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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千金奋斗史-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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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大捷之后,姜家兄弟升做了八品宣节校尉,而功劳最大的两人,姜云飞连升三级,官至正七品云骑尉;暗八脱去贱籍,也在军中做了个百户。

    儿子升官原本是件喜庆的事,但想到他差一点丢了小命,姜武夫妇就高兴不起来。倒是长公主对姜家这棵独苗大为改观,对这门亲事,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女儿出走后无奈地不反对,现在逐渐转变成了同意。

    借着登门道喜的机会,她第一次诚恳地向姜武夫妇表达了歉意,两家对亲事达成默契,只等着双方儿女归家之后,便会真正定下来。

    芷华身边的喜事一件接着一件,除了丈夫大胜,表哥升官之外,妹妹芷香也嫁进了张家——呃,这个勉强算是一桩喜事吧。

    身边伺候的众人一致认为,这些都是她腹中孩儿带来的福气,于是,这个还未出世的孩子,便被自己娘亲定下了小名,无论男女,都叫喜儿。

    沾了嫡长姐的光,原本该是一抬小轿悄无声息抬进张家的陆芷香,最后按照贵妾的礼仪出嫁,张家象征性地摆了几桌酒,宴请亲朋好友。芷华当然不会参加,除了芷香出阁前夕送去几样过得去的添妆之外,张家那边贺礼都没送。

    满脑子全是对未来生活憧憬的芷香还不知道,长姐这个冷淡的举动,会对自己日后产生多大的影响。

    ***

    与靖安国卫国公府的喜气洋洋相比,恭亲王这边,因为这场屈辱的败仗,一连几日都弥漫着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低气压。

    从埫州狼狈地退回镇裕关之后,克里木把自己关在房中冷静了一整天,再次出来之后,往日如同利刃一般的凌厉气质收敛了很多,如同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隐藏在了剑鞘之中,同样的锋利,却因为有了伪装比从前更加危险。

    费宁的日子又开始艰难起来。里勐人把对沈泽的仇恨迁怒在他身上,原本就被同僚鄙夷、排斥的他,现在就连底层杂役下人对他也没个好脸色。不必克里木授意,一应吃穿用度自动被人降低了好几等,几乎又回到了当初被当成废子的那段时光。

    费宁不敢埋怨,夹起尾巴老老实实待在自己小院里安生度日。他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过多久,只要等到那一队人完成任务顺利归来——

    ***

    一个月后。

    在靖安国南边某个无名深山之中,赫然生长着一片不为世人所知的枫林。十月深秋,红红的枫叶娇艳似火,山风吹过,漫天飞舞,煞是好看。

    “师父,我找到你说的那种红枫菇了!”清脆如银铃一般的开心叫声在某棵巨大的枫树下响起,一名脑袋低的几乎要贴在地面上的少女跪坐在这里,一点儿也不嫌脏地拨开泥土,淡淡幽香扑鼻而来。她屏住呼吸,小心翼翼挖出一朵和枫叶颜色相近的蘑菇。

    双手捧着这朵如红玛瑙雕刻而成的漂亮蘑菇,少女有些黝黑的脸庞上扬起一抹灿烂笑容,雀跃迎上身后赶来的三人,献宝似的把那蘑菇递到为首老妪面前:“师父,你”

    这少女正是离家三个多月的敏仪,一路上随着凤菲菲跋山涉水,她长高了,也晒黑了,再没有半点儿从前被惯出来的那种娇气。身上穿着舒适普通的棉布上衣,下边没有穿裙子,而是套了一条方便行走又耐脏的玄色长裤,看上去和那些寻常百姓家的女孩儿没什么两样。

    凤菲菲含着微笑,赞许地点点头:“嗯,不错,正是红枫菇。为师考考你,需要用到红枫菇的毒药有哪些?”

    敏仪歪着脑袋俏皮一笑,“这可难不倒我!红枫菇和墨汁草晒干磨粉,混在一起可以做成‘美梦香’;与紫蛇果搭配,可以做出‘癫狂剂’;与冰花、丁香、紫川叶合制成膏,抹上一点儿就能让人长出一大片红疹,又痛又痒,但越挠越是舒爽,所以叫‘挠至骨’!师父,我说得对不对?”

    她那得意的模样,逗得三人齐笑出声。凤菲菲老怀大慰,害怕她骄傲自满,故意为难她道:“那如果与红浆果混合呢?”

