腿逃走了。对于逃走的几只鹿,韩明秀并没有感觉太遗憾,因为她数了一下,今天已经收获十二只鹿了,要是拿去卖的话,应该能卖很大一笔钱,可谓是收获颇丰了!进山的第十天,她还看见了一大片野生的金银花。

    金银花的药用价值很高,后世被制成了很多种药物呢。因为市场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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