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蝗思移臼裁吹茸潘�
于是,他老老实实的说道:“其实我看上你很久了,只不过最近才有了机会,我平日里大部分时间都在部队里待着,偶尔回来几次,你的身边也都是年轻小伙子在献殷勤。”
说到这儿,他很是吃味的撇撇嘴,让沈月华见了格外好笑,却听他继续道:“原本我想着算了的,但是你大舅妈却在村里放话,说是你要相看人家,我就先下手为强了。”
沈月华没想到中间还有这么一出,不由得把大舅妈恨得要死。
当初她万念俱灰不怎么理事,偶尔听到些消息,都是大舅妈带过来的,现在看来,其中的真实度还有待商榷呢。
沈月华也觉得自己愚蠢,但是这辈子却绝对不会这样了。
她垂下了眼眸,心中暗暗发誓,以后不管是谁说话,都要在心里保留三分,亲戚都不可信,旁人的话就更加不能信任!
张建斌不知道沈月华在想什么,只见她低垂着头眼睫毛又长又卷,特别的好看,小嘴巴微微抿着,脸上的酒窝就露了出来,看上去喜气又漂亮。
他当初就是因为见沈月华长得漂亮,才会多看了两眼,之后也是因此上了心,几次遇到沈月华,虽然没上去打声招呼,但是却暗暗观察着,算是摸清了对方的性子,心里头才更加割舍不下。
在得知沈月华大舅妈放出来的消息之后,他更是把修房子的钱拿去娶媳妇儿了,他的哥哥弟弟都说过他好几回,说是看沈月华那模样,就不像是个好好过日子的,以后有的闹腾。
但是他却觉得娶媳妇,就得娶自己喜欢的。
这不,看沈月华现在这幅表情,真是又好看又乖顺。
张建斌只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遗憾了,当然了,若是能给生几个娃,那就更好了。
于是,张建斌便摸着沈月华的肚子,有些不安的道:“我总觉得是你大舅妈一个人的意思,但是机会难得,虽然要了一大笔礼金,但是把你娶回家,我就觉得值,钱没了可以再赚,但是媳妇儿没了,那我可要后悔一辈子。”
他一说完,见沈月华就这么靠在怀里,也不吭声,嘴角的笑容虽然好看,但是却总让人感觉到陌生和隔阂,似乎从面上就已经隔了一层一样。
张建斌便有些心慌起来,他到底是个大老粗,这个时候也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心里也觉得自己笨的要命,但是身子却比脑子动得快,居然将沈玉华抱的更紧。
他着急忙慌,见现在气氛着实尴尬起来,便有些笨拙的起了话头,叮嘱吩咐说道:“我平日里虽然不在家,但是我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是个好性子的,虽然还没分家,但是都是一家人平日里也很少折腾。等我去了部队之后,你就搁这儿住下,有事儿的话,也可以去隔壁找我的哥哥弟弟,他们和我十分亲近,平日里谁家若是有事儿,也会帮衬一下。”
“我爹娘都跟着我大哥住一块儿,这里是家里的老房子,你且在这里住着也方便,等过段时间,我的情况上报到部队之后,你就跟着我去部队上吧,虽然那儿人少但是军嫂很多,你在那儿待着,我也高兴。”
他想了想,又觉得部队里太安静了,估计沈月华这样的城里人,怕是不愿意去。
他便纠结着眉宇,突然想起来上级无意间提到的一件事,虽然是机密,但是他又不明说,只暗暗的提点了一句,道:“我听说国家要有动静了,似乎是政策要下来了,你是城里人,如果不喜欢部队的话,也可以去城里过日子。”
他搂着沈月华的身子,蹭了蹭对方柔滑的脸蛋,感叹着道:“等我攒够了钱,就给你买套房子,你和孩子就住在城里等着我。我再干几年就退休转业了,到时候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陪着你和孩子过安生日子。”
“你说这样,好不好?”