    敏仪皱了皱鼻子,思索半响,仍然想不起来师父什么时候教过这种毒药,忍不住偷偷向师父身后的绛珠和绛紫抛去求救目光。

    绛珠随着她一道苦思起来,绛紫则清楚地记得师父根本没有教过。从这二者的药性考虑,她有些不太确定地答道:“师父,虽然您没有教过这种毒药,但红枫菇使人产生幻觉,红浆果口服之后会让人头痛欲裂,这两者混合,我们应该要经过实验之后,才能得知效果。”

    “嗯,绛紫说得不错。身为一个优秀的毒师,不但要了解每种毒物的特性,还要学会创新搭配和百般试验。像我刚刚说的这两味,看起来都是毒药,但实际上混合之后,红浆果产生的疼痛感会抵消红枫菇带来的幻觉,药性相抵,所以人吃了以后什么事也不会有。绛紫十分不错,不知道答案,没有胡乱揣测,你们要好好学学她这种严谨的精神。”

    敏仪吐了吐舌头,没有因为师父夸奖绛紫而嫉妒,嘻嘻一笑:“难怪师父最偏心小师妹,看来我们三人里边,就她尽得师父真传。”

    凤菲菲佯怒,瞪了她一眼:“胡说,为师教给你们三人的东西都一样,你自己天份不如你小师妹,还敢怨为师偏心?”

    尽管敏仪对她们的称呼改了三个多月了,绛紫仍旧有些不习惯,对主子深入骨髓的尊敬她始终难以唤出那句“师姐”。被师父盛赞,她可不像敏仪那样翘尾巴,腼腆一笑,垂头不语。

    绛珠和她一样,也是改不了口。见郡主被师父打击得蔫蔫的,明明知道她是在装可怜,心里仍然软了一下,连忙开口圆场:“我看啊,师父最偏爱的应该是我。三个人里面,就我学得最差,可师父从来不责骂,这不是偏爱是什么?”

    这话倒不是她自谦,绛珠的天份都在学武上,三人里面,她武功最高,但学起制毒来,就不如另外两个了。不过凤菲菲喜欢她那种勤能补拙的信念,是以从来不曾嫌弃过她。

    三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每天陪在身边叽叽喳喳,凤菲菲这段日子过得是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开怀与舒心。如果她当年能够放下执着,像普通人一样成亲生子,现在的孙女,估计就是这么大年纪吧……

    思绪渐渐飘远,想到到那个让她曾发誓非卿不嫁,最后孤老一生的男人,凤菲菲幽幽望着远方,突然觉得,此行不管能不能再见他一面,似乎已经不那么了。

    不知过了多久,敏仪好奇地问题把她拉回现实。

    “师父啊,我们都走了这么多天了,什么时候能到啊?”

    “快了,翻过这座山,就是云州地界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药王谷前() 
山间泥泞的小路上,一队劲装骑士鱼贯而行。一场夜雨空气变得无比清新,也让他们脚下的道路愈发难走。

    忽然,某人胯下的马儿滑了一下,一蹄踏出路外,顿时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嘶鸣不已。马上的骑士也被甩进了路边荆棘丛中。

    “他乃乃的,这是什么鬼地方!”那名髯须大汉大汉用一口里勐话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将手上的污泥随意在身上擦拭了两下,一一拔去刺入肉中的尖刺,疼得呲牙咧嘴。

    “巴库,你再看看地图,咱们千万不能走错,以免误了王爷的大事。”趁着大伙儿停下来的功夫,为首名叫牧仁的对着身前领路的巴库吩咐道。

    “头儿,你放心,这地图我都印在脑子里了,错不了!一望无际的草原里我巴库都没迷过路,到了这轻易能分辨东西南北的山上就更不可能走错了。”巴库倒是对自信得很。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他还是按照牧仁要求,拿出地图再确认了一遍。

    “还有多久能到?”

    “如果那小子画的地图没错的话,翻过这座山,再往南走二十里,就可以看到药王谷的路碑了。”

    这些人正是被费宁寄予厚望的那队精英。他们按照费宁的情报,先是找到一名曾经被沈泽放生的护院,严刑逼问出了药王谷方位,按照那护院画下的地图一路找来。他们不愧是克里木精心培养出来的精英,从林城潜入靖安国,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便赶到了云州。

    云州地广人稀,到处都是人烟罕至的深山老林,这让在草原长大的里勐人十分不适应。他们的马儿在平原上快如闪电,到了这山里反而举步维艰。再次走出不远之后,又是一匹马儿打滑摔倒,这回摔得更狠,马腿都折断了。

    看着地上哀鸣不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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