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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徐静初虽看起来年轻漂亮,但并不会给人一种不放心的感觉,她的整体形象是大方得体,让人一眼就觉得她是一个办事能力很强的女人,不会因为她的年轻就让人轻视她,不相信她的能力,颇有一种女强人的感觉。
可以说,这个徐静初跟苏京墨,属于同种类型的女人,都是那种商场女强人。
不过,徐静初在气质方面,或者说在气势方面,比起苏京墨还是要差了一点,这是可以明显感觉出来的,特别是对于苏京墨熟悉的人,就更可以轻易感觉出来。
这也很正常,苏京墨生活在苏家之中,又在苏氏集团身居高职,其气质自然不是一般人可比,而气势上强于徐静初,就再正常不过了。
徐静初虽然也是潮流传媒公司的负责人,甚至还是一手创立潮流传媒公司的创始人,但比起苏京墨所在的环境,以及经历,都是远远不如的,那两人的气势,自然会有一定的差距。
不过,苏昱还是觉得徐静初是一个相当完美的女人,在容颜,以及气质上,徐静初都可以对得起这个评价。
至于徐静初的内涵,她的能力,他暂时还没有看到,也不能就此评价这方面。
其实,苏昱见到徐静初,为对方的年轻所惊讶,但徐静初何尝不是也感到很惊讶,他的年轻,才是真正让她所惊讶的。
不管苏昱的性格有多沉稳都好,他的容貌,就是给人一种未成年的感觉,所有人对他的第一眼印象,都不会把他当作成年人看待的,只会把他当作一个孩子。
好在的是,他看起来虽年轻,但他的样子就是给人一种舒服自在,让人很乐意听他讲话,不会因为第一印象,就直接中断了这次交谈。
在见到苏昱之前,徐静初对他是没有多少了解的,也不知道他的年龄。
但她认为一个有能力收购传媒公司的人,年龄应该在三十岁以上的,她也一直把苏昱当作三十多岁的人,但在见到他后,她才知道他有多年轻,已经完全超过她的想象范围。
尽管,徐静初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但在看到苏昱后,她还是不可避免的对这次的合作不抱希望了。
第三百二十七章 难以拒绝的条件()
苏昱和徐静初的见面,都惊讶对方的年轻。
尽管,徐静初在见到他后,就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依旧是很耐心和认真和他交流。
苏昱看起来太年轻了,甚至连成年都算不上,这的确是让人不放心的。
他的年龄太过年轻,以至于会让人怀疑他有没有收购公司的能力,或者是让人怀疑他收购公司,只是抱着玩玩就算的念头,并没有诚心发展公司,没有耐心也没有能力管理好一家公司。
而徐静初希望合作的投资者,是真心想要发展好公司,而不是三分钟热度的富二代。
很显然,苏昱给徐静初的第一印象,就是三分钟热度的富二代,并没有给她一种想要脚踏实地发展公司的印象。
虽然潮流传媒公司很需要资金,很需要新投资者的入驻,但徐静初也不想随便引入资金,更不想为了钱,什么投资者都可以,导致最终毁了公司,她还是希望可以让公司越来越好,而不是纯粹为了钱。
但可惜的是,苏昱的第一印象,并没有给徐静初带来放心,反而更加担心了。
不过,苏昱的谈吐,却是让徐静初慢慢改变了这个印象,不再把他当作知道晚了的富二代,而是开始正视,觉得他是真心想要发展公司。
在改变第一印象后,徐静初开始认真对待,也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首先,徐静初不会出售公司的所有股份,而是只出售49%的股份,而她本身会保留剩余的51%股份,同时,她还会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运转,也就是保留她的绝对控股权。
除此之外,她还要苏昱答应维持现在的人员不动,不能无故开除任何一个员工,让团队成员不变动。
对于这些条件,苏昱是不可能会答应的。
毕竟,他是想要收购传媒公司,而不是投资一家传媒公司,更不可能让自己的股份少于其他人,那徐静初的条件,他也就无法答应了。
