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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到刚刚,和任权妈妈吃的这一顿晚饭,孟星雨的心情,就如同这首歌一样,忧郁,孤独,迷离之至。
任权开车,去机场接到了孟星雨,就先送她回别墅了。
两个人在路上说好了,任权去接他妈妈,分公司会派车,来接董事长。
晚上六点钟,就在安福路,他们联手开办的第一家餐馆,楼上的孔雀阁雅间,不见不散。
魔都分公司的专职司机小于,下午五点钟下班,就来接了董事长的大驾。
孟星雨亲和的打着招呼:“小于,真是麻烦你了,耽误你下班回家了吧?”
小于受宠若惊:“哪里的话,董事长你太客气了。”
孟星雨看他虽然相貌普通,言谈倒很得体自然,就问道:“你老家哪里的?什么学历?”
小于开着车,回着话:“啥学历啊,就初中毕业。我老家在贵州。”
“哦,那都干过什么工作呀?”
“不瞒董事长,我什么都干过。建筑工地,澡堂子擦背,街头擦皮鞋,黑煤矿,蹬三轮,宾馆服务员,门卫,多了去了。”
这小子偶尔从后视镜里头,看到孟星雨娇艳的面容,心里一阵阵的悸动:“哎呀妈呀,董事长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晚上在熟的传说一见面,任妈妈看着走进来的这个女子,眉头便是一动,心里很不舒服。
任妈妈看到孟星雨身穿白色羊绒大衣,里面黑色紧身上衣,配着伞裙,长发披肩,身材颀长,走进来的时候娉婷袅娜,整个人显得艳丽无匹。
她的心里,当时就蹦出了两个字:“尤物!”
没等任权作介绍,孟星雨就主动和任妈妈哈腰点头致意:“阿姨好,我是孟星雨,任权的同事。您就叫我小雨吧,我妈就这么叫我。”
任妈妈嘴里说着:“你好,你好,快请坐,”
她心里一动,孟星雨?赶忙问道:“你,是孟星魂的姐姐?”
孟星雨可不知道,任权说他妈妈要见一见领导,只是和她打了个马虎眼。其实人家家长,那是要来相亲的。
她点了点头:“是啊,我弟弟和任权,是大学同学。”
任妈妈哪里想的到,自己儿子喜欢上的,竟然就是梦幻舞台公司的大老板。
她愣了一下,心里这才明白过味来:“原来就是你呀!”
虽然任妈妈不太熟悉孟氏姐弟,起码也知道儿子效力的这家公司,董事长就是孟星魂的亲姐姐,真正的大东家,就是孟星魂。
这下子知道之后,老太太心里更是踌躇:“这么厉害的女强人,哪里会照顾好家庭生活啊。”
任妈妈看着孟星雨给三个人倒着茶,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小,小雨啊,你是几几年生的?”
任权一听这话,差点让茶水给噎着。
孟星雨随口就答道:“哦,我是70年的。”
任妈妈狠狠瞪了儿子一眼,大三岁?这是五岁!她都三十了!
