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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门内传来一声娇声,跟上次那句“哥哥”完全不同的音色,郑嘉轩回头,看到窗边的那道影子到了门边儿,微微开启的门缝露出里面的一道身影,明眸善睐,一瞥即撤。
以为这是催促的意思,郑嘉轩不好再久留,在李寡妇回头之后,便告辞离开。
正坐着脚踏等候的黄包车夫没想到这么快人就出来了,倒是让之前的那些猜测都不作数了,也不多说,听了个地点,忙拉着人跑起来。
这一趟倒是没有周折,直接回到了那别墅所在不远才停下的。
郑婶子的后事很快被办好,这件事上金城到底是有些愧疚的,虽然不知道那位发什么疯非要自寻死路冲进火场,但在金城这里,到底是他看人的兄弟没把人拉住。
谁能想得到呢?
安慰了几句节哀顺变,金城也没急着让郑嘉轩做什么,又客客气气把人送了别墅安置,郑嘉谦他们该上学校的天天有人接送,乍一看,除了搬了家,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了。
孩子们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好的,发现这些坏人其实也没做什么,再加上金城的屡次道歉,他是完全不介意伏低做小消除孩子们的恶感的,不过小半个月,郑嘉谦等人就能够接受郑婶子不在的事实了。
明面儿上的监视还在,却都套了一层“佣人”的伪装,有那么两天,郑嘉谦还真被这些人捧得觉得自己像是个大少爷了。
郑嘉轩开始忙着修炼没发现,他白天修炼,晚上还要去买一些东西,这一次再走,一定要计划更周详一些。
等到发现的时候也不管什么周详不周详了,再不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以后他想走,这些人都会主动帮金城留下他的,糖衣炮弹到底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抵挡的。
他不怪他们,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乍然富贵有些虚荣心,那都是很正常的,而郑婶子的死,虽然跟金城他们有关,但硬是要把这个套上仇恨的说法,似乎也不太恰当,说到底,还是他引狼入室,引来了这一番磨难。
某一个夜间,郑嘉轩照例弄晕了那几个看守,然后叫醒了弟弟妹妹,领着他们离开。
“为什么要走啊?现在不好吗?”郑嘉谦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好一些,舍不得走。
“还记得你学过的课文吗?‘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若不想沦为被藏的良弓被烹的走狗,咱们就要走。”郑嘉轩这番话说得坚定,他从来都不喜欢那些被胁迫的利用,或者能够从利益相关上合作,但是利用就算了,何况他并不觉得金城会是一个好选择。
几年相交的信任有加,最终抵不过区区鸡肋阵法,到底是他错信了人。
给出的东西覆水难收,之后他可不想活在这种监视之下。
哪怕这天空不够宽广,他也愿如飞鸟翱翔,收不住的,不是翅膀,是心。
郑嘉谦还并不是太理解,怎么就成了良弓走狗了?但是看郑嘉轩这般严肃的表情,也知道一切无法更改,便没有再反驳,他不吭声了,底下还小的郑彩和郑嘉翼也都不吭声了,只是一手紧紧拎着自己的行李箱,一手拉着哥哥,生怕掉队被抛下。
比起良好的生活环境,他们更希望在家人的身边。
这一次很顺利,或许是因为更加谨慎的缘故,辗转到次日再次上了火车,这一次要在车上待很久,他们要去很远的一座城市,如果那里不够安居,或许还要去更远的地方。
郑嘉轩无所畏惧,未知对他从来就不是危险的代名词。
跟着他的弟弟妹妹心有彷徨,但新的旅途很快让他们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形形□□的人构成了形形□□的人生百态,比课堂上更复杂,比学校里更自由,很快,他们也无忧无虑地投入到了旅途当中。
然后,在某一个城市,因为告罄的钱财,他们停留下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等到再次有了充足的资金,又一次踏上了旅程。
“咱们为什么总是要跑来跑去啊!”郑嘉谦是第一个对此不满的,或许每一次在学校能够跟新同学吹嘘一下自己的见闻,对那些很多一辈子都没出过城的人来说,他的见闻简直就是奇妙。
但,每一次的离别也是会让人伤感的,尤其,他刚刚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儿,他想要留下来,第一次厌烦了旅行。
