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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就漫不经心愁苦地看了看天色,见一轮红日悠悠西坠,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希望的曙光也渐渐在他的心里亮开;可是,现在已是戌时三刻,幽暗的街上,却依然没有人走进他们的客栈,登门投宿。
这一下,真叫他有些心灰意冷得彻底了!看看街上的行人,也逐渐稀少;最后,他从冰凉的石级上爬起身来,拍了拍袍襟上的纤尘,再一次看了一眼人迹寥落的大街!就在他一天来痛苦坚持的希望,将要破灭之际,却陡然眼睛一亮,有三个路人翩翩而来,激起了他生命中的一丝火光!
因为,他看见百步开外,从“老东家麻将馆”里面射出来的昏暗的灯光,正照见三个行路的人,他们不急不慢地说着话,正朝着他们家客栈这个方向走来。因此,他的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暗暗惊叫起来;
“乖乖,不来就不来,一来就三个,这生意做得有些意思!”
来者是一个男人和俩个女人,大概也都二十来岁的年纪。其中,走在前面的男子,身高体健,穿一身非常合体的紫袍,肩上搭着一个包袱,手上提着一把松纹古剑;由于光线昏暗,很难辨别他的神情面貌。
而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女子,一个身段苗条,行动轻灵,举止活泼;在背后梳着两根黑油油的麻花辫子,走起路来蹦蹦跳跳,说起话来言直语快。想笑就笑,声音清甜得犹如百灵鸟的歌唱。
跟她同行的那个姑娘,却刚好相反;她深沉持重,言轻语柔,就算谈到什么开心的事情,即使要笑,她也是浅笑轻遮,用纤巧的玉指,微微一挡,以免让人看见她笑时暴露出来的钻石般洁净的牙齿。她那老诚的样子,始终迎合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同伴,从这一点可以说明,她是那位女子的婢仆。
可以说,从他们三人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孙敦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过他们;他之所以会这样专注地看着他们,这都源于生意人对顾客的渴望。就像渔夫对游弋在水中的鱼的渴望,从它潜泳嬉戏,追逐喧闹,到它上钩出水,整个过程都没有落下过,看得非常细致,甚至都没有眨过眼睛。
果然,这三个人,也就像被他手中的鱼丝,牵着的鱼一样,慢慢地朝着他的天香客栈走了过来;于是,他开始满面堆笑,搓搓手,迎着三位客人,客客气气地问:
“哎哟喂!三位客官,稀罕稀罕,你们一定是落宿的吧!”
三人停了下来,走在最前面那个脸颊上有些胡渣子的青年男子,冷冷地熟视着他,良久才又抬起头,看了看他客栈门前挂着的那块长方形垂立的招牌,突然问:
“你是深蹲?”
“不,我叫孙敦!”他非常生气地说,“孙子的孙,敦厚的敦。”
第七十九章:要喝就喝女儿红()
“喔!”青年人说着,领着俩位姑娘走了进去。
见他们这副态度,虽说自家开的是客栈,却还是让孙敦老大不舒服。他也随后跟了进去,并且从他们身边经过,右面的柜台里去。
可是,三位客人东张西望,打量着他们家客栈的光景,尤其是那个男的,那严谨的神态,丝毫不亚于风水先生看龙脉地势,那样认真细致。
他有些不耐烦了,拿起柜台上打灰尘的鸡毛掸子,敲了敲木柜,发出嘟、嘟、嘟的声响!旨在提醒三位来客,我是老板你们拿眼睛看着我。同时他也轻声地、带着有些不耐烦的口气说:
“喂!过来登记一下吧,三位客官。”
“我叫南剑,”那青年男子忽然站到他的柜台面前,冷冷地看着他说,并且,冷不防将一个长方形的小红木令牌,咯当一声丢在他面前的台面上。
孙敦一见瞪大了眼睛,连忙看了看门外四周,看是否被人发现了;之后,他迅速出手,就像猫抓小鱼那样敏捷,一下子将那个颜色暗红的小方木令牌抓在手里,并带着非常虔敬的神情,展开一看。
只见上面刻着“敕令”两个字,他深知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有多重大;因此,他的脸色陡然一变,轻声软语地问对方:
“就你们三个嘛?”
