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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有子无谋-第4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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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上头是说,七十八个人,最后能出师的,少说也有一半。但到了最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上头又变了命令,说七十八个人,只留一个就行。

    其他不行的,让那一个解决了就成。

    所以七十八个人,在10007进行出师任务之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总共二十一个人;等10007出师任务结束之后,二十一个人,就只剩下了10007自己一个。

    这样的一个,唯一的一个,真正是优秀之中的优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样的优秀,是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得到的。

    七十八个人里,她不是天才,她没有异能,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而已,比她厉害的,比她优秀的,不知是要多出多少来。但最终,那些所谓的天才,所谓的异能者,却全都死在她的前面,她踏着他们的尸体和鲜血,一步步走向属于一个普通人的巅峰之路。

    不是天才,却能硬抗天才;不是天才,却能比天才做得更好。

    都说笨鸟先飞,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付出那些天才未曾付出过的代价,她忍了那些天才未曾经历过的煎熬。

    她成功如此,她比天才还要天才,可她依然不是天才。

    不是天才,就注定永远要比天才会付出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不天才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尚且能够在教练前辈的带领下,完成上头发布的任务,潜伏、入侵、伪装、暗杀,谁能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扛着一把重型狙击枪出入各种黑帮各种边境各种战场?可偏生她做到了,她十岁的时候便已能够完成很多老一辈特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那是在教练和前辈们的带领下,但不可否认,她还是做到了。

    她不是天才,都能尚且如此,更何况本就是天才的人呢?

    真正聪明的天才,那是明知自己是个天才,却也还要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艰苦的历练,方才保持天才之名不朽。

    天才是天生的不错,但天才并非永恒,也并非绝对。

    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天才,有多少个神童?但等到长大后,还是能被人誉为天才神童的,又有多少?

    “所以说可怕的不是天才,而是这个天才本身就很聪明,知道吃苦耐劳,这才是天才最可怕的地方。”

    从遥远的记忆之中回过神来,底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还在手口并用的说着八年前的巫阳关之战,楚云裳微微感叹了一句,便不再多言,继续倾听说书。

    听那故事里的天才少年,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区区少年郎,以别的同龄人正该是享受着父疼母爱的年纪,三年春秋未曾归家,硬是成为了那北方大草原里最嗜血的一道雪色——

    楚云裳恍惚觉得,她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羽离素一直将慕玖越视为心头大患。

    少年时期便已懂得吃苦耐劳,懂得亲身实践,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那三年边境战火生涯,更是让得这个实打实的天才,变得更加水火不侵,刀剑难对,从而少年弱冠,长发佩冠,成为一个更加耀眼而灼目的青年。

    如此人物,怎能不被羽离素重视,怎能不被羽离素忌惮?

    且知就算是羽离素的战绩,也终究没有慕玖越的战绩来得响亮。

    所谓相提并论,也只是能相提并论而已。若羽离素当真能与慕玖越比肩,为何不称其为翻版慕玖越?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羽离素再怎样强悍能耐,也只是羽离素而已,根本不能与慕玖越相比,否则,就以羽离素的自矜,岂能对慕玖越这般看重?

    正如她之前同慕与归所说,大周未来的帝皇,定会是慕玖越……

    “……那达喇的将领一眼瞥见,当时气得啊,那叫个怒发冲冠!那将领本就已是被越王之前的骂战给骂得头脑充血,更何况此时又亲眼见着了这般?换做谁,怕都是要当场被越王给气歪了鼻子!

    当是时,那将领怒喝一声,刀身一竖,胯下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然后背负着将领,转身就冲向了越王。

    骏马速度奇快,去势如风,它背上的将领,也是把那长刀一摆,杀机四射,登时如入无人之境般,将领指哪杀哪,五十万越军里头,竟无一人是那将领对手。

    于是很快,那将领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踏着众多越军的尸体,来到了越王的面前,然后对着同样是坐在了马背上的越王,二话不说,一扬长刀,一刀便是对准了越王的头颅,直劈下来。

    那时,越王身边还活着的越军,看到这一幕,都是大惊失色,纷纷大叫着让越王快下马躲开,然后就都朝越王扑了过去。可扑得再快,也都没那将领一刀落下的速度快。

    越军们,便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将领一刀直落下来,将将要砍中,越王的头颅!

