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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妖孽-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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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可可打开客厅的灯,关掉了厨房的灯,准备打开电视去看会电视时,赵月月拉住了萧可可身体。

    “月月,怎么了?”萧可可问道。

    赵月月神秘兮兮的在萧可可耳边说道:“不如我们悄悄的去你哥房间看看吧,据说男生都会把一些东西藏在床底下。”

    萧可可也来了兴趣,问道:“月月,难道你在你哥床底下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都是些什么?”

    赵月月十分气愤的说道:“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籍。”

    “什么书籍?是不是很羞羞的那种?”萧可可居然兴奋了起来,迫不及待的摇晃起了好朋友的身体。

    赵月月捂着脑袋,一副自己哥哥已经没救的样子,无奈道:“居然是三国演义、唐诗三百首、水浒传、红楼梦等非常有名的名著。”

    “噗嗤!”萧可可听后直接给喷了,忍不住笑道:“你哥还真是一个怪人!”

    “哎!家门不幸!”赵月月还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唉声叹气起来。

    萧可可拉着赵月月的手,两个小丫头,轻手轻脚的靠近萧麟的房间。

    “嘘!”萧可可对着赵月月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后,扬起了自己手中的钥匙,得意的去寻找钥匙孔。

    当萧可可准备将钥匙插入钥匙孔时,萧可可看到了已经替换好了的电子门把锁,莹莹发亮的屏幕,以及数字按键。

    “钥匙孔呢?”萧可可看向赵月月,脸上露出了疑问。

    赵月月也不知道钥匙孔哪里去了,两手一摊道:“我怎么知道钥匙孔去哪了?”

    两个小丫头发现新奇的电子密码锁,一阵抚摸后,萧可可按了几个数字,电子密码锁就发出一声机械声的提示音:“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鬼啊!”萧可可将钥匙一抛,紧紧的抱着赵月月起来。

    赵月月也被这电子密码锁给吓到了,紧紧的抱着萧可可,满脸的害怕。

    房间门打开后,萧麟站在门边,看着两个紧紧互相抱着的小丫头,说道:“别白费力气了,我已经换了电子密码锁,以后除了我没人可以进来了。”

    萧可可跟赵月月互相对视一眼,念道:“电子密码锁?”然后,两小丫头齐齐的看向萧麟,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萧麟懒得解释,直接简单明了道:“这是高科技,你们小屁孩不懂,回房间写作业吧,没事别来烦我。”说完,萧麟直接将门给关上了。

    赵月月听到高科技三个字后,开始对这电子密码锁好奇了起来,蹲下身体,研究个没完,然而一点门道也研究不出来,只知道输入错误只会重复一个提示。

    萧可可感觉自己的好朋友没救了,居然不会觉得无聊,虽然这什么电子密码锁名字很新奇,但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有钱人家的门不就是电子密码锁嘛,有啥好稀奇的?

第14章 【这是一个混黑的时代!】() 
萧麟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双手抱头仰靠着脑袋,双眼仰视着天花板出神。

    大约五分钟后,萧麟回神过来,打开自己桌子上面的电灯,昏暗的灯光让萧麟不习惯,用惯了白色的节能灯,突然灯光变成了这么昏暗的颜色,看着有些不适应。

    打开自己的书包,萧麟将高二的全部书本拿出来,略翻阅了一下,所看的知识全都过目不忘,储存在了大脑某个地方。

    过目不忘,这是天赋觉醒的最基本能力,凡是眼睛所看到的一瞬间,就能够牢牢记下。

    “这些题太简单了……做还是不做呢?”萧麟双手抱胸坐在椅子上,看着桌子上面的家庭作业,觉得很简单,要是写的话有点浪费时间,不写呢,可能又会被请家长。

    萧麟纠结了一会,觉得这家庭作业太过于简单了,索性将作业本子重新装入书包。然后,抬起自己的右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

    “咔擦!”萧麟在自己的床底下翻找出一个铁盒子,将铁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沓红彤彤的人民币。

    萧麟看到了如此多的毛爷爷,不得不佩服自己压岁钱挺多的,大部分作为私房钱藏了起来,等到需要用钱的时候在打开铁盒子。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后手,也是从小养成的唯一良好习惯了。

