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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舟,我知道你心里有伤!可是你这样憋着真的好吗?其实在霍天筝面前,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他为天筝感到不值!
赵东胜气不打一处来,声如洪钟,他今天就是要骂醒他。
“当年天筝为了和你在一起,也跟着部队来救援,她一个女孩子为了你吃了多少苦头?!当时灾情恶劣,她也是闷头就干,完全没有娘们儿唧唧的样子。比很多大老爷们都强百倍!”
要是说上霍天筝的好来,赵东胜就是说个一天一夜也是说不完的。
陆远舟的黑眸沉了沉。
“你还记得那次吗?就是你不服从指挥擅自行动结果被困在地下好几天,那个时候我们都他妈放弃了。因为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你陆远舟的性命,况且在我们看来,一个士兵为了公民而献出宝贵的生命是无比荣耀的。但是她,一个人拿着救生铲拼命的挖啊挖,你在地下困了多久,她就在地上挖了多久。”
说起这件事情,赵东胜对这个女人的钦佩又添了几分,他有时候真的很想不明白,爱一个人究竟是多么伟大的力量,直到他遇到秦巧巧,才有点觉悟。
“到后来,她连拿铲子的力气都没有了,这么细的胳膊在瑟瑟发抖。”赵东胜做了个笔划。
“可是她没有放弃,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改用手挖,她的指甲缝里都是粗糙的砂砾,那双本该弹琴的手已经是鲜血淋漓。我当时就怒了,一帮爷们居然被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人给比下去了!所以我们后来一起才把你救出来的。可是她因为余震的缘故,一条手臂被严重地砸伤,可是当她看到你安然无恙的时候,她居然还在笑。。。”
如果这辈子有这么个女人肯这样为了他赵东胜掏心掏肺,他就算是立刻死掉,嘴角一定也会是幸福的扬起。
陆远舟一个趔趄,脑海中的回忆如同地裂天崩之势翻涌而来。
“你什么意思?”他摇晃着赵东胜的膀子,质问道:“你是说当年救我的是霍天筝?”
赵东胜抬起头,看着这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傻子。
“不是她还有谁会来救你啊!你今天有命在这里轻贱自残,都是她为你掘地三尺求来的!当年退伍的那批弟兄,有哪一个不知道她的风光伟绩。只是大家都觉得这个女人爱的太疯狂,既是羡慕不已,又是对你敬而远之。”赵东胜解释说。
救他的不是乔雪念吗?
当时他受伤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明明是乔雪念陪着的,况且乔雪念自己也亲口承认是她救了自己啊。
为什么到了东子的嘴里,他的救命恩人成了霍天筝了呢?
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那么乔雪念这个女人骗了自己这么多年,真的是自寻死路,也该付出点代价!
可是自己的罪孽又该如何去赎?
结婚以来,她一直背负着他的骂名。他故意地拈花惹草,故意惹她不开心。连一个体面像样的婚礼都不曾给过她,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他妈做了哪些禽兽不如的事情啊!
他甚至让她去做人工授精手术。。。对乔雪念把她送精神病院的事情袖手旁观,只为了引出幕后黑手。
今时今日,他都不清楚他的筝宝喜欢吃酸的还是吃甜的。他的筝宝会不会含恨离开。
他一向自命不凡,心比天高。
唯独错失了最重要的女人。
“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她回不来了,东子。她死的时候一定是恨死我了。是我,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杀了她还有宝宝。”
陆远舟说话的时候身体在战栗。
可见他到底有多么的失控。
“陆远舟,天筝是这么顽强的一个女人,无论她是生或者是死,你都给老子振作点。再说了,她的尸体并没有找到,万一她还活着呢!你不要这么悲观好不好!”
赵东胜知道霍天筝的死对远舟的打击太大,所以他宁可编一个谎话让他的好兄弟怀着希望活下去,如果天筝在天有灵,也会感到欣慰的。
活下去。。。
对!
活着就还有希望,活着就能赎罪!
