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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校园里的金菊迎着风绽开,阵阵香气扑鼻而来。
宋夏上午没什么课闲得慌,于是就心生一计,带着陆小北到何连翘的办公室请教几个很重要的问题,结果她的问题问完了,出来时就把陆小北给弄丢了,只好一个人走到校园里。
哎呀呀,一个个都发春了。
“哈哈!看来我们宿舍的春天到了啊!”
“呵呵,这个还得你亲自去问了,反正不会是什么纯洁的革命友谊。”
遂又问问上铺的顾暖,“顾暖,咱们家的周小姐是不是恋爱了?”
宋夏悻悻然从顾暖的床铺爬下,爬了下来才注意到周博艺的床空空的,一大早就不见踪影,才想起周博艺最近往医学院那边跑得有些勤了。
“哦!看来你根本就不是,我白开心了!”
顾暖奇怪地瞥了一眼,“我没认识你说的那两个人啊?而且脑库存里也没有,更别提这些歌了,还有,如果你对我有兴趣的话,就不用了,我将来还想在警界待着,可不想被陆队盯上。”
宋夏见顾暖不像是想隐瞒,又不甘心地问了一句,“你不认识吴亦凡?不喜欢鹿晗?没听过《初雪》,《十二月的奇迹》?”
聊聊人生。结果周博艺就和那个佑明子聊到一块去了。
顾暖眯着眼睛从床上爬起,她这位舍友从回来之后就一直魂不守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伸手往宋夏的额头上探去,掌心传来温暖的温度,看样子没发烧,面色也保养地不错,于是就放心了,一边背对着宋夏穿衣服一边说:“宋夏,你刚刚说的什么翻译什么队长,可陆队最近没布置什么任务给我们啊?只是叫我们几个平常多走动走动。”
“宋夏,你……”
103、胸口碎大石()
车子在道路上缓缓行驶。( )
暮俞只觉得车里的空气稀薄,他活了三十几年,第一次知道心能为一个人而跳动着,可又无法表达出那种感觉,怕一开口就变了样,他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两人之间的这种平和,他甚至觉得就这样吧,即使是当朋友也好,当她哥哥也好,只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已经很满足。
许同坐在前面时不时往后车镜里瞧,不由得为自家老大着急,吉普车绕了那么远路来a市,不是来这边游山玩水的,而是为了看宋家姑娘一眼,你说老大怎么就像一块木头一样,不见到人还好,见到人了反倒不知道聊什么了,他们的职责和别人不一样,常年在部队,平时要想见一个人真的很难,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难道就这么错过了?
哎哎哎,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连同抓了抓头,本来头发就不多,再这样下去,真要掉光了!
“那啥,宋姑娘,我们过了今天就要回南城了,等你放寒假,一定要到部队里来看我给你表演胸口碎大石。”
“你会表演这个?”宋夏感到很惊喜,以为这些都是街边艺人才会的实力表演。
“那当然,我会的还有很多,变魔术啊,耍木棍啊,都行,只要宋姑娘喜欢都随时都可以。”
许同喜滋滋地打着心里的小算盘,只要宋姑娘肯来,他家老大的机会就大了,老大心情好了,他们的日子也好过。
“行啊,等寒假回去就找你们玩,但是,许同志,你怎么尽会这些街头艺人的才艺呢?”