“是的。”南剑依然冷冷地说。
就在这时,门口走过隔壁家的柴老头,并朝里面向孙敦打了一声招呼:
“哟!孙老板生意不错嘛!”
“啊!这两天生意都还行。”他随口应和着路人的话,之后却又一本正经地与南剑说,“跟我来!”
于是,他就嗵、嗵、嗵地将三位来客,带上楼去。
孙敦将三人带到了一个四周都不挨着客房的房间,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将一盏纸罩油灯搁在桌子中间三位来客围着那张四方木桌,坐了下来。一坐下他就问:
“南少侠,这俩位姑娘怎么称呼?”
“我叫任思云,”坐在靠南剑那一边的姑娘立即说。
“我叫诗画。”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姑娘说。
因此,他们算是这样简单的认识过了。
而南剑当日从滇南总兵府延奎的府里出来,便看见任思云和诗画俩人等在外面,她们是和国主段天峰的护卫龙山一起到的;而当时情况紧急,龙山先闯了进去,她们俩个姑娘就留在外面。后来,南剑一走出总兵府大门,便看见了她们俩,于是他们又一起来到了这里。
“这次国主派三位来此,有何打算?”彼此认识过后,孙敦开门见山地问。
“诛杀滇西守将阿会喃哪,夺取滇西统治大权!”南剑说。
“好!我也总算等到这一天了。”孙敦听了激动地说。
很显然这个消息,使他的心情非常振奋、愉快,因此,也使他对他们三个进一步关心起来,他问:
“都吃饭了没有?”
任思云立即看了看他,摇了摇头,而南剑只是说了两个字:
“没有。”
“喔!那就先吃饭吧!”他又问南剑,“你会不会喝酒?”
“要喝就喝女儿红!”
“哦!这个有,”孙敦说,“我们这里的酒水、菜蔬等,的一切,也都是从滇东运过来的。”
“那就先给我来十斤女儿红,润润喉吧!”
“啊呀,南少侠果然豪情,”他笑着说,“老夫也好久没见到过,像你这样有酒量的人了!好,三位稍候,酒菜马上就来。”于是他开门出去了。
“哎!南剑哥哥,”任思雨立即问,“听他们说,我们中原来的人不服水土,吃不了他们这里的水和一些食物,否则就会中蛊噢!”
“是的。”南剑说,“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一定要记住,不管口有多渴,肚子有多饥饿,都要忍住;只有到了孙敦老前辈的客栈,我们才可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
“哦,记住了!”
酒足饭饱后,他们四个人依然聚在那张四方木桌周围,商讨下一步的行动计划。而此时,夜色已经深沉了,外面竟也忽然飘起了小雨;气温骤降,大家也顿时感到有些凉意飕飕的感觉。
“这里山高地险,昼夜温差大,冷的话就要及时添加衣服。”孙敦关切地说。
大家点了点头,南剑却率先问他:
“孙前辈,您在滇西这么多年,想必已有了对付他们的好办法!”
“主意倒是有一两个,”他说,“就不知管不管用。”说着,他从腰里抽出了那根,一臂来长的翠竹旱烟管。并麻利地从烟丝袋里取出烟丝,塞满烟锅;然后,掀开灯罩的一角小缝隙,将手上的一支小香烛,伸进灯火中点燃。再放好灯罩,将点着的小香烛,放到塞进烟锅的烟丝上,吧哒、吧哒地吸起了旱烟。
待三两口旱烟入喉以后,他才抬起头来,并一面自然而然地,从鼻子和口中冒出烟来,一面悠悠地说:
“这个阿会喃哪十分可怕,他不但武艺高强,还会巫术,谁要是中了他的蛊,必死无疑!”说着,他又连忙低下头去吸了一口旱烟,那神情仿佛是说,赶紧趁燃着吸两口,要不然,烧过了就白白浪费一锅烟丝了!
之后,他又抬起头来接着说,并且鼻子和口中依然冒着悠悠的白烟:
“他随身带着一把弯月金刀,锋利异常,削铁如泥,江湖上已有很多高手,都死在他的弯月金刀之下!不仅如此,他进出的时候,从来不会一个人,通常都有三个非常保镖跟随左右。”
他呛了一声,之后接着说:
“这三个人里面,最是‘金眼蛇’乔松芝,他的剑法独具一格,犀利无匹,素有‘一剑封侯’之说。而这三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