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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一个小饭馆里,沈扬见到何家盛,他正在吃饭。
一天半时间,昨天先是跑去买公司,后来跑过来买丁权,比沈扬还忙。买丁权说起来比较容易,但是要费嘴皮子说通男丁,还要提防有古惑仔出来捣乱。
“搞定了二十七家,已经签了合同。”何家盛竖着两只手比划着,显得极为兴奋。
二十七家丁权,按照承包商给出的价格,都已经有两百多万了,然而实际上,新鸿基等大公司给出的价格,是承包商的好几倍,但是偏偏没人给大公司卖,真的很荒谬。
“快吃饭吧。”沈扬看到桌子上很简陋的饭菜,两碟小菜一碗米饭,都有些冷了。
小饭馆里只有何家盛一位客人,这个时候一点多了,中饭都已经吃过了。
这个操蛋的社会,不仅自己在拼,何家盛在拼,小饭店的老板也在拼,没有人想一世贫穷。
“他们都走了。”何家盛开口要问了句
“嗯。”沈扬知道他说的是老何,作为儿子,何家盛显然没有那么无动于衷。
何家盛没有再说话,开始默默地吃饭。
何家盛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操蛋,先是高利贷的事牵扯到父母,现在更是直接与承包商对上,逼得父母不得不离开。
“为什么?”
突兀地,何家盛开口问道,语气有些低沉,他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沈扬。
本来说好的,这件事何家盛自己出面,沈扬一点事情也不沾,只是付出资金而已,可是沈扬只要来了这里,就意味着已经参与进来了。
“我是孤家寡人,我还是内地人。”
沈扬知道何家盛在说什么,因此回答也十分简单,和聪明人谈话就是如此,一点即透。
何家盛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孤家寡人就意味着没有顾虑和牵绊,也就意味着很难有弱点,不会被人抓住痛脚。
至于内地人,香港本地的三合会再厉害,到了内地也是猛龙不过江,沈扬有足够的手段自保。而何家盛他作为香港本地人,从一开始做这件事就危险重重,要不然也就不会让全家回大陆了。
“混蛋,别再说那些煽情的话,我可是不会再让利了。”
何家盛笑骂一句,他是一个极为冷静的人,现在沈扬和他并肩作战,他没有一丝感动是假的,沈扬其实没必要参加到其中,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
尽管是为了共同的利益,但是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已经很少了。
“已经预支了三百万,我们的价格比承包商高百分之二十,老人们很乐意卖给我们,还有十九家就完成了。”
说着的时候,何家盛拿出公文包,把签订的合同递过来,合同是丁权转让协议,甲方元朗置业公司,这是何家盛购买的公司,乙方则是上水围村民。
足足二十七份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保存在何家盛这里。这二十七份丁权转让协议,操作得好的话,价值超过一千万港元。
目光炯炯的盯着沈扬,何家盛眼中熊熊火焰在跳动,那是一个人的野心。
“下午就可以付款。”
沈扬这次过来,不仅是为了看何家盛的状况,还有就是为付款,只要全款付了,也就等于尘埃落定。
“大公司我去联系,你就不要出面了,这里我熟。保守估计利润也在四倍以上,我们的出售价格比承包商低,大公司很乐意买我们的。”
何家盛将最后的一点米饭吃完,打一下饱嗝,放下碗筷。
突然,正拿着水杯喝水的何家盛停下来,竖起耳朵听着,远处有声音若隐若现传来。
“轰!”