“这个啊,你得问问老大了,他最清楚!”许同故作高深地把问题踢给一直静默的暮俞。
许同大话连篇,暮俞刚想开口斥责,就看到对方朝他眨眨眼,一秒钟的愣怔之后,红着脸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他本事大,可每次都被打趴下。”
暮俞的耿直性子让宋夏忍俊不禁,“看来你家老大还是不怎么认同你呀,许同志。”
“老大,不带你这样损人的!”许同被暮俞一口否决,气得头顶冒青烟,老大这万年榆木疙瘩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啊啊啊。
宋夏哈哈大笑,“被暮大哥打趴下没什么丢脸的啦,记得第一次见到暮大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狼,生猛的狼王,感觉棒棒哒。”
宋夏毫不吝啬的赞扬,让暮俞的脸再次烧起来,嘴角含笑。
“还不是被你抓住了……”
“我们是以多欺少,单打独斗的话,都成肉渣渣了,哈哈。”
“这还真会是。”说到被老大打,许同同志又开始在那大吐苦水,他们不比肉渣渣好过多少,嘤嘤嘤。
一旁的暮青就算再怎么没转过弯,但也看出来了,大哥对宋夏似乎压抑着一种很奇妙的情感,要知道大哥向来对待人严谨冷漠,身边从来都不会有女性出现,可这次竟然认识宋夏同学,他以前是听爸妈说过,是一个女生在原始森林里找到大哥的,他一直想认识这位女生,但爸妈却说,那女生远在南城,等将来有机会了就全家一起去南城谢她的救命之恩,他当时就默默记在心里,好好读书,一定有机会和大哥带上爸妈,到南城去,可听大哥对宋夏的态度,难道那女孩就是她?眼底不由得对宋夏又多了一丝感激之情。
到了市中心,暮青说他要到警察局找蒙历要一份资料,就和宋夏说好一个小时之后在原地方见,而许同则说,接下来还要继续开车,怕会困,所以打算在车上小睡一会养精神,最后只剩下宋夏和暮俞两人,宋夏想,既然都出来了,还不如好好逛街去,于是拉起暮俞就钻进了热闹的美食街。
这条美食街是a市的特色之一,在长达几百米的街道上清一色都是卖小吃的,云南过桥米线、山东水煮、桂林米米分、武汉烩面、两广伊面、东北大饼等,一路飘香,宋夏和陆小北来过几次,因为是吃货,所以几个摊位的摊主一眼就认出了她,热情打着招呼:“姑娘,你来了啊,那位话多的姑娘呢?”
话说的姑娘当然指的是陆小北啦,宋夏一脸嫌弃的样子,笑道:“才不会和她出来,每次都吃不了几口,就被她的口水淹没了。”
“呵呵,姑娘真爱说笑,这位一定是自家大哥吧?小伙子长得不错,不知有对象了没?俺姐姐家的姨妈的一位孙女待嫁闺中,愿不愿意出来喝喝茶,见见面?”
这位摊主是卖山东水煮的,一见到宋夏就话痨个不停,她是过来人,一眼就看出暮俞的器宇不凡,心想自家闺女就是嫁得早了点,要是能和这样一位军人生活,哎呀呀,这日子不知过得有多有滋有味儿,因为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军人小伙,所以她就把两人想成了亲兄妹。
“呃,是自家大哥,他路过a市,特意带哥哥过来吃大娘的水煮的,大娘得对我哥好点,说不定他真会抽出时间来看看您的那位亲戚姑娘。”
“呵呵,那必须滴,大娘今天心情这么美丽,来来来,这两串鸡爪子是大娘请你们吃的!”
说着,就爽快地从锅里捞出两串冒着热气的鸡爪子往他们面前推,“快吃,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宋夏也不客气,抓起一只放到暮俞面前,“暮大哥,尝尝看,大娘的水煮在这一带蛮有名的。”
暮俞愣怔地看着手中的鸡爪,这些都是女孩子才会喜欢吃的小食,他一个大男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吃,还挺别扭的,但看着宋夏殷殷期盼的眼神,又不忍心拒绝她,犹豫地拿起来咬了一口,眼眸顿时瞪得大大的,和平时在部队里吃的味道不一样,不由得竖起了拇指,“好吃!”
宋夏见他喜欢,又点了几串别的水煮,往他盘里放,“好吃就多点!”
两人吃完水煮,和大娘道了别,又蹭到别的摊位上,几乎每一种都尝了个遍,吃得不亦乐乎,出来时宋夏差点把自己吃撑,“不行了不行了,再吃下去,肚子就要像西瓜一样,滚圆滚圆的了!”
一直静静守在她身边的暮俞,只是浅笑着,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手绢递到她面前,“擦擦。”只要她喜欢,他都可以陪着她一起试遍所有的美食。
此时,宋夏正半蹲着喘粗气,听见暮俞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她缓缓抬眸,顺着那张白色的手绢,他正目光炯炯地看着她,眸底清澈无比。
她有一瞬间的失神,继而伸手接过,往脸上胡乱擦了一遍,随后把手绢还给他。
“干净了吗?谢谢大哥的手绢!”
暮俞却没有接过,而是指指她的嘴角,“这里,没擦干净。”
“呃?”宋夏挺尴尬的,可能是方才光顾着吃东西了,沾了嘴角都不知道,又往嘴角抹去,抹了几下才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