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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畏首畏尾、前倨后恭,有时候自由平等、畅所欲言,反而变得弥足珍贵。
常言道,物以稀,为贵。
夜辜星在沙发上坐下,顺势推过一杯红酒,“请。”
科恩也不客气,伸手端起高脚杯,轻轻摇晃,置于鼻端轻嗅,而后再慢慢送入口中,一饮便罢,却并不贪多。
“82年的拉菲,安夫人好品味。”
夜辜星轻笑,眼中并无傲色,只淡淡回应了一句:“过奖。”
科恩却明目张胆打量起眼前这个优雅而精致的女人。
他与埃里交好,这次能踏足占鳌,也是沾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光。
本着猎奇的心理,他只是想见识一下传说中,那个神秘家族的大本营而已,至于,周岁宴,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所以,宴前三天他就跟着埃里上岛,被安排住在客房,直至宴会开始那天,他已经用双脚走遍半个岛屿,见识到了不一样绝美奇观!
这个岛,处处充斥着神秘,美丽与残酷并存,被一顶名为“族权”四方帽遮盖,以致于让他见识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
比如,一夫多妻、嫡庶之分……
可是,这里的富庶毋庸置疑。
仿佛在这里,时间停摆,历史回溯,落后和先进并存,矛盾却又诡异的和谐。
开宴那天,他跟着罗斯柴尔德家族一同步入会场,进门的瞬间,他近乎错愕地看着眼前众多相谈甚欢的男男女女。
全球福布斯财富排行榜上,前二十,他看到了十四个,前五名悉数列席;还有中东石油大亨,阿拉斯加赌场之王,金山角势力巨头,甚至意大利老牌黑手党都有派人前来道贺,更不用说其他那些形形色色、非富即贵,却并不为他所知的“大人物”!
这是一场名流盛宴,而他,甚至呼风唤雨的罗斯柴尔德家族都沦为陪衬。
直到那一刻,科恩才明白,为什么“安家”两个字在华尔街,甚至整个M国,都如此令人忌惮。
他天真地以为,不过是有些人夸大其词的谣传罢了,却没想到,亲眼所见的一切给了他一个最响亮的耳光。
雄踞一岛,称霸世界黑道,他紧张地期待着,希望能够一睹领导者矫健风姿。
最终,他看到了高大挺拔的男人,他有着鹰隼般锐利的眼眸,蕴藏着冷漠和铁血,只有在看向身旁女子的时候,才会表露出潜藏的温柔。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玫瑰花旁静卧假寐的雄狮——玫瑰刺人,雄狮夺命!
作为一个导演,他萌生出强烈的冲动,想用镜头将这一幕永远定格在大荧幕上,不衰不败,万古长存。
因为,值得。
他坚信,所有看过这一幕的人,都会为这样的铁血柔情而动容。
很多时候,直击灵魂深处的震撼,来自矛盾——
玫瑰与雄狮,男人和女人,不是很有趣?
他找到了久违的灵感,欣喜若狂,顺手拿过一张餐巾纸,将自己繁杂的思绪毫无章法地记录下来。
宴后,他把自己关在客房,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终于在第五天晚上十一点整,完成了剧本《玫瑰雄狮》的创作。
他终于可以睡个好觉,再次醒来,已经过了两天,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先行离岛,他一个人留了下来。
填饱了肚子,换了身新衣,还喷了香水,打了发蜡,他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更加绅士,便迫不及待递上拜帖。
一连三次都被回绝,他竟越挫越勇。
因为,他最钟意的女主角人选已经出现了,或者说,这个剧本就是为她量身打造。
沉寂了整整七个月的灵感,又再次回到他身边,他欣喜若狂,甚至看到了小金人正朝他挥手。
“所以,你是要请我拍电影?”
夜辜星听他讲完前因后果,有些讶然。
“是的。我知道,您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演员。”
他用的是“演员”,而非“明星”。
“你看过我演的戏?”
