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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锦,你故意的是不是?”宋锦听到对方咬牙切齿的声音,轻笑道:“我记性不好,说过的话一般都忘了,不如你提醒我一下?”
“你说你在想我……?”
“唔……,那我可能说错了,刚睡醒,脑子还有些迷糊呢……。”
“宋锦!”这次气的连名带姓的喊她,宋锦几乎能想象得到他气的跳脚的模样,柔声道:“我在呢。”
那柔软如棉花一样的声音瞬时抚平了洛秀的毛躁,软软的说道:“再说一遍好不好?我还没听够呢。”
宋锦翻了个白眼,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摇椅内:“我说我想你了。”
对方立刻惊喜的说道:“真的吗?你真的想我了?”
宋锦撇了撇嘴:“不信就算了。”
不擅长说情话的宋锦自己听着都牙痛,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偏对方喋喋不休的追问,宋锦真想把他的嘴给堵了。
“信,我当然信了,那我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你是不是会很惊喜?”
宋锦愣了愣,恰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和手机里的声音重合在一起。
宋锦喃喃了一句:“不是惊喜,是惊吓。”
挂了电话就走过去开门。
门外,洛秀正倚着门框站在那里,手中捧着一束蓝玫瑰,将玫瑰缓缓落下,露出他那张俊美到人神共愤的脸,在鲜嫩的蓝色映衬下,多了几分妖邪,尤其是那双眼睛,妥妥的勾魂摄魄。
“你怎么来了?”宋锦蹙眉问道。
洛秀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问道:“不欢迎我吗?这可真让人伤心。”
“别堵在门口,快进来吧。”宋锦让开身子让他进来,洛秀反手勾上门,下一瞬突然把宋锦推到门上,把花递到她面前:“送你的,喜欢吗?”
那捧蓝色的玫瑰开的正艳,宋锦是女人,也不例外的喜欢花,她没有伸手去接,凑上去嗅了嗅,抬眸看向洛秀:“很香,但味道太浓,我不喜欢。”
她话音刚落,洛秀提着玫瑰转身走到客厅,朝着垃圾桶扔了进去。
“既然你不喜欢,扔了便是。”
宋锦快他一步冲过去将花接着,无语的瞪了他一眼:“知道你有钱,但也用不着这么浪费吧,我虽然不喜欢这浓郁的香味,但我话还没说完。”
洛秀拧眉看向她,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宋锦抬手给蓝玫瑰理了理花瓣,柔声道:“因为是你送的,不论怎样,我都喜欢。”
洛秀拧着的眉瞬间舒展开,走过去从背后抱着宋锦,将她柔软的身体圈定在怀中,在她颈侧落下一个吻,“那送花的人呢,喜不喜欢?
宋锦反口将问题甩给他:“你觉得呢?”
“我哪儿知道,我问的是你,你不要转移话题,快点回答我,不然我今天绝不放过你。”说着大手在宋锦的腰际流转,隔着意料缓缓摩挲着宋锦的身体。
那手指拂过的地方似有电流划过,令她心尖不自觉颤了下,忍不住挣扎了下,却被那只大手牢牢固定在他身前。
“你不许乱来。”宋锦怕了他那胡闹的性格,低声喝道。
洛秀笑容不变,大掌逐渐上移,越过微凸的小腹,拂过平滑的咽喉,最终停留在她的脸颊上。
他忽然伸手掰过她的脸,宋锦低呼一声,下一瞬唇就被他给堵上了,她扭着脖子,他歪着脑袋,怪异的姿势,却让这个吻显得格外缠绵。
他动作轻柔的像是和风细雨,令宋锦不自觉沉迷,直到她扭得脖子有些痛,狠狠咬了洛秀一下,洛秀才缓缓放开她,宋锦狠推了他一把,退后一步伸手揉着脖子。
洛秀轻笑一声,走过来伸手给她揉捏着脖颈,力道适中,很快那有些酸疼的脖子就恢复如常。
“你下次要是再这样就别想再吻我,真是的,脖子都快扭断了。”宋锦不满的咕哝道。
洛秀挑了挑眉,指下暗暗用力,却令宋锦紧蹙的眉瞬时舒展开来,忍不住轻“唔”出声。
“你还想有下次?”他尾音勾挑,暗含挑逗意味,令宋锦不自觉的心尖发痒,觉得他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
说着缓缓压下脑袋,佯装要去吻宋锦,宋锦直接伸手堵住他的唇,“你怎么随时随地都发情?”
