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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样,这次盛田昭夫被他摆了一道,伤了元气,但索尼帝国毅然存在,没有塌毁,宋志超相信只需要给盛田昭夫几年时间,给索尼几年时间,就可以恢复过来。
不过很可惜,宋志超知道,盛田昭夫这一辈子恐怕都不再会机会找自己报仇………前世,盛田昭夫是在1999年去世的,也就是说,如果历史不变的话,盛田昭夫顶多再活6年。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位索尼之王,世界家电行业中的大佬,恐怕连六年都活不到,因为听说被宋志超击败之后,老人家就气急攻心住进了医院。
另外,被宋志超收买的木村中雄趁机夺权,开始在索尼内部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目前的索尼就像是权力争斗的罗马帝国,以前的荣耀来于开疆拓土,现在的荣耀却来于自相残杀………谁赢,谁就能代替盛田昭夫坐上索尼“王”的宝座。
所以说,现在的盛田和索尼对于宋志超来说,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宋志超关注的是手中报纸………准确地说,是报纸上面的两个人物。
他手中拿着的是美国出版发行的《电脑报》,而此刻整版报纸上面最大的新闻就是………天才少女洪雪梨投资苹果和微软。
不用说,这一切都是宋志超在幕后运作。
像之前他对比尔克林顿所说的那样,他宋志超想要投资微软和苹果两家公司,但是美国对于外来资金,尤其对于华人资金是很警惕的,如果宋志超愿意放弃中国国籍,拿了克林顿给予的美国护照,做美国人那就好办,但宋志超没有答应,舍近求远,找了一个代理人,就是眼前报纸上明眸皓齿的洪雪梨。
对于宋志超来讲,这个丫头有多大能量他最清楚,别看她现在年纪小,未来她做出的事情绝对会让全美国人大吃一惊。
当然,既然洪雪梨是他宋志超的代理人,宋志超当然要抓着她的小辫子,免得像前世一样被这丫头给阴掉。所以宋志超就让毕文峰暂时留在了美国,让他给小丫头多栓几条链子。
毕文峰是什么人?是学法律的,玩法律钻漏洞是他的强项,因此宋志超相信,在毕文峰的“调教”下,那个小丫头就算想要起异心都很难。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通过洪雪梨,宋志超直接掌握了微软和苹果大约百分之十的股权,也就是说,面对未来的这两座超级大金山,宋志超已经有了挖矿的资格。
……
就在宋志超一边看着报纸,一边思忖的时候,忽然身边传来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哦,狗屎!你们知道我是谁吗?香港皇家警察全部都归我管!你要为你们刚才的行为给我道歉,是的,必须要道歉!”
声音很大,也很吵。
毕竟这是头等舱,基本上能够在这里坐着的人都是非富则贵,很少会有人这样大喊大叫。
于是,宋志超忍不住回过头去。
。
568【一哥大佬】()
作为香港航班的贵宾舱,一般来说在这里乘坐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断然不会在这样的公开场合大吼大叫,可是眼前这个声音却有些不同,有些刺耳,并且还带着一股子酒意………
“赶快,你赶快给我道歉!”
“你知道我是谁吗?全香港的警察可都归我管!”
“上帝呀,你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敢诬陷我………你有那么漂亮吗?我会骚扰你?可恶!”