    这一刀,若是砍中,那么越王他,不死也难!”

    说书先生此时正说到越王率军过了黑水河,正同达喇骑兵进行正面抵抗的时候。说到达喇的将领一刀就要劈上越王头颅这里,说书先生陡然又是一拍惊堂木,整个茶楼里的人立时心头一跳,明白这是好戏要上场了。

    而果然的,“啪”的一下惊堂木响声大作,茶楼里万籁俱寂,只能听得那说书先生朗朗道:“越王一看,嗬,好家伙,本想将你逼退,先好心仁慈一些,放你一马,你却不识抬举,居然想要对本王来一出擒贼先擒王?那可巧了,本王正待以这巫阳关之战来打响本王名声,你这一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那将领自投罗网,一刀斩来,越王岂能当真束手就擒,被斩马上?

    于是,说时迟那时快,那将领一刀落下,越王胯下汗血宝马,竟是突地一动,前蹄抬起,带动背上越王也是一动,就那么恰恰好的,避开了将领的一刀!

    将领那长刀就此落入越王和立起来的马背之间,将领一看,自己这一刀居然没砍中,正发愣呢,心道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灵性,居然还能带主人避开危险了,冷不防就见越王单手朝前一捉。

    越王这一手,真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五指,简直比女儿家的手指还要纤细还要美,结果啊,就只那么一扣,将领的那把长刀,便是再动不了分毫。

    长刀被捉,将领想要把刀收回来,毕竟那是贴身着上了不知多少次战场的战刀,将领对那刀感情极深。可他想收刀,越王不从,那五指就那样扣着刀锋,任凭将领怎样用力,都是无法收回长刀。

    眼看着将领脸都憋红了,却还是没法收刀,越王玩也玩够了,索性另一只手也是往前一捉,十指共同捉住刀锋,然后往怀里一收,嗬!好家伙,那一把被达喇将领给牢牢握着的刀,竟直接就被越王给抢了过去!

    将领一看,连贴身的战刀都被对方给抢了,啊呀呀,那可真真是气人!当下便想将刀给抢回来的,却不料,那刀在越王手里转了个圈,然后越王只那么轻轻一划,就好像画师拿着画笔,在纸上用笔尖轻轻那么一勾一样,将领的脑袋,一下子就从脖子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砸到地上,被越王的坐骑,给一蹄子踩了个稀巴烂。”

    这一段说书,横竖慕与归也是听过的,毕竟是宣王的嫡长子,便是以往再不如何注重朝廷之事,但八年前慕玖越北上去达喇打这一仗的时候,慕玖越那边打得如何响亮,传回懿都里的消息便也多么响亮,慕与归自也是跟着一起听的,并且听的比这位说书先生说的还要更加细致。

    慕与归生性淡泊,然而身为男儿,何尝不曾有过要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的心思?慕玖越在打仗的时候不过十二岁,他慕与归当年也不过十三四岁,一面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汝阳侯府里与嫡七小姐楚云裳搭在一起,一面又正是年少意气风发的年岁,自己生平所愿虽不是要去前线打仗挣军功扬名立万,但听一听自己堂弟的战绩,倒也觉得别有意思,是以他这辈子明明对军事从不感兴趣的,却偏生因着自己的堂弟,对那巫阳关之战,知之甚深。

    如今回想起当时光景,竟也觉得,这一转眼,八年过去了,真真是时光如流水,物是人非,人变化都大。

    犹记幼时记事之后,第一次见慕玖越的时候,他自己才是个刚刚开蒙,正在先生的教导下学着三百千的小孩儿,慕玖越也不过是个还正天真烂漫的小小孩童,漱皇贵妃对这个儿子疼得紧,成日里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娇贵得不行。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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