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帮……帮主?”高庆翔声音颤巍巍的。
门外长身玉立的俊美男子,不是洛秀还能是谁呢?
这世间再无一人有这样的姿容气势,轻飘飘的一个眼神便是让人如坠十八层地狱的冰寒,更何况他记忆中那个十五岁就能杀人不眨眼的小魔头带给他的震撼恐惧比任何人都来的要深。
高庆翔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傻愣愣的模样仿佛丢了魂。
洛秀目不斜视的从他身上跨过去,走进房间里,金爷由一开始的惊讶已经恢复到平静,支着下颌含笑道:“呦,您狗鼻子不成,闻着味儿就寻来了。”
“那也是闻着臭味而来。”洛秀淡淡反驳,神色中不见任何情绪。
这个人在外人眼中永远这样淡漠冰凉,那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寒凉,本来温暖的房间瞬间像是被冰雪笼罩。
“打狗还要看主人,要杀我的人,是否该过问一下我的意见?”
“你的狗不听话,作为前辈,我有义务给你解忧,小事儿一桩,小弟别太感激哥哥。”这话说的可真不要脸,洛秀眸底蕴满讽刺。
“三合会看来最近很闲,让你有这么多时间在外晃悠,不过你应该还不知道吧……。”洛秀的话轻易勾起金爷的好奇心,跟着他的话问道:“什么?”
洛秀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金爷直觉他接下来的话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下意识坐直身子,伸长耳朵去听。
“滨州码头有一批货……。”瞟了眼金爷,明显看到对方瞬间拉下来的脸,洛秀笑的更是意味深长。
点到为止,这样效果才能加倍。
“滨州码头的货怎么了?”金爷忍不住问,下一刻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被一个毛头小子看了笑话,也来不及维持自己的形象,正要招来下属,已经有人快速走来趴在金爷耳边说了句什么,金爷那张笑面虎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下一瞬便是铺天盖地的怒气。
“蠢货,为什么现在才来告诉我。”一巴掌扇在来人脸上,直接把人扇飞了出去。
“迁怒于人,这可不是金爷您的风格啊。”洛秀找了个位置,悠悠然落座,轻松随意的模样令金爷咬牙切齿。
“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在背后搞鬼?”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是这家伙在背后搞鬼,目光喷火恨不得生吃了对方,不过他现在还没有愤怒的失去理智,再一次交手他深深明白面前这个年轻的男子并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好拿捏。
“金爷可不要含血喷人,小心我告你诽谤。”手已经伸到他这里来了,不给点颜色看看他还以为自己好欺负,洛秀从来是个以牙还牙的人,只是,这明显还不够。
人欺他一分,他必还十分,说他是个坏人还是比较贴切的。
“敢做不敢认吗?原来也不过如此。”金爷已经彻底冷静下来,冷嗤道。
“我没做的我为什么要承认。”洛秀无辜的耸了耸肩,本来就不是他做的,借刀杀人知道不,三合会内部都乱成什么样了,这家伙作为二把手不想着安抚内部,竟然野心膨胀把手伸到他这里来,有的是人心甘情愿当他手中那把刀。
金爷的名头在外边比会长风澧沙还要响亮,原来也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洛秀叹息的摇摇头,其实细想也是有道理的,三合会会长一直都是家族式的推举,不管有没有能耐,只要你姓风,血管里流着风家的血,你就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坐上会长之位,剩下的百分之十则是兄弟之间的博弈。
相当于古代的皇位承袭,不过这个风澧沙还要倒霉,他就是个傀儡会长,权利被金爷攥在手里,下边又有无数的小喽啰蹦跶,他根本就没有发言权。
金爷被反驳的哑口无言,真正见识到了这家伙的厉害,也许从他找上高庆翔的那一刻就被对方察觉到了,但一个优秀的上位者不仅要将所有危险扼杀在摇篮里,还要有野兽捕食般的冷静和耐心,一步一步将对手引到自己亲手设置的陷阱里。
“别急,这只是开始……。”洛秀笑的云淡风轻,仿佛佛前的拈花微笑,不染尘埃却又满目慈悲出世。