他低头看着沉默不语的沈月华,脸色凝重的说道:“你既然已经嫁给我了,我们又有了夫妻之实,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跟了我吧。我张建斌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辜负你的。”
沈月华抿着嘴唇,忍住眼眶里的眼泪。
心道:她上辈子定是被城里的一切给迷住了眼,才心狠的打掉了自己的孩子,也错过了这么好的男人。
张建斌是真的好男人,沈月华上辈子也算是处过几个对象的,虽然都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知道这样一心为了家,且心中还有她的男人有多么的难得。
易得有价宝,难得有情郎。
感谢上天赐给她重生的机会,她原想着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要尝试着跟张建斌处处试试。
但是现在,在听到张建斌的肺腑之言后,她却希望自己也能和这个男人,就这样携手一生走下去,等到将来老了,儿孙满堂,他们两个老的,就搀扶着相互走下去。
这样的生活,是她上辈子临死的时候最羡慕的,但是重生之后,只要她不走上辈子的老路,好好跟眼前这个顶得住事儿的男人过下去,就可以达成心愿。
第四章 新婚()
沈月华下定了决心,便放软了身子靠在了张建斌的怀里。
那柔顺的姿态,虽然她一句话都不说,但是张建斌却觉察的到,此刻心里更是高兴的,恨不得出去跑几圈。
张建斌有自知之明,他虽然长得好又是当兵的,在这个年代算是份好职业。
但是在家里的时间却很少,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少的可怜,虽然当初凑了五百块钱做彩礼,但是给了彩礼之后,就又恢复了一穷二白的状态。
如果不是之前问几个兄弟借了一百块钱,等到他走了以后,自个儿的媳妇儿都要喝西北风去。
张建斌自觉自己比不得城里来的沈月华,虽然很多人都说她就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和胸大、屁股大好生养的身子。
但是身为侦察兵出身的张建斌,虽然和沈月华相处不多,但是也摸清了这女人的性子,知道她就是外表看着柔顺而已,内心却是主意正的,轻易劝不动,简直比他见过的一些大老爷们儿,还要有主意。
就算是他当兵去了部队,没有男人在家里当家做主,以沈月华的本事,也不是过不下去的,甚至会过得很好。
张建斌只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才会得了这么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还省去了中间的那么多波折,让沈月华也有了现在这样的柔顺态度,不然就算是娶了回来成了亲,他也还有的磨呢。
张建斌平日里也不是个怕事的性子,但是对沈月华是真的上了心,古人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他虽然算不上英雄,但是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估计所有的男人,都会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他又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这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才娶了沈月华,若是人家现在跟他闹起来,张建斌除了闷头生气,咬死牙关不松口之外,也拿她没法子。
男人做成他这个样子,外人都觉得窝囊,但是张建斌却不这么认为,他知道自个儿的媳妇儿沈月华,难攻克且还是有本事的,心里反而高兴呢。
很多男人一辈子都尝不到情/爱的滋味,宁愿选择一个好媳妇儿,也不愿意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媳妇儿。因为过起日子来太遭罪。
但是人嘛,都要有个想法,张建斌从小就有自己的想法,换了村里人的说法,就是主意正,当初去参军当兵,也是他自己的意思,自己报了名去了部队,现在也混出了个样子来。
他娶了沈月华,而沈月华一看就不是村里那些个普通女人,将来定是要出人头地的,一般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太强,但是张建斌却觉得媳妇儿有本事,他这个做丈夫的面上也有光。
至于那些个说酸话嫌弃吃软饭的,先把自己立住了再说别人吧,就算是有本事的男人说酸话,他也能反驳回去,嫌弃媳妇儿能干的男人,一定是个内心没自信的。
张建斌就是这么有自信,才敢跟人这么说。
此刻他抱着怀里娇娇软软的身子,只觉得自己都要软成一团了,那股子柔情蜜意,简直要在攻克他的心脏之后,继续前行攻克他的大脑了,让他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张建斌忍不住笑了起来,喃喃道:“也是我运气好,居然娶了你这么好的媳妇儿,你且安心在家里等我,我打完仗之后就回来,也就半年左右的功夫,等这段时间过了,我就升职了,到时候也不用再拿命去拼。到时候时间多了,我再去多看几本书,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吗?我要求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