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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那一日,唐淌正骑着自行车走在街上,迎面冲来一只血淋淋的萨摩耶,惊得唐淌立马将车停了,可那萨摩耶还是自己撞在车轮上,血淋淋地往那地上一倒,哀嚎两声,打个滚儿,没了动静儿。
围观群众对唐淌指指点,以为是他撞了狗,唐淌慌了,没想到还让一条狗给碰瓷了!
唐淌上前一看,那狗血肉模糊,项圈上有名字,勉强能看清,叫做‘青天’。
那难不成是成叹月的青天?那可是他钟爱的狗儿子,碰瓷这事儿谁说得清楚,万一那狗一死,唐淌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成叹月非找他拼命不可。
唐淌慌忙将狗送到了宠物医院去,一番抢救之后救活了,唐淌忙通知成叹月来领狗,却得知,那不是他家的青天。
奇了怪了,同样的狗,同样的名字,居然不是一家的?
唐淌无奈,将那狗养好了,牵回了家去自己养着,从此成为凉州城铲屎大军中的一员,出出入入都带条狗,还给找了一房媳妇儿,怀了崽儿。
从此,唐淌多了一个勾搭夏锦华的理由——带狗进宫串门!
谁料,一天,他正遛狗,忽然冲出个女的来,抢了狗,还命人对他一顿赶打。
丢了狗,挨了打,唐淌如何能服气?
本想打那女子出气,却得知,青天本就是那女子的狗,丢狗一整年了,今日好不容易才找见,那女子知晓了之前的事情,忙对唐淌赔礼道歉了,唐淌也不好怪人,两人便两清了。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一行白鹭上青天’,那个青天的主人!那条青天,正是夏城的那一条!
青天被领走了,唐淌给它找的媳妇儿天天在家嚎,肚里还带着娃呢,娃它爹就没了,别提多凄凉了,于是,那两人约定了,没事儿就带狗一起出去遛一遛,让他们一家团聚。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这是城中狗界的一段良缘,时常被成叹月拿出来当传奇说起。
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啊!
如今,唐淌带着她的媳妇儿来夏锦华这里蹭饭吃,脸皮厚得实在是非同一般。
一顿饱腹之后,众人各回各家了,成叹月坐着车回了城中,一双糙汉在庄子里住上一晚。
晚间的时候,夕阳撒下,一池水变得血红血红,随着微风荡漾,水榭之上,响起一阵悠扬动听的钢琴曲。
夏锦华给留声机换了一张碟,挽着司空绝的手去,两人轻轻搂着,随着调子轻轻地跳起了华尔兹。
这么多年过去了,司空绝那舞步也走得十分顺溜了,随着那节奏,慢慢地挪动着步子,趁着夏锦华不注意,就在那小嘴上轻轻地啃上一口,还洋洋得意。
“你又耍赖!”夏锦华恼道,“认真点!”
司空绝笑了笑,搂着她的腰,不想放手。
一双璧人在那淡淡烛光之种,波光粼粼的水面之上,一副成双的鸳鸯画慢慢地荡漾着。
气氛太美妙,美得司空绝想流泪
他忽然问道:“娘子,若是有一日,我去了,你一个人怎么办?”
夏锦华气恼,往他嘴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晦气,你要是敢一个人去了,我就找十个八个面首,夜夜笙歌,非把你从坟堆里气出来不可!”
“哈哈哈——”
司空绝笑了,忽然却想起了曾经听人哼过的一句山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日子如同平常那般,他们夫妻俩在那庄子里面夫唱妇随,白日男耕女织泛舟鱼塘,夜晚乐曲轻飘,有时候夏锦华弹弹钢琴,有时候司空绝会随着钢琴曲在夜色之下舞剑,剑光斑驳了这段闲淡岁月,增添了几分传奇意味。
雨天搂在一起,倚窗听风雨;烈日,一同躲在阴凉之下,垂钓吟清风。
日子总是这么美好。
转眼五年了,糙汉十二岁了,有了模糊的大人模样,做事也得力了,夏锦华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可司空绝,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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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不会太长哒
番外004 终章()
天地法则,都是雷厉风行的,五年的时间,便就是五年,绝对不多一日。``し
就算明天就是司空绝的生日了,可他却一日也不能多留。
在生日之前,司空绝身体便开始不好了,大概是神力觉醒,那凡人的躯体承受不住,终于开始慢慢地腐朽了。
他天天咳嗽,面色很是不好,精神也十分萎靡,夏锦华便衣不解带地在身边照料着。
生日的前一天,司空绝还能在庭院之中到处走走,他知道自己必须走了,这五年,他将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保她一辈子无忧无虑,更是日日不敢离她的身,想用这五年将自己今后六十年不能给的爱给齐了。
羲风已经来给他看过了,只是看了一眼,眼中藏着惊悚——眼前这人,分明早就死了,可是为什么还能活这么多年?