机车的轰鸣声,还有刺耳的刹车声,最后变成骂骂咧咧的吵闹声。
何家盛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扔出一张钱丢在桌上,拿起公文包开始往外面跑,沈扬也跟着行动。
站在外面,果然看到一群古惑仔,就是那天过来的鸡仔的人,抄着钢管正在砸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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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角()
主角沈扬,重生前27岁,一名文字编辑,带病加班晕倒,之后一夕穿越。om
穿越前时间为2016年,主角1989年出生。
原主人沈扬,被重生前22岁,一名大四毕业生,因为低血糖晕倒,之后被主角穿越附身。
穿越后时间为2004年,原主人1982年出生。
主角沈扬,和原主人沈扬并不是一个人,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并且,主角穿越后没有继承原主人记忆,只是带着自己的记忆。
关于主角和原主人的母亲,当主角穿越之后,他们只是名义上的母子关系,主角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原主人母亲(尸体),是在医院急救室抢救台。
没有养育之恩,没有一起生活的记忆,更何况人都死了,所以,指望主角对原主人母亲能有多少感情,从人的现实性上讲,这是不现实的。
至于完全不会有感情,这个也不可能。主角不是圣母婊,也不是白眼狼。他做不到多有情有义,也不会无情无义。亲情从来都是循序渐进的,更何况是现在这个情况。
关于主角和原主人女友,主角重生之后,他们同样也是名义上的关系。om过去的相遇相识相恋相爱不曾经历,因此主角只是空有一个名义而已,说的难听一点,两个人根本就是陌生人,只是因为原主人才联系在一起。
按照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只要不是饥渴难耐精虫上脑,面对原主人女友,他就不会感到别扭吗。原主人的躯体内,隐藏的是另外一个灵魂,原主人女友喜欢的,是那一个逝去的灵魂,而不是主角自己。
如果人有自知之明,他就会知道这一点,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两个人还要在一起,欺骗人家欺骗自己?自我麻痹自我陶醉?
分手是有很多原因促成的,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主角借用了别人的身体,他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欺骗别人,他会感到愧疚,更因为欺骗感到不安,因为恐惧于被发现而不安,所以逃避也就显得很正常了,而分手,就是逃避的一种方式。
上述两个解释,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重生后的反应。
一个人穿越成另一个人,灵魂附身于一个陌生的躯体。
他应该怎样接受陌生的一切,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家人陌生的社会关系,什么都是陌生的。
他穿越之后,很快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掌握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改变自己以适应新环境,还有保持穿越前的独立性。是执着于自己,还是纠结于原主人。
很多时候主角的行为,都可以从这个度来解释。而主角的倾向更多的是自己,所以才会分手,所以才会显得无情。
这个度很难把握,作者也没有重生穿越过,没有体会过那种感觉,所有的都是凭空想象,因此有些地方可能有失偏颇。
至于最后,为什么没有爽点?为什么装逼装的差强人意?为什么有些地方很莫名其妙?有的地方剧情很狗血?
作者想要说的是,这本从来不是爽文,一开始就说过,作者不会写爽文,所以想看爽文的读者,请移出书架。
既然不是爽文,那么装逼就显得很可笑了,主角又不是小孩子,装逼能得到什么,他是一个成年人,一切行为的背后都有动机,如果简单地把一些行为归结为装逼,难道他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装逼吗,太简单了吧。
至于莫名其妙的地方,如果没有仔细阅读,如果不看后面,当然会不明觉厉。
狗血的剧情,从来都是源于生活,车祸的事情,作者的亲人经历过,同父异母妹妹的地方,作者的同学就是这样。之所以觉得狗血,是因为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只是在狗血电视剧上见到过,这只能怪审美疲劳。
有读者说这篇是写实的,这句话很对。生活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它总是有很多意外,有很多低谷,写实就会有欢乐也会有泪水,会有悲欢也会有离合。
因为写实,主角不可能去买彩票,不可能去世界杯赌球,他记忆最深的,就是08年北京奥运会51金,然而这能带来什么。
最后想要说的是,读者说本文慢热,慢热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写实才慢热,因为主角穿越后没有目的,他需要一个寻求目的的过程,所以第一卷就是在寻求人生方向。
关于书名,第一卷似乎和书名并无关联,投资也只是很零散的提到,因此很多人点进来之后,就会觉得与书名不符,但是按照本文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