事实上,徐静初的条件,苏昱可以答应的也就这样最后一条,那就是保留原先的团队,人员不产生变动。
因为,对于潮流传媒公司的团队,他还是非常看好的,而苏京墨也是建议他收购的时候,要全盘接收所有的成员,而不是让原来成员都流失出去,而徐静初更是最重要的人才,这也就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条件。
以苏昱而言,他自然是希望可以收购全部的股份,这样才是真正把公司收归在自己的旗下。
只不过,他也知道想要留住徐静初,就只能用股份来留住,一个创始人在股份全部出售出去后,是不可能还留在公司里做事,就算是会留下来,也肯定不会太过尽心尽力,但潮流传媒公司却是需要徐静初这种这种管理人才,而不能让她离开。
如此一来的话,苏昱知道是不可能收购全部的股份,必须留一部分的股份给徐静初,她才有可能留在潮流传媒公司,继续负责管理公司。
收购全部的股份是不可能了,但他也不可能会接受只收购49%的股份,还没有绝对控股权。
而且,苏昱也不会让徐静初一个人控制公司,而他不能插手,这是他不可能会接受的条件,哪怕他并没有考虑直接接手管理公司的观众,但他就算不负责管理,也不代表他会放弃这个权利。
这就是说,他可以不用这个权利,但不能失去这个权利,而是随时都可以使用这个权利。
所以,徐静初的条件,苏昱是不可能会接受的。
好在的是,这些条件,他虽然不能接受,但也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谈判还是可以继续的,两人都有诚意的话,那双方的条件都可以谈到双方都接受为止。
接下来,苏昱就开出自己的条件,而且是直接开出直接可以接受的条件:“我要对公司有绝对控股权,可以接受的最低股份是80%,公司的成员可以不变动,但如果不合适留下来的员工,也应该辞退,公司的管理,我不会负责,也可以交给你负责,但我要保留过问的权利,同时也要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这些条件,是他一早就想好的,也是不可以变动的底线,其他条件可以协商,但这些条件必须接受,如果不能接受的话,那他只能放弃这家公司。
说起来,苏昱的条件,和徐静初的条件,可谓是最直接的冲突,正好都越过了对方可以接受的条件。
这段时间来,不是没有其他公司和投资者,表示过收购潮流传媒公司的意向,但徐静初都拒绝了,不是对方的价格不好,而是对方不能接受她的条件,而她也不同意变动自己的条件,这才会收购失败的。
所以,苏昱的条件,徐静初一样不会接受。
“抱歉,你说……”
徐静初听了之后,便想要拒绝,但苏昱却是打断了她的话:“先别急着拒绝,不如先听听我可以做什么,你再做决定也不迟。”
“那你请说!”徐静初答应下来。
“据我所知,贵公司曾经想要签约群星,对吗?”
“对!”徐静初没有否认,也不需要否认,这本来就是事实,不用怕被人知道。
“如果你可以接受我的条件,我可以让群星加入公司。”。
“你是指《真的爱你》的群星吗?”
“就是他,除了他,我想也没有第二个群星了。”
徐静初继续问道:“可我没有听过他有和经纪公司签约的计划过,你有什么办法打动他?”
很显然,徐静初对这件事,并不是很相信。
因为,那么多经纪公司,其中不乏娱乐圈巨头,对群星伸出橄榄枝,都没有让群星接受,对比其他公司,潮流传媒公司是没有一点优势的,她不相信苏昱可以让群星加入潮流传媒公司。
“我没有办法回答我用什么办法做到,只能说我自有办法,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可以马上让群星加入。”苏昱微微笑道。
这个条件,的确是让徐静初很心动,这是一个很难拒绝的条件。
如果潮流传媒公司有了群星,整体实力绝对是会提升一层,特别是在歌坛这一块,就更是如此,也可以借此机会,让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一截。
可以说,有了群星后,潮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