    “钱就是王八蛋!花了咱在赚!”抱着这样的想法,萧麟将毛爷爷全部拿出来了,打算出门去好好购物一番。

    裤兜里面穿着鼓鼓的钱包,萧麟一点也不会感到紧张,非常的自然。

    打开房间门走了出去,萧麟轻轻关上房门后,看了一眼萧可可的房间,没有打扰,直接离开了家。

    ……

    黑夜下,街上的人依然不少,路灯的灯光并不是很明亮。

    萧麟朝着市区内最热闹繁华的街道走去,哪里有自己需要购买的东西。

    五光十色的街道两边全是商店,这时候还没有连锁超市,奶茶店、冷饮店、这些都还没有出现,是一块非常不错的商业发展。

    萧麟购买了六条牛仔裤、三件夹克、衬衣两三件,鞋子买的是运动鞋,板鞋这时候貌似还没有,不过款式还是有些不错的,只是样子不像后世那么时尚好看,但胜在耐穿耐磨。

    “老板!我要这个单肩书包。”萧麟在一家专门批发书包的店里挑选了一款自己喜欢的单肩书包。

    店老板一个满口大黄牙的中年人,有些秃顶,看上去有些病态。萧麟只是一眼,就细微观察出了对方是肾虚导致的秃顶,头发稀少。

    “小兄弟!这单肩书包很贵的,你买的起吗?”店老板取下萧麟看中的灰色单肩书包,递给萧麟的时候,难免狐疑起萧麟的支付能力。

    萧麟废话也不多说,直接掏出一张红票子递给店老板道:“够吗?”

    店老板笑眯眯的接过一百块去,不断的点头道:“够够够,这个单肩书包只要八十块钱。”

    萧麟并不感觉奇怪,现在的普通书包基本都才三十块左右一个,再贵的也不过五十,而单肩书包则比较贵一些,所以才极少有人背。

    店老板找了萧麟二十块后,萧麟背着单肩书包,提着几个袋子游走在市区街道,想要好好的看看这个年少时候待过的时代。

    游荡了很久,萧麟打算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就回家,毕竟明天还要上课,需要回去好好的休息。

    青年路附近的巷子口有很多小吃摊,很多人围聚在一张小桌子上吃着烧烤,喝着啤酒,畅所欲言,也有喝多了发酒疯闹事的一幕。

    萧麟挑选了一家生意不好,比较冷清的一家,并不是萧麟不知道人多的地方东西最好吃的道理,而是萧麟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

    “老板!给我来一瓶啤酒,另外再来三十串羊肉,五串牛肉。”萧麟走进去,便对着忙着烧烤的老板喊了一声。

    “好勒!随便坐。”老板用扇子卖力的扇着烤架,炭火的火星四处飞扬,烟雾慢慢升起。

    萧麟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坐了下来,放下手中的东西,眼睛扫视四周。

    这地方是一个简易搭建的小棚子,里面有六张桌子,其中靠里面的一张坐着四个混混青年,外面的一张坐着一个职业白领女人,其他桌子除了萧麟坐了一张外,就没有其他人了。

    萧麟打量别人的同时,四个混混也在打量萧麟,职业白领同样也在打量萧麟。

    老板动作很麻利的端上萧麟点的东西,提着一瓶啤酒放在萧麟的桌子上。

    萧麟拿起啤酒直接用手就打开了,不需要开瓶器,这一手敲好被那四个混混看到了。

    “咕嘟!”喝了一口啤酒,萧麟感觉不像后世那样好喝,或者说更加原生态。

    诱人的烤串香味让萧麟忍不住吞咽口水,拿起一串便开始吃了起来,在后世吃烧烤,有个词叫做撸串,非常的有趣。

    四个混混之中,有一个压低了声音,对着身旁的另一名青年悄悄道:“哥!这小子徒手就把啤酒盖给打开了,力气恐怕不小啊!”

    “怕什么!我们四个,他就一个人,难道还打不过他?”混混贪婪的看着萧麟身旁的几个袋子,还有那个崭新的单肩书包。

    萧麟耳朵动了一下,四个混混的谈话一字不差的落入了萧麟的耳朵之中,萧麟没有露出害怕,反而镇定自若的撸串,当做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是一个热情躁动的青春年代!这是一个黑吃黑,帮派组织兴起的时代!

    四个混混站了起来,不怀好意的走向萧麟,职业白领察觉到了周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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