当然他不敢多说话,知道司空绝已经无救了,草草地开了养身的药,便走了。
夏锦华熬了药,送去床边给司空绝喝下了,她一勺子一勺子地喂着,还道:“放心放心,只是一般的小病,吃了药就会好了。”
司空绝笑了笑,苍白的唇瓣咧了咧,道:“有娘子妙手,为夫怎能不会好呢!”
“贫嘴,快吃了药。”夏锦华一边喂药,一边道:“最近天气变化剧烈,叫你平日里多注意你偏就不听,都是老男人了,身体不如从前了,你还当自己是年轻小伙子不成”
最近夏锦华的话是越来越多了,就跟所有的老妈子一样,进入唠叨期了,糙汉回家吃饭都被唠叨烦了,可司空绝天天听着也是不腻。
“好好好,为夫一定多注意!”司空绝哄着。
喝了药,夏锦华上床来,睡在司空绝身边,将他给裹得严严实实的。
“来,抱着我睡,抱着我睡暖和,等捂上一晚上,发了汗,病就好了。”
“恩。”
司空绝抱了她去,放在自己的臂弯中,两人几乎是面贴面地睡着,司空绝一如既往地将自己的唇贴在她的头发里,紧闭了唇,泪湿了她的发。
约莫半夜十一点的时候,白无常来了,守在那床边催促道:“真君,该走了。”
这一次,他不曾拖延,起身,离了司空绝的凡体。
回头看了一眼那自己褪下的躯体,面部已经苍白得毫无血色,可他怀中的女子还什么都不知道,正卧在自己心爱的男人怀中,做着美妙无比的梦。
“真君,走吧,再耽搁,就是第六日了,就算是触犯天条了。”
杨戬最终不再回头,默默无语地出了门去,那锤炼无数岁月而成的神体却被未知的力量束缚着,无法走动。
一走动,似乎踩在刀尖之上,疼入骨髓,灼了心尖。
那几个步子,却用尽了他毕生的神力。
最终,他还是步出了他们住了五年的寝居,他站在门口,脚步顿住了,看了看那住了五年的院落,想回头,可是却又没有勇气,怕自己一回头,就永远也走不了了。
若是不走,那后果,不是自己能承担的。
他本是凡人和仙人结合而生的后代,为此,他的父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他伫立那处,久久不愿离去,白无常叹息道:“真君,您有您千秋万载的修行,这三十五年的凡人岁月又能算什么?何必为了这短暂的一点人间牵绊伤神而荒废自己的苦苦修来的仙缘?”
杨戬淡笑,三十五年算什么,他已经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如此的三十五年了。
他不是司空绝,他是杨戬,司空绝已经死了,这一段情缘便就此彻底结束了。
一切都是命啊
他淡笑一声,似乎是放下了不少,仰面看着那灿烂的星汉,终是身化神光,消失在了天际之中。
他回了天界之后,直接回了灌江口,他与玉帝关系一直不算好,常年都是‘听调不听宣’。
所谓的听调不听宣,大致意思,想让他办事,好说,谁让他是玉帝呢?
想见人?门都没了!
他回了灌江口,便闭门不出,继续自己的苦修。
他走后,人间的第二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泣撕裂了那座庄子曾经的平静与温馨。
一骑快马入城而去,很快成叹月便来了。
却只看见,夏锦华抱着司空绝那冰冷的尸体,双目发直,却只有泪落下
司空绝走得异常干脆,一点声息都没有,消息一出,朝野震动,天下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