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场戏拍完以后,在场的剧组成员们,热烈鼓掌。醒过味来的孟星魂,揉着腮帮子大骂:“姜疯子,你丫的变态!”
夏宇也揉着腮帮子叫疼,没忘了问一句:“孟哥,变态?啥意思啊?”
变态啥意思?夏宇的体会是越来越深刻了。
《阳光灿烂的日子》居然是冬天在拍夏天的戏,有三分之二的戏份,都是在燕京的深秋寒冬里拍摄完成的。
孟星魂是个东北人,也被冻了个够呛,更不用说其他的演员了。
在展览馆门口等退票的一场戏,大伙儿穿着单衣,冻得直哆嗦。但姜闻这个戏疯子,为了不让演员们呼出的冷气穿帮,在开拍之前,愣是逼着他们,每个人都含一根冰棍,把嘴里的热气给吸干。
姜闻这一手堪与得国法西斯、倭国小鬼子比比酷的酷刑,给第一次拍电影的孟星魂,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自此之后,孟星魂这一生,除了凉水饮料和冰啤酒,再也没碰过冰棍雪糕和冰淇淋。
夏宇最辛苦,大冬天还要跳昆明湖,还沾了一头一脸的玻璃钢丝,回去以后,只能用大力胶一点点往下粘。
看着17岁的小老弟龇牙咧嘴的痛苦状,再看看片场称王称霸说一不二的姜闻,孟星魂忽然觉得,做一个不成功的小导演,也比当一个成功的大演员,舒服多了。
当然,夏宇的玩命演出,那绝对是有丰厚回报的,足以改变人生。知识改变命运,玩命也可以。孟帅可是记得,明年,1994年,马小军同学将拿下威尼斯电影节的影帝殊荣,等到1996年,还将拿下我国宝岛的金马奖影帝。
《阳光灿烂的日子》是举世公认的杰作,米国《时代周刊》在1995年底,将其评为“九五年度全世界十大最佳电影”,97年又评之为“九六年度全世界令人赞绝的、至今渴望观看的七部影片”之一。
姜闻执导的这部电影处女作,肆意挥洒着他的才气和野心,自信得近乎狂妄。摄影大胆流利,色彩青春明艳。
故事的背景是文化大国命中的七十年代。但是,这里没有我们在别的影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批斗,没有漫天的大字报,没有苦难和创伤,有的却是灿烂的阳光,萌动的爱情,失控的欲望,游戏一般的暴力。。。。。。这是姜闻记忆中的少男少女时代,讲述着一个大男孩儿在大时代中成长的故事。
“那时候好像永远是夏天,太阳总是有空,出来伴随我们。”
孟星魂觉得《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是一部青春片,是姜闻和他们那一代人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能和姜闻偶遇于万里长城之上,继而加入这部电影的拍摄,他真觉得是上天刻意的安排。
在这个剧组,孟星魂结下了许多善缘。在孟星魂未来的演艺道路上,这其中,会有不少的人,和他有着一个个不同的合作机会。
他们之间的故事,还很漫长。
监制文骏,以后会重逢于香港吧?
另一个监制刘小庆,这个中国演艺界的传奇女人,姜疯子的曾经爱、依然爱——因为成功引诱大姜告别了初哥,后来的老姜,还在她进监狱的时候,四处奔走求人。
还有冯小钢,王硕,王学奇老师,斯勤高娃,还有他叫一声姐的宁靖,管他叫哥的夏宇、左小晴,和那个从不分尊卑,两个人都互叫名字的陶鸿。
这个剧组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第一次拍戏的年轻人,在六月份出版发行的小说《兵王》,单单第三季度就销售了45万多本。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赚得是盆满钵满,孟星魂的爱存不存储蓄户头上,十月份的时候,一共打入了33万多元,这是完税后的净收入。
可以说,他已经算是这个时代的有钱人了。
至于孟星魂这部戏的片酬,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日后少有人会提及,因为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不是毛毛雨啦,只能算几滴雨。
孟星魂曾当面埋汰姜闻说:摄影机烧了两千万,活人就它么的包吃包住,给两个零花钱。你丫的和央视一样,都尼玛是吸血鬼!