这一顿饭吃的,三个人都很不自在,各怀着自己的小心思。
任权想着,好像不大对呀,我妈这个表情我知道,肯定是有点意见的。要不,她早就咋咋呼呼的,打听人家姑娘家里头的事了。
孟星雨陪老太太吃着喝着,心里也紧张的很。
虽然孟星雨和任权之间的暧昧感情,已经有一些萌芽,她自己也时常按捺不住,想要多来看看任权的小心思。
这一次借着任妈妈,要感谢感谢儿子的领导,她赶紧就跑到魔都来,又何尝不是心里有了一些渴望,想给对方的家长,留下一个好印象呢。
任妈妈该吃吃,该喝喝,还招呼两个孩子多动筷子。反倒是她显得自然从容,好像没什么事似的。
眼看着两个孩子一碗饭,就快吃完了,任妈妈若无其事的说道:“要说任权现在的工作,那多亏了你们姐弟俩的照顾。我听小泉说过,他和你弟弟,交情不比寻常。阿姨就拜托你这个当大姐的,能把小泉也当成亲弟弟来看待。以后啊,你该教训的时候,就教训他。他还年青,不懂事。”
就见两个孩子把碗筷都放下了,脸上神色不安,任妈妈只当没看见:“小雨啊,干脆,我就让任权认你做个干姐姐吧。以后他在魔都一个人过日子,有你这个干姐姐照顾着,我也能省下不少的心。”
任妈妈是非常信佛的,她经常要到深山古刹,上香祈愿。
今年春节之前,老太太还特意去了一趟河南洛阳的白马寺。
这是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兴建的第一座寺院,被称为中国佛教祖庭。
她到魔都来,解决完儿子的情感问题之后,老太太本来还打算着,就近再去一趟江苏和浙江,看一看寒山寺和灵隐寺。
信佛信了几十年,老太太看佛经故事都入了迷。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今天她一看到孟星雨妖艳冶丽的模样,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一个。
佛经上说,有一个儿媳妇,叫善生,长的十分漂亮。她仗着自己是舍卫国第一大臣的女儿,不但不恭敬丈夫的父母和兄弟,也不信奉三宝。
有一天,佛陀见到了善生,就说法点化她:“为人媳妇,有四种不同的类型:似母,似亲,似贼,似婢。你这个人,算是哪一种型号的呢?”
要是孟星魂读过这个故事,一定会做个笔记,简单总结一下:
所谓似母,爱夫如子,舍己为人;似亲,亲夫如友,同享苦乐;似贼,视夫如敌,时刻算计;似婢,敬夫如天,唯命是从。
任妈妈想了又想,这个孟星雨,好像哪一种型号,都不是。
在贵州西南部的一座大山之中,有一个非常偏远的村落。大约一百来户人家,每家都有三两个小孩。
在这个村子里,也有一所村办小学,只有三间教室。
这三间教室的袖珍小学,是全村的人上山采石,每家背了足足八千斤的石头,一块盖起来的。这些教室只有窗户,却没有窗框,也没有灯,全部采用日光照明。
这一年的三月末,村里来了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年轻人。他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五点,把孩子们的课程表,排的满满的。
原来的代课老师在的时候,就只有语文、数学两门课。现在,他又给加上了音乐和体育。
没过多久,这个大山沟里,就响起了从未曾听闻过的歌声。孩子们一有空,就会在一起大声合唱——
“我爱你中国,亲爱的母亲,我为你流泪,也为你自豪!”
“向前跑——继续跑——”
“老天爱笨小孩!”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第三百一十四章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
这所大山小学,所有孩子的课程,他一个人全都代劳了。
孩子们特别喜欢听他浑厚磁性的嗓音,讲起课来,娓娓动听,就和老师唱歌一样,都那么好听。
他只有在星期日,才能休息一天。
就是这一天的休息日,有时候,他还要陪着不少的孩子,去山里头割菌子,下网抓野鸡野兔啥的。
因为这个村子太穷了,很多外边嫁过来的女人,生下娃没两年之后,就跑掉了。
男人下地干活、进城卖力气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反倒是成了保姆一样。
没半个月的时间,村里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城市来的陌生人。
他说他的名字叫苏峰,搞艺术的,到大西南来采风。
什么叫采风,村里人也搞不清楚。
苏峰说,采风就是,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逛逛,淆淆。
村里岁数最大的,就是六十七岁的老村长,上官云贵。
在这个村里,能活过六十岁的人,并不是很多。老云贵最好的哥们,居然是比他小了八岁的文四宝。
老哥俩正在家里,喝着一种叫“老不死”的土制白酒,里面泡着不少的草药。
这种酒的味道不好,很冲。小辈人再穷,也不乐意喝了。只有老人还习惯喝两盅,所以村里人,就给酒起了这么一个,不尊不敬的大名。
“小苏第一次喝的时候,那小子可乐坏了,他说,原来世上还真有这种酒啊!”
“嗯,你看他喝下去的那样子,就跟喝药似的。城里人,无福消受啊。”
文四宝拈了一颗生花生米,在嘴里嚼吧嚼吧,问道:“小芳的病,现在怎么样了?”
老云贵长叹一声:“唉,白血病,医生说,没多少天好活了。”
文四宝黯然了一会,咕噜又灌了一杯:“多好的姑娘啊。”
上官云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