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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队,你说的没错。大周虽然是男的,但他的心确实很细。特别是查案的时候,他能发现很多我们注意不到的细节,并给那些细节做好笔记,在我们交流线索的时候,给予我们最大的帮助。”
听到王队的话,燕飞随口问道:“王队,你和那位大周警官熟吗?”
“嗯,我们很熟。不,应该说,从他当警察开始,就是我在带他。可以说,我是他的师傅。”
王队说到这,眼神变得有些暗淡,不由得再次发出了一声叹息:“燕队,你说一个大活人怎么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走了呢!”
看着有些失落的王队,燕飞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王队,节哀!”
“哈哈!不好意思啊!燕队,我失态了。”
面对燕飞的安慰,王队突然哈哈一笑。装作没事人一样,整理了下衣服。只是他那通红的双眼,倔强不屈的眼神,还是让燕飞把到嘴边的劝慰之语咽了回去。
燕飞从前身共享的记忆里知道。此刻的王队,不希望听到任何安慰他的话。
而且此刻王队想要的,也只是抓住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然后拎着酒,在死去亲友的坟前,喝上一夜,告诉他们,可以安息了!
虽然这表现有点怪,但这就是王队的风格。
燕飞再次翻开日记,从大周接手这个案子开始的那一天念了起来。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傍晚。今天在八里屯发生了一起命案。案子很棘手。在现场我们除了一道刀痕以外没发现任何有用的证据。当然,这可能和案发现场是垃圾堆有关。但问题还是要解决的。”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凌晨。通过一晚上的查探,我们终于在垃圾堆中找到了死者的身份证件,但除了这个,我们基本没有任何的的收获,可以说,今天晚上白忙了。”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下午。我们根据死者生前残留的时候信息,我们来到了一中取证。可以说,一切都很顺利。但我还是莫名觉得真正的凶手没有出现,或许是我的错觉吧!”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中午。距离上次发生命案后的第二天。八里屯的一个角落里,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凶手的犯罪手法和上次一模一样。组长认为两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以把两个案子合成一颗,共同办理。”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下午。我们在查清了受害者的身份以后。就和几个警员再次来到一中调查,这次我们还是没什么收获。不,应该说就我有了一点收获,我发现了一家很不错的娃娃店。说来也奇怪,我明明是个大老爷们,但我看到这个店的时候,却莫名的挪不开眼睛走不动道。还在愣神中买了个洋娃娃。等反应过来,我已经带着洋娃娃到了家门口。”
本章完
第104章()
“我觉得咱们应该从这里查起!”
王队说着,拿手指了指日记中的布偶店三个字。
“布偶店吗?我也这么想。王队按照日记的记载来看,这个布偶店很有可能有问题。”
燕飞点了点头,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像王队再次问道:“王队,你之前说那位大周警官很喜欢写日记?”
“没错!大周很喜欢写日记,就连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也会抽时间把当天发生的事情记下来。”
面对燕飞的问题,王队开始表现的一脸迷茫。但听到王队话的燕飞却眉头紧皱,说道:“这本日记有问题。既然,大周每天都会写日记,从来没断过。那这本日记应该不会出现时间断章才对。可你看这里。”
燕飞说着把日记摊开翻开说道:“我在刚才读日记的时候留意了一下,这本日记的中间少了几页。分别是五月九号到五月十二号之间,还有五月十三号一天。”
“燕队,那这几页难道被撕掉了?”
“王队,别着急,你先听我说。开始,我也以为这几页是和五月十五号以后一样被撕掉了,但当我仔细查看的时候,我却没在这几页看到任何有关撕掉的痕迹。所以我有两个想法。”
“什么想法?”
“想法一:这本日记是假的。是别人故意做出来迷惑咱们的。想法二:那位大周警官在那几天出了事,没能力动笔。当然,我私人比较倾向第一点。”
“可这本日记上的字,绝对是大周的字。我和他搭档过,我认得他的字。”
“王队。你太马虎了。据我了解,字迹是可以模仿的。”
“我知道,但字迹可以被模仿。写作的生活习惯呢?”