金爷目光快速扫了眼四周,现在以他的人力对上洛秀究竟有多少把握,据高庆翔的情报,洛秀周身埋伏有很多高手,别看他现在孤身一人,暗处不知藏了多少人,包括那一开始幽灵般飘渺的黑影,此时正站在洛秀身后,仿佛一团黑烟,不故意去看根本就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金爷心底快速估量了一下,还是先选择按兵不动,洛秀能出现在这里就证明他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即使他身边也都全是高手,他心底也没把握能冲出去。
“你到底想怎样?”金爷微眯起眼沉声问道。
洛秀弹了弹袖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脸的漫不经心:“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
这人还真是油盐不进,绕了一圈又绕到自己身上。
“行,只要你开出条件,我都答应你。”现在还是先保住小命要紧,他无比庆幸儿子不在这儿,否则被这人抓住儿子威胁他……
还不等他心底庆幸够,门砰的一声从外边打开,金禹西兴冲冲的跑了进来,手里牵着一个女孩子,大叫道:“爸爸,我有女朋友了,我现在带她来见你……。”
呃,看到房间里还有一个陌生的漂亮哥哥,金禹西喜欢所有一切美丽的东西或人,立马笑嘻嘻的看着那漂亮哥哥:“哇哦,今天真是大饱眼福,不仅见到了漂亮姐姐,还有漂亮哥哥。”
金爷愣了。自家儿子出现的真不是时候!
洛秀也愣了,被那小鬼牵着手的少女正是宋锦,女朋友?洛秀咀嚼着这个字眼,黑眸渐渐深沉。
宋锦也愣住了,她实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洛秀。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这也太倒霉了吧。
自从决定和齐歌结婚之后,她已经决定以后和洛秀划清界限,能不碰到就不碰到,碰到也要绕道走。
宋锦抽回被金禹西攥住的手,下意识就要离开这里。
屋里两侧站立一排黑衣人,金禹西冲进来之前这里的气氛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
她不想凑热闹,更不想在洛秀出现的地方凑热闹。
她的手一抽出来,金禹西立马敏感的察觉出来,跟个泥鳅似的又黏上去拉住宋锦的手,宋锦这次稍稍用上了内力,金禹西刚碰到她的手就跟触电了般猛然缩回来,尖叫着看向宋锦:“漂亮姐姐你手上为什么有电。”
宋锦微汗,小屁孩不懂就别乱说,什么电啊,那是内力震的他手麻,才会感觉跟触电了似的。
金爷看着儿子单纯无知的脸庞,心底捏了把汗,沉声道:“西西,到爸爸这里来。”眼角瞟了眼洛秀,发现对方目光涣散的看着那女孩。
金禹西撅着小嘴巴,“我不要,我要和漂亮姐姐在一起。”
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孩子还在添乱,金爷沉着脸喝道:“给我过来。”
金禹西虽然爱撒娇任性,但他从不敢违逆父亲,撅着嘴巴拉着宋锦走到金爷面前,即使到现在他都没有松开宋锦的手,宋锦心底也是感叹这孩子对她莫名其妙的黏糊劲儿。
宋锦打量着面前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顶多三十出头,长的也是很俊帅的,身上一股子精明强悍的气势,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物。
本来以为被叫爷的人应该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没想到是个这么年轻的男人。
不过宋锦发现这个金爷和小屁孩长的一点都不像,亲父子多多少少眉目会有些相似,而这两人,从面容上看完全没有一丁点相似之处。
金禹西是一双如水晶葡萄般神秘美丽的紫眸,而这个金爷却是华夏人最常见的褐色眸子。
这基因变异的也太扭曲了吧。
宋锦打量他的时候,金爷也在默默打量着面前的少女,很美,这是他的第一眼感觉,强烈的视觉冲击让览美无数的金爷也有些Hold不住,也很年轻,看起来比自家儿子大不了多少,那双黑色眼珠和自家儿子的紫眼珠一样给人印象深刻,但更让他惊奇的是对方毫不畏惧的与他对视,金爷自认身上的气势不说多强,最起码吓唬吓唬这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孩子还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对方自然而然的打量让他有种被看穿了的感觉,坐立难安。
真TM邪门。
有洛秀在旁边坐镇,他也没心思和儿子说那么多,眼神示意霍骏把儿子抱走,霍骏点头,走过来抱起金禹西就往旁边的房间走去。
“你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