他不敢让自己就此堕落下去。。。他的天筝一定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等着他的找寻。
——————三年之后——————
陆氏已经是业界的传奇,不但解决了以往的危机,是更上一层楼。
现在的陆氏集团更是蜚声国际的大集团。
只是首席执行官的婚事一直是一个谜。很多人都说陆总是个爱妻子的好丈夫,不愿妻子抛头露面,很多人都认为他和乔雪念走在了一起。
这次他为了一单合约到了连城出差。
本来签合约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动手,只是这个项目是他一手策划的,而且是为了纪念他的亡妻。所以,他必须亲自出马。
“陆总,这边请!”一个接待人员恭恭敬敬地引路。
陆远舟风尘仆仆地样子,三年后的他显得更加的成熟稳重,整个人都更加散发出成功人士的气质。
他只字未提,板着一张严肃的脸,手上拿着西装外套,笔直的长腿引得那些舞池里的男男女女都是纷纷侧目。
坐在12号桌前面的是连城鼎鼎有名的企业家,慕青。
他年纪稍大于陆远舟,但是他听过这个陆总的事迹,对陆远舟也是相当佩服的。所以,他才会选择和陆远舟合作。
慕青的身边是两个体态妖娆的女人,搔首弄姿的厉害,趴在慕青的身上。让人面红耳赤!
慕青并没有像一般的生意人那样矫情的选择一个包房,而是喜欢这种夜店里鱼龙混杂的感觉。
而他慕青自然是那条龙。
“陆总,坐。”慕青让身边的一个女人坐到陆远舟的身边贴身服侍。
不过,陆远舟婉拒了,“谢谢,还是慕总自己留着吧”。
慕青则是尴尬的一笑,“看来陆总是看不上这些庸脂俗粉咯!”
“素来听闻陆总是疼爱家中娇妻,是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不知是真是假。”他又把一个棘手的问题搬到台面上说。
陆远舟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漂亮的喉结在滚动。
这么多年过去了,外界都是不清楚他的私生活到底如何,都以为他会和乔雪念在一起。
每当有人不小心提及他的禁忌,他就会觉得连呼吸都是痛的。不过,他都不愿与他们分享关于他和筝宝的一丝一毫的事情,因为他们都不配知道!
记得有人曾说过‘喝最烈的酒,艹/最爱的人。’
三年来,他喝过多少烈酒,又有多少次趴在厕所里吐到送医院,被医生下了几次病危通知,他的胃就和他的心一样,在慢慢的糜烂。
两个衣着清凉的女人看的是如狼似虎,如果这个男人肯狠狠的疼爱自己,那自己简直是爽翻了!这么好的金主,她们自然是更加卖力地卖弄,只可惜陆远舟都懒得看她们一眼!
八点的钟声敲响。
一个带着深紫色蝴蝶面具的女人走上舞台,她深深的弯了腰鞠躬,表示礼节。
一干男人叫嚣不已,眼睛直直地望着她。
“蝶梦,蝶梦!”那群涩域熏心的男人们在台下鼓掌,还有一些在吹口哨。
陆远舟被一众的呼声吸引过去,目光滞留在那个坐在钢琴边的魅惑的女人。
慕青见势解释道:“这个cigar酒吧在连城经久不衰的原因有二,一是艳如妖的蝶梦,二是美若仙的纯甄。不过外界传闻两人向来是不对盘的。所以两个人基本不会在同一天登台,今天这位就是蝶梦,她们向来是卖艺不卖身,陆总可有兴趣尝尝鲜?”
慕青这是在向陆远舟抛出橄榄枝,就等陆远舟的反应了。
其实他自己也想要和两位美娇娘芙蓉帐暖度*,可是他喜欢的还是那个不苟言笑,冷傲地像块寒冰的纯甄。所以,蝶梦他还是可以勉强割爱的。
既然能够用女人来换一笔生意,他还是觉得挺划算的。商人的心思,总是喜欢用利益来衡量得失,很难改变。
陆远舟看着这个叫蝶梦的女人,总感觉有种说不出来的似曾相识。
蝶梦的烈焰红唇格外地夺目,她纤纤十指放到琴键上,余音绕梁的乐声冉冉响起,萦绕在这个夜店的每一寸角落。有的人听得如痴如醉的,就感觉进入到了音乐的殿堂,而不是一个夜店。
“蝶梦怎么不跳舞啊,弹琴不是纯甄的拿手好戏嘛!”男人们有些扫兴地说,他们花了大价钱可不是为了来看蝶梦弹钢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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