问明白缘由的郑嘉轩没有马上应允什么,他更早地想到兄弟之间的离别,他们还小,才会无能力地依附他,听从他的一切安排,但人到底是有着自己的思想的,他也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们,分开是早晚的事情,如同树大分枝一样。
“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你随时都可以留下来。”郑嘉轩这样许诺。
几年后,郑嘉谦在另外一个城市留下,郑嘉轩却没有因此停留,他带着还愿意跟他走的郑嘉翼一起走,只是给同样选择留下的郑彩一些钱,她既然选择在这里嫁人,以后的日子,他这个做兄长的唯一能给的或许也就是钱财了。
留下了他们的通讯地址,却没办法约定收信的位置,或许哪一天,因为这样简陋的联络渠道,兄弟之间的联系就会断绝,郑嘉翼也大了些,有着小小的伤感情绪,想到再也不会见到的哥哥姐姐,微微红了眼圈儿。
动荡不安的社会,每一次离别都可能是永诀。
“大哥为什么要一直走,为什么不能一起留下呢?”郑嘉翼抓紧郑嘉轩的衣角,长兄如父,对他来说,这一点最为恰当,在他生命中扮演父亲角色最多的便是这位长兄,所以他更依赖他。
“我不想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终点啊。”郑嘉轩笑了笑,看着有些蒙圈儿的郑嘉翼,他的目光中也有笑意,弟弟妹妹跟自己都不太像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所以总是要分开的,不管生离,无论死别。
又过了一些年,郑嘉翼也在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重复着哥哥姐姐送走大哥的样子,目送大哥离开,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娇俏的少女,跟他肩并肩站着,目送的眼神中没有半分阴霾。
“这里很安定的,为什么大哥还要走啊?”
“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不安定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两章,尽可以当番外看。
惯例我还是会有一番外奉上。
留言好少啊!偷偷窥屏都不过瘾,唉。。。 。。。(哀怨脸)我觉得每次存稿你们就不爱理我,小妖精们,你们要怎样?
存稿中。。。 。。。
第445章()
“哎哎哎; 跑慢点儿啊!”
坏小子在前头跑着,胖墩墩的身材完全不影响他的速度,看着他以一种胖子特有的灵活跑到了前头,后面跟着的老太太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她的儿媳妇扶着她; 说:“别管他; 您慢点儿走。”
儿媳妇担心地看着老太太的脚; 她是见过的,老太太的脚不好; 据说是以前那个时候缠了小脚,哪怕后来放开了; 也试图正骨,但时间长了,骨头都长得畸形了,哪里是那么好放的。
以至于如今的鞋子除非是手工的布鞋,不然老太太穿了都不舒服; 走一段路脚就要疼的。
说到底; 还是那个年代不好。
自小就生长在和平社会的儿媳妇,除了从历史课本上看到一些关于那个时代的事情,更多的只能是从老太太的身边听来了。
她是历史系的; 对这些的兴趣挺浓; 也就更喜欢听老太太讲古; 因为这个,婆媳两个的关系跟母女一样,相处得极好。
逛公园是个日常; 逛完之后儿媳妇先带着老太太回去了,她的脚不能够走太多路,倒是坏小子,这会儿拿着他舅舅给买的水枪正跟别的孩子玩儿得正欢,跟他说话都不在意。
“这臭小子,回去非教训他不可。”叮嘱了弟弟两句,儿媳妇就先带着老太太回家,嘴里还不住抱怨。
“可别说,我大孙子好着呐。”老太太笑着阻止,慈眉善目的脸上,一双眼还亮着,早都看出来儿媳妇的言不由衷,语气里的喜爱真是挡都挡不住。
儿媳妇借故抱怨了两句老太太的偏心,有了孙子,真是媳妇都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么好的媳妇,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的啊!”老太太这样说着,拍了拍儿媳妇搀着自己的手背。
回到家中,儿媳妇就去做饭,三居室的房子面积不小,古色古香的布置并不合时下人的喜欢,但到底是老爷子的喜好,每次听到老太太讲老爷子的事情,总会让儿媳妇重新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