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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随着一句句歌词唱出来,灯光也一束束依次照亮了贝斯和键盘。
观众们也都有了一些伤感的情绪。
孤独、叹息、同行却又消失的身影。
有些人甚至想到,这年轻人作的词太过浮夸,有些病态,这么年轻动不动就孤独和叹息。
也有听过追梦赤子心的观众感到失望,上次那么燃,这次无脑悲伤,有些没劲。
直到又一束突兀的灯光,照射出一个隐身黑暗中的人来,现场所有人才记起来,主唱其实并不是任行。
陈百达的情感已经压抑到了极点,闭上的双目,眼皮在微微颤抖着,这首歌之前他练过听过,可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有感触。
他问过任行,这首歌的创作是出于怎样的感情,任行告诉他,只要触碰了你内心的柔软,就自有你的感情。
之前他不懂,现在他懂了,因为这首歌触碰到了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为什么,人这一生要不断的分别?
母亲早就过世,父亲也相继要离开。
而我,也将离开我的好朋友。
他不希望这样!他不想!
终于,他所有的情感在这一个节奏点,全都发泄了出来,他用那辨识度极高的嗓音,放声唱了出来。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鼓点、和弦、低音、美妙的节奏,激发起人内心情感的嗓音。
一切宛若天成。
观众震惊了!
他们原本还想退票来着,本以为这只是一首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歌,年轻人究竟能有多少的情感经历?
可是当任行的低音部分演唱完毕,再同陈百达合唱时,这歌却让人振聋发聩。
他们知道了,原来年轻人内心也柔软,他们并不是一群只是无脑燃的热血青年。
他们知道感动,心底也纯真。
不然为什么会有那句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任行的粉丝们,则从一开始听到任行突如其来的低音,忽然怔住。
到此刻,前半段演奏完毕,那一声声呐喊,直击心灵,把他们心门打开。
“为什么会有风,沙子都吹到我眼睛里了。”
“切,别装了,我也哭了好吗?”
“对不起,我想起我谈了七年的女朋友,实在忍不住了。”
“我想起我父母了”
“不哭,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呢。”
“恩,要坚强。”
在一段间奏演奏完毕,情感都已经升至顶点。
任行看到,他的粉丝那边已经有不少人站起来在挥舞着双手。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知道。”
“曾与我同行的身影,如今在哪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在意。”
“是等太阳升起,还是意外先来临。”
一如之前的稳定,任行的中音唱低音一点问题也没有,一句句词唱出来,比故事更吸引人。
任行知道,这大概是因为吉他的特效缘故,音色渲染加上技能静心。
观众们已经对这听起来有些悲伤的调调不排斥了,因为他们知道,压抑的情感一定会爆发的。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
“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喔夜空中最亮的星,请照亮我前行”
灯光下,帅气的主唱扶着麦克的手放下了,胖胖的鼓手敲完了最后一下鼓点,朋克青年贝斯手拉长最后一个尾音,瘦小的键盘手举起手,像是庆祝。
任行最后在吉他上爬了一个和弦,重复了一句这首歌里出现最多的一句:“夜空中最亮的星”
鞠躬,抱着吉他后退了两步。
此时,全场灯光一瞬间都亮了起来,舞台像是经历了一个昼夜。
完美!
“哗哗哗!”
观众在鼓掌,掌声比柯绮表演完毕时热烈太多,并且掌声持续响了差不多10秒。
因为他们感动了,心底的柔软被触碰到,也许每个人听到这首歌时想到的不是同一种人,不是同一种感情,可他们都被感动到,这就说明这首歌成功的引起了共鸣。
任行的粉丝都是些热血青年,都是因为追梦赤子心而跟随的,赤子心下的他们,比一般人要感性的多,早已感动的不成样子。
主持人从后台上连忙跑上舞台来,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后台的选手们,发现他们至今还是一脸的震惊叹服。
其实主持人也一样,他几乎敢肯定,冠军已经非万花筒乐队莫属了。
这种宛如老手的表演,根本不像是一个新乐队,特别是那吉他手,台风简直不要太稳,听说灯光设计都是他亲自跟灯光师说的。
赞!
主持人一路小跑,终于站到舞台上,音控给他开了麦,“好,这真是一首令人感动的歌曲,这也真是一场令人震撼的表演。”
“现场的观众已经有不少人感动到落泪了。”这句话说完,现场摄影立马把镜头给了过去。
“现在,有请评委席的四位评委们,给出各自的点评及打分。”。。
第三十八章 总决赛(0。7)()
“现在,有请评委席的四位评委们,给出各自的点评及打分。”
主持人洪亮的声音,在舞台上响起,现场镜头给到了评委席。
同时,所有人目光的焦点,都转移到了那四位乐坛前辈身上。
评委席设在了离舞台最近的一个梯形看台,此时在聚光灯的照射下,那四位评委脸上的表情很清晰的被所有人揽入眼底。
后台等候室里,所有人都刚刚从这首歌的余韵中回过神来。
有人轻叹,“这首歌实在太棒了,不管是词或曲,都很棒。”
“对啊,而且两位主唱的情感也收放自如,感染力真的太强,我透过屏幕观看都被打动。”
此时,一众选手都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后的柯绮,为她担忧,同时也庆幸自己当初更早的时候没碰到这个乐队,否则排名可能会更低。
万花筒乐队表演的如此成功,柯绮还有多大的胜算?
在万花筒乐队没上台之前,他们有些人可打着包票说柯绮能夺冠的,因为她的歌有感染力。
可看看现在的舞台现场,和那观众席,谁还敢在万花筒表演之后,再说柯绮的歌有感染力?
柯绮在沉默,脸上毫无表情,脑海中还有任行的歌声在回荡,最终蹙眉轻抿了一下唇,摇了摇头,这样的歌曲她创作不出来。
爱情她能写,不是因为经历,而是因为想象、听说,爱情本就虚幻,可是这样的歌就不同了,这首歌里的情感是可以抓住的,是真实的。
见柯绮在摇头,面色甚至有些泛白,像是已经认输,便有人议论起来了。
“哎,那家伙的创作能力太强了。”
“真的,原以为他只会摇滚,这样他和柯绮都属于是小众类别,还能拼一拼。”
“可是他这首歌太特别了,好像介乎于小众与大众之间。”
所有人都在推崇,而张千是唯一一个脸上挂着不屑表情的人,他听到所有人都在夸任行,瞬间就不爽了,嚷嚷道:“你们就可劲吹吧,我没觉得多好多好,在我看来就是一堆,披着摇滚皮的流行音乐,还在舞台上装逼,真恶心死我了。”
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甚至还朝着屏幕上的任行呸了一口。
中性女虽然也讨厌任行,可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才情真的了得,她是个直性子,爱憎分明,她对于任行的才情是欣赏的,也看不惯别人的阴险和龌龊,此时看到张千作出这种举动,面色极为不悦,皱着眉道:“你恶不恶心?看不爽他你写好歌出来啊,当着我们面撒什么泼?还吐口水,真幼稚。”
“就是啊,你要写出好歌来,今儿在上面摆威风的可就是你了,到时候可没人说你装逼,装逼那得有实力。”
“嘿嘿,他有什么实力,你们不知道他们半决的时候一首歌录了一个小时?”
“还有这种事?话说我们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