科恩满脸虔诚,对待电影,他有种近乎疯狂的膜拜和尊崇,仅次于《圣经》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是。我看过《城市上空》,还有《胭脂泪》。”
夜辜星笑了笑,“谢谢。”
“不,”他面色一正,“相信我,您真的,非常优秀!我不是在夸赞,而是很中肯地进行评价。”最后,他强调,“我是一个导演,请相信我的专业眼光。”
“谢谢。”她不骄不躁,不置可否,只有两个字而已。
科恩觉得这个女人神秘,而且强大。
他认识很多优秀的女性,她们或在职场大放异彩,或在生活中精致典雅,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眼前这位,神秘到让人膜拜,不自觉地虔诚。
这样的认知,让他两眼放光,更加坚定了要让夜辜星出演女主角的想法。
但夜辜星却迟迟不肯松口,只是低头翻看着剧本,姿态慵懒而闲散,仿佛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却偏偏让人屏息凝视,不忍打扰。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科恩已经急得抓耳挠腮。
“相信我,只要你愿意,奥斯卡小金人正在向你招手!”
夜辜星右手食指习惯性敲击着桌面,似笑非笑,“看来科恩导演很有自信。”
“实力决定信心。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乔尔。”说话的时候,这个男人两眼放光,像一只饱含热情的飞蛾,即便前方烈火熊熊,也会义无反顾。
“好,我可以答应……”
科恩欣喜若狂。
“但是,我有条件。”
“……什么?”男人有些发懵。
夜辜星开门见山,“这部电影,我来投资,也就是说,制片人的位置给我,而你,只是导演。”
021合作愉快,国际之路()
当翻开剧本扉页,“Rose&Lion”两个单词映入眼帘的瞬间,夜辜星已经有所预感——这将是一个直击心灵的故事。
而事实,的确如此。
A字门,北美最顶尖的杀手组织,向来豢养美貌的女子为其执行刺杀任务,失败率几近于0,而女主角Rose更是个中翘楚。
从小受训于孤岛之上,性格独立,且身手不凡,最重要的是,她拥有一张绝美的面孔,足以魅惑人心。
就像一朵静静绽开的玫瑰,妖冶,艳丽,却刺手,扎人。
从十八岁开始执行第一次任务,到如今二十五岁,死在她手上的男人不计其数,没有一次失败。
按理说,作为一名杀手,Rose的形象应该是冷冷清清、麻木深沉,且不苟言笑。
但事实并非如此。科恩笔下的Rose张扬大胆,目无一切的嚣张恣肆,而且,她很爱笑。
“披着玫瑰的外衣,她是让人上瘾的罂粟,开得越红越艳,就越毒。”
“她的笑,乍一看,带着阳光的温暖,在眨眼瞬间,回归阴暗,却带着蛊惑人心的魅力。”
剧本中,如是描述。
她是A字门屠戮的武器,却活出了人的样子。
每年,她会用六个月的时间工作,剩下六个月,她用来旅行。
入行七年,她走遍了欧洲,游历过拉美,甚至非洲好望角也留下过她的足迹。
这一次的旅行,她将目标锁定在华夏和印度两个国家,最终因为印度政府戒严,而坐上了飞抵HK的航班,在香港逗留三天,入夜,处处都是霓虹璀璨的都市气息,她感到逼仄且烦闷。
第四天,一张机票,将她送往万里之外的西宁,一个靠近“世界屋脊”的城市。
在这里,她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摄影师。
一次野外写生,她邂逅了一个阳刚英俊的亚裔男人,壮硕,挺拔,用她自己的话说——“你,很有味道……”
“八块腹肌,古铜色皮肤,轮廓深邃,会讲中文、英文,以及拉丁语。”
他很神秘,Rose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当然,她也没开口问。
也曾突发奇想地猜测,这个男人大概在英国待过,或许叫亚当,也或许叫约翰,谁知道呢?
不过,他确实有着一口地道伦敦腔。
也可能是华夏和M国的混血,因为他的鼻梁很高,而且,比她想象中……大胆许多!有种M国人的野蛮和狠劲,尤其是在MakeLove的时候。
但Rose却爱极了他的癫狂和狠绝,至少,他们在*上,极为契合。
痛,并快乐着。
在度过甜蜜的一个星期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就像两个萍水相逢的路人,临别之际,他无感,她洒脱,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