十一章 相识非偶然()
姜闻和冯小钢一正一丑两位,抽时间都读过书市上最火的小说《兵王》,不过评价并不高。
这两位,骨子里都是狂人,孟星魂拿他们也没辙。
他在剧组也没有什么书友同盟,看这本小说最兴奋的,是个十七岁的夏宇,看着看着,都会把哈喇子流到书上。孟星魂总算知道姜闻为什么,找夏宇演马小军了。这孩子,现在还真尼玛是个小傻缺啊。
孟星魂不记得周先生的原文了。
反正鲁迅先生对中国人,鞭挞的怎么深,怎么刻,他都没意见,但也未必苟同。
孟星魂只会赞叹大师们的文章里,他能产生同感的部分,其他我没有同感的地方,你就算把鲁郭茅巴老曹,吹到天上去,我就是不鸟,——孟帅就是这么帅。
孟帅就服鲁大师说的,他记不得原文的那一段,大意是:中国人看戏看到入迷时,会傻傻的张着下巴。
孟帅打从十四岁看到这句话起,就以此作为自己交友的冰鉴手段。看个电影、看个马戏、看个比基尼,就能张着大嘴、下巴都快掉下来的人,你丫就是个傻缺!
孟星魂虽然是个小祸祸,他刚十四岁的时候,四大名著,就已经通读两遍了。
他姐姐孟星雨,大他三岁,却是和他同一年,才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
为此,普老师一向认为,女儿不如儿子。
不过,姜闻和冯小钢都承认,这本《兵王》的故事性挺强的,很适合改编成影视剧。
他们俩自然无从晓得,《兵王》这本小说,描述的“捣蛋三人组”的传奇故事,在潜历史的影响力,会有多么深远,它是后来各类军事小说滥觞之起源。
这本小说,在日渐萎靡的图书市场,销售量更是一鸣惊人。自然而然,会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与热评,一时间,在文艺界卷起一阵狂潮。
让孟星魂印象深刻的评论,来自一个叫刘萌的。
他的文章登在《解放军文艺》上:
这本小说的作者一定是当过兵的,所以能够准确反映士兵的军事训练和日常生活,读来令人如身临其境。
小说讲述了一个18岁的战士鸿飞,从一个调皮捣蛋、桀骜不逊的大男孩,经过军营的熏陶洗礼,成长为一个兵王的过程。
《兵王》成功塑造了一个部队文艺题材中前所未见的“捣蛋三人组”,精灵古怪又坚韧不屈的鸿飞,胆大心粗的司马,爱哭鼻子的小武,都给人深刻印象。
尤其精彩的是主人公鸿飞在“炼狱营”的描写,还有大演习中,鸿飞、司马用苦肉计端掉红军团指挥所的一段,我从未在同类军事题材小说中看到过,真过瘾!
孟星魂腹诽着,后来在你的小说和电视剧里,多的是。你丫也是个大抄,不过我抄别人,你它么抄自己。
不少高大上的批评则指出:这部作品在思想性方面,亮点阙如,并没有多少能够震撼人心的东西。行文流于浮躁,文笔不够精美。
无论褒贬双方,一个相同的共识是,这本《兵王》,确实有着很强的可读性。在时下的小说创作中,是少之又少的,绝不亚于时下流行的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但是全书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远远过之。这是它能热销数十万册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受到了一般读者的追捧推崇。
反过来说,一般的读者喜欢读的,不一般的读者,往往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
比如在告别《阳光》剧组时,孟星魂有点小虚荣的告诉姜闻,这本小说《兵王》,是他这个军中孟帅写的。
姜闻听说了,确实很惊诧。他意外的是,这小老弟居然还能写小说,还卖得这么火。
不过对于这本书本身嘛,哼哼,姜闻拍拍小老弟的肩膀说:“孩子,你还需要继续深造啊,离经典,差太远了。”
好吧,孟星魂很鄙视地把这个疯子,留在他自己的象牙塔里,转身潇洒离开。
经典?你丫有病吧?能写出经典的人,没有一位,能活到二十一世纪的。转念一想,我擦!还真有一位,在香港,金老。
孟星魂的戏份彻底杀青的时候,已经离一九九四年的春节,也就不远了。
孟帅依依不舍的告别了,他人生第一个剧组的伙伴们,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车。
一九九四年刚过完大年,孟星魂就和姐姐,坐火车一起来到了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