洛秀拿下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啄了一口,笑道:“谁让你那么可口呢,总是忍不住想咬一口。”
“你才可口。”宋锦抽回手嫌弃的在衣服上抿了抿,抱着玫瑰转身就走。
洛秀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宋锦认真的把玫瑰插在花瓶里的身影,忍不住勾唇。
那纤秀的身影在背后落地窗外大片灿烈阳光的映照下,整个人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金光,美的有几分不真实,她低眉浅嗅那幽蓝,眉目温婉低垂,蕴满柔情,令洛秀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
美人如花隔云端,洛秀心头忽然飘起这么一句诗情画意的诗,觉得很附和现在的场景。
晚上洛秀下厨,宋锦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忍不住打击他:“你别逞能,万一把我的厨房给烧了,我看你怎么收场?”
彼时洛秀正拿了一棵青菜过水,衬衣袖子上撩,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胳膊,那颜色很白,却丝毫不显得女气,水珠烹溅在肌肤上,犹如玉珠落盘,顺着肌肤纹理咕噜噜又滑了下去,这画面实在太养眼了。
宋锦忍不住吞咽了口唾沫,洛秀麻利的清洗菜叶子,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完全没有宋锦想象中手忙脚乱的场景,看着还真像那副样子。
将清洗过的叶子扔筐里,洛秀趁机回道:“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哼哼……待会让你无话可说。”
事实证明宋锦确实小看了洛秀,他长着一副大少爷的面孔,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则还是个做饭小能手,很快两碗面散发着香气摆放在宋锦面前。
上边卧着一个荷包蛋,青菜叶子给这单调的汤面平添了一抹生彩,虽简单,却最考验功夫。
洛秀对着目瞪口呆的宋锦挑了挑眉:“怎样,你男朋友是不是很厉害?你可是赚大了,宜室宜家,天底下还有比我更全能的男友吗?”他傲娇着脸,一副快点嫁我吧的欠揍神色。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煮碗面条罢了,现在哪个男的不会?”宋锦就是看不得他那副骄傲的样子,做人不知道谦虚低调吗?
“但像我这样又帅又会做饭的男人,都绝种了吧。”说着朝宋锦抛了个媚眼,“让你夸我一句有那么难吗?”
“自恋狂。”宋锦斜了他一眼,坐下来拿起筷子挑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不错,她微微眯起眼睛,“吸溜”一口将面条吸进嘴里,这动作有点不雅,但在宋锦做来,却仍是浑然天成的优雅,到最后她连汤都喝完了,等碗空了,她眼巴巴的瞅着洛秀,眼神是控诉的。
怎么可以这么可恶,把面条做的这么好吃,把我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太可恶了。
洛秀笑的合不拢嘴,“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刚才还说我往自己脸上贴金,现在打脸了吧,哼哼,让你不相信我的手艺。”说着霸着自己那碗美美的吃了起来。
“真想不到,你还会做饭?而且手艺还不错。”宋锦疑惑的看着他,脑海里突然想起齐歌,齐歌也曾做面条给她吃,能做饭的男人在宋锦看来都是很不可思议的,她遇上的两个男人竟然都是这不可思议中的一员,而且他们比平常男人拥有更出众的容貌和气质,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宜室宜家的典范。
齐歌性格沉稳,又是个顾家的好男人,会做饭在宋锦看来尚在可接受的范围,而洛秀,他那张脸太不沾烟火气儿,还有他的身份和有些莫测的性格,让宋锦觉得他就该高高在上,维持他那一脸高冷,俯瞰人间烟火,而现在,宋锦的认知被打破,这个男人,原来并不像宋锦想的那样高高在上。
这个样子的他,反倒令宋锦觉得有几分可爱。
面前这个男人只有二十岁,多么鲜活的年纪,满满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他这个年纪本该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可他却早已褪去满身青涩,执掌着一个偌大的商业王国,在宋锦看不到的角度,冷漠的警惕的俯瞰所有人和事。
宋锦想,在别人面前,他是令人惧怕的王者一般的存在,那般的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可只有在她面前,才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唯独只有她才能看到的接地气儿的一面。
而在这背后,究竟付出过什么,宋锦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