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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儿撅着小嘴,挠了挠头:“姑姑你不是那医学院的先生嘛,有你在,还能任由他们欺负我不成?”
“内院里哪怕是总管事都要守规矩的,哪怕军事学院的那些臭小子不敢责罚我,但上报到内院那劳什子管理处,万一让太子知晓,我也免不得挨顿板子。”
陈曦摇摇头,心虚的解释道。作为太子的贴身侍女,她太了解刘彻的性子了。按说她是少府卿陈俞的小女儿,地位并不低,但却一直谨守本分,从未仗着身份胡来。
陈家和其他世家不同,陈俞的父亲自从跟着高祖打天下,就一直是刘氏的家臣。少府卿虽然位列九卿,其实却是掌管皇帝内库和吃穿用度的私人大总管,陈俞更是历经三朝,深得皇家信任。所以陈曦才以千金之躯,被送入宫中,成为刘彻的贴身侍女,从小看顾这位最受宠的皇子。因此皇室也从没把陈家人当成一般仆从看待,刘彻更是对陈曦信任有加,平时行事没有过多避讳,陈曦自然比旁人更加知晓太子殿下的厉害,从未敢有半分僭越和忤逆。
回过神来的晴儿也是嗔怪的瞪了嫣儿一眼,赶紧拾起书册,掏出手绢小心擦拭着上面的灰尘。其实整个图书馆都铺上了光洁的地砖,更是有专人每日打扫得一尘不染,哪来的什么灰尘,不过是晴儿过于着紧罢了。
嫣儿和陈曦见状,不由相视一笑,隐隐猜出了晴儿的小心思,自是低下声音一番打趣。晴儿虽然心有七窍,但毕竟脸嫩皮薄,怎经得起如此调笑,赶忙将书册放回书架,满脸羞怒的径直出了图书馆,只留下憋着笑,几乎直不起腰两女。
两女急忙追了出去,嫣儿揽过她的胳膊,轻声陪着不是。而笑意嫣然的陈曦落后几步,眼中隐隐有着几分遗憾。经过一个早上的相处,陈曦看得出来,晴儿对素未谋面的太子殿下满是憧憬,似乎还有几分心萌动的少女心思,可惜此事怕是有些难办。
按说晴儿才貌双全,年纪也和太子相仿,两人实乃良配。毕竟未来的太子妃陈阿娇可是大了太子好几岁,将来太子登基,少不得还要另纳妃嫔。可惜晴儿却被家世所累,即便被选为妃子,怕也不是好事。并不是说她的家世不好,御史大夫刘舍位列三公,荣宠至极,只是一旦被人朔及祖上,就有些麻烦了。
晴儿祖上本是西楚霸王项羽的亲族,项羽败亡后,其宗亲皆赦不诛,刘舍之父项襄以功封桃侯,并被赐姓刘氏。汉文帝十年,刘襄去世,刘舍袭封桃侯。景帝五年,被任命为太仆。景帝七年,更是升任御史大夫。
虽然大汉开国已数十年,原本的项羽一党早已烟消云散,但是楚地百姓一向彪悍,至今仍有人对项氏一脉抱有期待。吴楚之乱时,更是积极响应,大举反旗。在这种氛围下,晴儿日后一旦入宫,再诞下皇子,定会引来诸多非议。
陈曦微微摇头,驱散了脑海中的思绪,想来也不由好笑,这哪是自己该cao心的事情。依着太子殿下的性子,若是真的看上了晴儿,想来是不会在乎那些无聊的非议吧?其实这也是关心则乱,陈曦从小入宫,呆在刘彻身边的时间,甚至比皇后王娡还要长,早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一般。长姐如母嘛,如今看到个合适的小女娃,难免会多考虑些。
陈曦倒也是个爽朗的性子,既已决定顺其自然,当下不再多想,快走几步,揽住晴儿的另一只胳膊,与嫣儿合起伙来调笑着她,三人登时闹做一团。
而此时,被三人彻底遗忘的秦立和陈诚,正四肢瘫软,跌坐在地上,苦皱着眉头哭笑不得。今日早些时候,他们四人跟着陈曦来到内院分配给她的房子里。稍事休息后,急不可待的晴儿就提出要去图书馆看看,陈曦自无不允,随即带着晴儿和嫣儿出去了,临走时却更是交代秦立和陈诚留下,将屋子好好打扫一番。
面对三位女暴君,秦立和陈诚哪敢提出异议,只得哭丧着脸答应下来。所幸正堂看起来还算干净,倒也没费多大力气。可当两人走上华丽的旋梯,来到二楼,几乎要抱头痛哭起来,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分明是狗窝嘛!不,说是狗窝简直是侮辱了狗!怪不得一楼的正堂如此整洁干净,敢情所有的垃圾和废物都堆到二楼的了。除了大门紧锁的寝室,其他的屋子都被杂物塞得慢慢当当,甚至地上有几个盘子里的糕点都起了绿毛,看得渗人。