宋志超和其他闻声望去,就见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白人男子衣衫不整,准确地说白衬衣半截掖在腰间,半截露出来,露着胸毛和肚皮,脸上淌着酒水,正冲一名空中小姐发火。
那个空中小姐长得很漂亮,黑头发,黑眼睛,应该是个华裔,此刻满脸的委屈,咬着牙,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你们这算什么贵宾舱,嗯?我看是狗屎!是的,全部都是狗屎!以后我再也不会坐你们的飞机了!”白人男子擦了一把脸上的酒水,喷着酒气,继续冲那个空中小姐吼道。
宋志超用手擦了擦鼻子,看着眼前一幕。
旁边自有乘客小声嘀咕,很快宋志超就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那个白人男子之前喝了不少烈酒,可能是酒喝多了,难免色迷心窍,在空中小姐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假装让对方给自己续杯,故意把酒洒在身上………准确地说是裆部,然后诬陷说是空中小姐碰洒的,必须要让对方弯腰撅着屁股给自己擦拭。
空中小姐一开始是拒绝的,但白人男子一口咬定是她弄洒在自己身上。无奈,空中小姐只好忍气吞声,拿了毛巾给白人男子擦拭。在此期间,白人男子下面可耻地举了,还伸手摸了空中小姐的屁股,嘴里发出污秽的声音。
这下空中小姐可不干了,直接把剩下的白酒泼在了这个家伙的脸上。
此时,早有飞机上的工作人员过来,不断地劝阻那个醉酒男子。
可是,面对这样一个耍酒疯,又耍流氓的魁梧男子,这些人根本就拦不住对方。
宋志超了解了全部情况之后,再看了一眼那个魁梧的白人男子,忽然,他笑了。
一般来说,喝醉了酒,喜欢耍酒疯的人都会有很强的“表演欲”,喜欢大喊大叫,喜欢上蹿下跳,还有的又是唱歌,又是跳舞。
显然,这位白人男子就属于第一种。
眼看那帮工作人员与他推推搡搡,他越发的亢奋,最后直接解开衬衣,露出黑乎乎的胸毛,冲着工作人员怒骂:“你们不要激怒我,激怒我,没你们好果子吃!”
“是的,到了香港我会让人把你们抓起来!统统抓起来!”
“你们推我干什么?上帝呀,你们竟然敢对我使用暴力?也不看看我是谁!”白人男子越发的嚣张,撸起袖子,抖动胸毛,就想要揍那几个工作人员。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道:“不好意思,请问您是香港警务处的格兰特处长吗?”
“嗯哈………你是谁?”被人叫出名字,那个原本怒气冲冲,撸袖子要干架的白人男子楞了一下,回头看去,就见一个年轻人正笑眯眯地瞅着自己。
“哦,原来真的是你………我叫宋志超,很荣幸在这里见到你!”对方伸出了手。
“该死!见到我又怎样?你是香港人么,香港人都是我们大英帝国的二等公民!是的,你在我眼里只是个不入流的角色,想要劝阻我做英雄吗?做梦吧!”
啪地一下,白人男子格兰特把宋志超伸出的手打到一边,醉醺醺地朝宋志超讥笑道。
“您猜的很对,亲爱的格兰特先生,我的确是想要劝阻你。是的,你破坏了这里的气氛,更让美丽的香港跟着你一起遭受羞辱,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坐下来,不要再无理取闹!”宋志超晃了晃被打疼的手,语气诚恳地对格兰特说道。
格兰特笑了,笑得很轻蔑,晃动着晕乎乎的脑袋:“你就这样劝阻我?凭一张嘴巴?”
宋志超也笑了,他慢慢地凑了过去,然后贴在格兰特的耳边说了一句:“不,我不靠嘴。”
“那靠什么?”格兰特嘴里喷着酒气,眼神不屑。
“靠这个!”宋志超一拳抡出去,咚地一下,直接打在格兰特的太阳穴上。
“嗷”地一声,格兰特根本没想到宋志超胆敢朝自己出手,猝不及防,直接晕倒地上,死猪一样,嘴里还吐着泡泡。
宋志超搓一下打疼的拳头,指指瘫倒在地上的格兰特,对那几个还在目瞪口呆望着自己的工作人员说:“麻烦,把这头猪,抬回他的座位。”
当格兰特先生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他揉了揉不知道是饮酒过度,还是被打疼的脑袋。
紧接着,他发出了人生三问………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要干什么?
很快,他真的清醒了,然后就记起来自己叫“格兰特”,是香港皇家警察部队的大佬………警务处处长,俗称“一哥”。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在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后,英女王为嘉奖警队的贡献,在1969年赐予“皇家”二字,成为皇家香港警察队。香港警务处处长,在回归前直接受命于总督,也是香港警察职位最高的人,因为本人乘坐政府专车的车牌只有一个数字“1”,再加上是警队的一把手,因此被尊称为“一哥”。
不过很显然,眼前这位“一哥”格兰特,丝毫没有做一把手大佬的姿态,相反,头发蓬乱,衣衫不整………准确地说还露着黑乎乎恶的胸毛和白花花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