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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简单啊。
因为余之恋只有我一个朋友啊,她不和我好还能和谁好呢。
我把她当朋友她该感激涕零。
从来谁都不是谁的谁。寂寞只是一时,有些幸福终究谁都替代不了,尽管它斑斓似锦。
一个女孩子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生活在实实在在的幸福当中而不是在虚无飘渺中做着泡沫梦。
所以我不做梦。
梦终究会有醒来的一天。
人不可能一辈子活在虚幻中。
如果余之恋能懂得这点,我想她会更加快乐一些。
——白悠悠日记
夏天就这样过去了。
香樟依然苍翠,夏蝉歌声渐弱,八月的阳光开始温和。我一个人站在树下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满地碎金摊开手心阳光依然支离破碎。
我踩在暑假的尾巴上眺望即将到来的新学期总是忍不住要感叹时间怎么这么快呢。你看我都复学这么久了。
生活依然每天在继续。
我依然被许多人“需要着”我依然重复着拜托小姐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
——余之恋日记
第172章 高山流水10()
余之恋收拾书桌的时候在一本封皮落满灰尘的书籍里找到一张小纸条。余之恋当然认得这字迹,这是哥哥余凡的笔记。
“你可以像妈妈一样很漂亮
你也可以像爸爸一样很英俊
但是你的性格应该是你自己
我很庆幸我们都是我们自己而不是任何人的副本”
原来哥哥也是曾经给我写过小纸条的啊。余之恋嘴角上扬。她把纸条拿出来,放进日记本里。虽然这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但是那时候是非常美好的瞬间,一切美好的瞬间都是值得珍惜和铭记的。
我还有那么多的梦想未完成,我不可以让那些关心我的人失望,还有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和哥哥。我说过我一定会成为你们的骄傲,我要和哥哥一样成为你们的骄傲。余之恋一定可以做到的。
在上周的英文书法大赛上我获得了金奖。我能写一手那么漂亮的花体英文,为什么却不能得到妈妈的表扬呢。我不明白。那么多人参赛,获奖的明明只有五个人啊。一个金奖,一个银奖,三个铜奖。我夺得了最佳,为什么除了哥哥没有人表扬我很厉害?我不明白,一点都不明白。老师说高中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大型比赛,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现在才初二,我想要是到了高中真的有老师说的那样的比赛,我还是会参加的。也许我要是参加全国制的比赛妈妈的态度就会稍微不同一些了。无论如何,我自己还是要夸奖一下自己的,余之恋,你写的多好看啊,没有一个错别字,今天英语老师不是让你上黑板写范文了吗?老师说你不亏是得过英文书写比赛的金奖,写得不会比老师差。那时候全班还鼓掌了呢。
我现在正在一步一步的努力,我相信我的梦想离我不远了,我会加油的。
直到现在我依然很感谢曾经陪我一起走过的你,是你教会我成长,让我学着一个人长大。其实一个人也可以惊艳时光。
末世流年里我真的很庆幸曾经与你相逢。
我真的没有在想你只是在听到孙燕姿的遇见的时候想起你那时候最喜欢唱这首歌,几乎是每次唱歌必唱曲目,谁都不能和你抢。
我真的没有在想你只是今天去超市买东西无意间看到了那个你最喜欢的牌子的面巾纸的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你笑着对我说着哇哦总算打折啦,我要存货存货那张喜洋洋的面庞。
我真的没有在想你只是路过学校边上的烧仙草店铺时想起你最喜欢喝芒果西米露,你还说我是烧仙草女孩。
我真的没有在想你只是昨天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一件和你一模一样的连衣裙我忽然就难过得无法呼吸:这到底不是你啊。
我真的没有在想你只是当那些与你有关的细枝末节出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无可遏止的掉下来了。
在入学时说过的要考同一所高中。你还记得吗?你还记得吧。我说如果,如果我们又幸运的在同一所高中念书,你是不是还会和我做朋友?我们还会是好朋友吧?
会吧?
——余之恋日记
第173章 如梦令1()
我无比怀念那个已逝的2004年的夏天,那个夏天我过的很重复,读卡夫卡上网写字想很多年代久远的事情。八月的时候忍不住聒噪跑到另一个城市里淋雨晒太阳。那个城市下雨的那几天我就这样一个人在积满脏水的柏油马路上飞快的跑过泥水溅在我纯白色的棉布裙子上花朵一样怒放,它们漂亮如同我的骄傲。
但是后来再也没有那样的时光。
我无法再走远。
我也无法安心停留在此处。
悲伤逆流成河,无助史无前例。但是一切都只能像是哑巴吞黄连有苦难言。想念就像一阵风一样,总是不停的刮来刮去,让人难以宁静。我对哥哥说我想去远行,就像很久以前那样。
哥哥说那可不行,明天还要上学呢。再说那一次出走,你实在太欠考虑,妈妈那边我说了好多好话才让她不生气的。这次不可能会像上次一样顺利。学习最重要,你别忘记。
我沉默了,心里有千军万马在奔腾。是呀,余之恋你在想什么呢?你还在上学你还有那么多的考试要面对,你以为你真的以为你是原野上的一阵大风吗,想往哪吹就往哪吹?你还是醒醒吧。数学作业做完了吗?
哥哥我知道现在我还得留在这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流浪远行并不是一个好孩子的所做所为。可是哥哥我真的很想离开走的远远的,我总觉得最近的生活有点变化了。
以前我总希望有人可以带我离开所以我一直一直在等等那个人出现。一直等。我伤害了很多人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幸福一直与我擦肩而过。
哥哥,我现在不想这样子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想我一个人也可以离开的,我谁也不等了,我一个人走好了,回到最开始的的时候,我自己的生活。
哥哥狠狠的敲了我的脑袋。他说你别做梦了。你没有一刻是一个人生活的,你现在还依靠着家里,你不过是仰仗着爸爸妈妈对你的爱而任性,你不就是想离家出走么,那你就这样什么也不带的走吧,你敢吗?
我不敢。我小声的说。
我就知道你不敢。你是个现实的孩子,所以别那么孩子气,即使你真的还是一个孩子。哥哥说完这话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出去了。
我还记得首次遇见她时的情景。她揣着一个一个相机,带着一定宽檐草帽,嗯,那是一个夏天。那天的天气很好,江边有许多人出来散步,遛狗,闲谈,当然也有很多小情侣出来约会。真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当她和我搭话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样的。
“喂,请等一下。”
“啊?”
“你在叫我吗?有什么事?”
那时候我正在江边发呆,其实就是无所事事。
“我街拍。”你扬起了手中的相机笑得灿烂。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拍好了。”
“啊?”
然后你给我看你拍的我。
“”
后来呢。
后来真是有点戏剧化,我们竟然聊起来了。从兴趣爱好聊到学校生活,然后相互告知了姓名还留了联系方式。她说高中一定会再见的。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你也要考斯特拉中学。只要你敢考上这所学校,我就一定会找到我。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还有两年。两年的时间谁也说不准吧。这个人怎么这么肯定呢。也许只是随便说说吧。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不断的遇见然后相知最终又分离走向各自的方向。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何必如此执着于未来呢。那么多不确定啊。我最后是这样对她说的。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酒逢知己千杯少。
千金难买知己笑。
你就是我那个知己。
我对你相见恨晚。
我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生死之交那种。
余之恋,我们还会再见的。
只要你来斯特拉,我就会找到你,兑现我的承诺。”
这是她离开的时候对我说的话。
我应该相信你吗?
——余之恋日记
第174章 如梦令2()
时光穿过我柔软乌黑的长发飞快的溜走了,它还无情的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