王队说着,又翻了翻日记本再次确认道:“燕队就像我刚才说的,或许笔迹可以骗人,但写作习惯不会。比如,你看这个年字。”
王队说着,把手向大周日记的其中一页指道:“大周每次写年字都会把年字的结尾带上个小勾。还有这里,刀痕的痕。大周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把这个字曰的部分多出一横……所以,燕队,我更倾向你的第二个推测。”
“enmm。好吧!我认可你的判断,当然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不过,王队,你怎么那么了解那位大周警官的写字习惯啊!”
听到燕飞的疑问,王队略带尴尬的别过了头,他总不能说当初和大周搭档蹲点。因为无聊,便把大周随身带的几本日记看了个遍吧!虽说大周对这个不是很在意,但是如果把原因说出来,一定会被燕飞怼吧!
一念至此,王队刚想岔开话题,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呼喊:“燕队,王队,我这有发现。”
燕飞听到刘超的话,也不再好奇王队的八卦,直接把注意力再度放回到案子中来。
“燕队,王队,你们看这。这里有情况。”
看到燕飞二人走近的刘超,微微一笑,摸着大周尸体的肚子说道:“虽然没有仪器确定,但以我的经验(系统传输的)来看,死者的内脏应该被人用特殊的手法取走了。而且凶手还为了不让人从死者外表看出这件事,还往死者的肚子里加了些东西。”
“法医先生,难道你打断我们的谈话,还叫我们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不确定的判断吗?”
“额,燕队,抱歉,是的。我觉得这件事可能对这个案子比较重要,所以……”
听到燕飞略带不满的声音,刘超谄笑了一声。下意识用手摁了摁大周尸体的肚子。
顿时,一个方方正正大概书本大小的物体从大周皮肤下的血肉**了出来。
“这是什么?”
看到大周尸体有变的王队,刚想上前伸手查看,但刚一动,就被燕飞拦了下来:“王队别急,这个物体是卡在死者的血肉里的,如果在这里,把他强行拿出来的话,恐怕会对死者的皮肤及那个东西造成损坏。所以,你去安排车交给鉴定科吧!”
“那你呢?”
面对王队的问题,燕飞笑了笑说道:“哈哈,我当然是去找那个布偶店看看了。”
“燕队,现在咱们连那个布偶店的具体情况都不知道。你这么去,这是不是有点冒险了?”
听到王队的话,燕飞摇了摇头,说道:“是有点冒险,但根据那位大周警官的日记记载,那个布偶店应该位于学校附近,而且现在学校附近额人流量也比较多,所以。即便那家店真有问题。恐怕也会因为人群的原因,投鼠忌器,不敢和我正面交手。免得引起官方的注意。”
本章完
第105章 九十三章人偶的皮()
在h市大学城,背街的一家人偶店里,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老板慵懒的躺在藤椅上喝着茶,翻着手机上聊天记录:“这群家伙也真是的,我都说了这段时间,上面查的紧,让他们老实点。没想到他们又胡乱进货。诶,一群白痴。他们是真不怕,把火烧到自己身上啊!”
年轻的老板感慨了一句,但只是喝了口茶的功夫,他又话锋一转,说道:“不过这样也好,水混可我才方便摸鱼。而且有他们这帮人顶着,上面应该不会注意到我这个守法的小商人吧!”
年轻老板有些不确定的反问了自己一句,毕竟他虽然没杀过人,但密室里的东西终究是见不到光的。
“要不,我先停停?把东西换个地方保存?”
人偶店老板用手摸着自己那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仔细思考着。但就在此时一位不速之客敲响了店门。
“谁啊!来了。”
人偶店老板慵懒的起身打开了店门,却看到一位中年男人拿着一章搜查令对他说道:“你好,我叫燕飞。是本市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