陈诚不由为太子殿下感到无尽的悲哀和深深的同情,有陈曦姑姑这样的贴身侍女,殿下恐怕每日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怪不得会把姑姑赶到这内院来做先生,果然深谋远虑啊。
(女主出场了,兄弟们猜到了吗?要给力点投票哦,呼呼。。。。。)
第五十五章 草原马贼()
狄道,古代为狄人所居,故得其名。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战国时期,秦国为了保护其西部重镇陇西郡治狄道和秦都通往陇西的通道而修筑了穿越陇西、北地两郡的长城,故狄道乃是秦长城西端起首之地。
出了狄道,行至关外,人迹逐渐稀少,大草原上只见潺潺的滥水经过,两边的大山巍巍耸峙,古冢连绵,绿树环绕,葱翠的野草绵延起伏,呈现出一派肃穆、庄严之象。
仲夏已过,季夏来临,天气逐渐凉爽了一些。冯远带着数十名手下纵马奔驰,四处搜索着零散的羌人小部落。作为一个老资格的马贼头子,冯远对这片草原实在是太熟悉了,闻闻风中携带着的腥臊味,他就能准确的找出数十里外的牲畜群。
自从大汉的皇帝开了边市,用粮食和美酒换取羌人奴隶,草原上的马贼们都被养壮了不少。原本马贼们只是抢劫一些财物和牲畜,现在却会洗劫一空,将部落里还能动弹的羌人用绳子系成一长串,牵到边城,换上一车车的粮食和美酒,运气好的还能花高价从黑心的走私商人手里弄到些兵器。
好景不长,短短月余,边城外方圆上百里的范围就被疯狂的马贼们扫荡一空,连羌人的半个影子都看不了。冯远这才带着手下深入大草原,碰碰运气,一路上也遇到了好几批打着同样主意的马贼们,彼此默契的保持着距离,相互之间爆发争斗太不值得,还有大群的羌族肥羊在前方等着他们去捕获。
冯远挥了挥手,示意手下的马贼们停下休息片刻,随便让胯下的马匹吃些草料。在大草原上,最应该注意的就是保持马力,和马背上长大的羌人作战,稍微有一点点差池,随时都会丢掉性命。他翻身下马,将缰绳交给身边的下属,径直来到滥水边上,洗了把脸,美美的灌了几口清凉的河水。
浅浅的河滩上,一堆混乱的蹄印引起了冯远的注意,他上前仔细查看了一番,脸上露出微笑。片刻后,他起身望向远处延绵的山脉和日光下晶莹剔透的雪顶,确定了大致的方位,招呼下属就地进食,养足精神,随即掏出干粮,细细的咀嚼起来。
夕阳西下,马贼们都美美的睡了一觉,纷纷醒转过来,有的忙着饮马,有的在用麻布擦拭着马刀,他们都是老手了,知道黄昏时刻,就是赶路的最好时机。果不其然,随着天边通红的晚霞渐渐变得昏暗,冯远一声令下,马贼们翻身上马,朝着夕阳落下的方向缓缓的行进。
半个时辰后,夜幕降临,草原一片漆黑,马贼们眼中却仿佛散发着幽幽的绿光,因为他们已经看到前方不远处那星星点点的火光。不用冯远吩咐,马贼们都自觉的放慢了马速,几个好手自觉的纵马上前,分散着消失在夜幕的深处。
臧素尔打着酒嗝,晃晃悠悠的骑在马上,巡视着部落周边的领地。他是参狼部落里的勇士,是大草原上狼王嘎什的儿子,却仍要像普通族人那样,做着这些卑贱的活计。草原的雄鹰就该在天空翱翔,而不是变成蹲在地上做窝的草鸡。
瞧瞧那几个没出息的兄长,被汉人的区区马贼吓得屁滚尿流,丢掉了部落的羊群和放牧的族人,却独自跑了回来。阿爸竟然没有处罚他们,还赐给他们美酒和女人,只因为他们的母亲是阿爸的大妻,是白马部落大族长的女儿。而臧素尔,作为部落的第一勇士,却因为母亲只是个汉人女奴,就处处矮人一头,甚至比不上部落里那些出身显赫的混蛋。
臧素尔愤恨的拿起马背上的酒袋,狠狠的灌了一口劣酒,双腿用力一夹马背,纵马狂奔起来。远远的离开了部落的营地,臧素尔被马背上呼啸的冷风一吹,酒气散掉不少。他打马转身,正要往回走时,身后突然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