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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超级狂医-第10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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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的拔枪速度至少要比陆风快上两个档次,陆风还没按下扳机,就觉得眉心一阵剧痛。

    危险的征兆!

    陆风毫不犹豫在空中一个翻身,用脚在墙壁上借力一蹬,如同一道离弦之箭一样,脱离了约翰的射击范围。

    约翰的一枪放了一个空,随后约翰的左轮手枪,瞬间又锁定住了陆风,陆风觉得眉心,胸口,脖子,肺部,大腿位置都传来了刺痛的感觉。

    约翰近乎违反了射击的所有常理,他似乎能在一秒钟之内将左轮弹夹的五发子弹全部打光,并且都能锁定住陆风的要害。

    陆风的枪完全跟不上约翰的锁定速度,这并不是陆风太差了,只是陆风接触枪械其实也仅仅是在一天时间而已,他更多的有的是理论知识。

    然而约翰,这个皇家骑士团的精英骑士,他的快枪在世界内,约翰认为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知道自己比拼速度完全不会是约翰对手的陆风,人在空中胡乱的开枪,沙漠之鹰每一次开枪都带着一股雷鸣一般的咆哮,巨大的后座力道将陆风带着在空中无规则的乱飞,再加上陆风本身的小幅度抖动,约翰忽然发现自己竟然锁定不住陆风了。

    可是这并不难得倒约翰,约翰的手中拿出了一颗手雷,手雷扔到了空中,约翰一枪打在了手雷身上,覆盖面积极为广泛的手雷带着一阵鲜红色的火浪,朝着陆风吞噬而去。

    陆风被这股手雷的气浪,带着又朝轨道内飞去。

    约翰朝着气浪内连开四枪,将手中的左轮子弹给打完。

    约翰病不相信自己的预判,一发都中不了陆风。

    当火浪散去的时候就是陆风的死期,约翰这么想到。

    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在呜咽声中,地铁转动着齿轮,从隧道内滚滚而来。

    在手雷的火浪消失的刹那,陆风随着而来的地铁消失了踪影。

    约翰脸上的狞笑失去了踪影,脸上变得更加的阴沉。

    约翰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就是能嗅到别人身上的味道,骑士团的队长威尔逊被人叫做最忠诚的狗,但是威尔逊这条狗可没有这个能力。

    陆风的味道就在地铁里面,约翰已经闻到了这个黄皮猴子的血腥味道,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陆风已经中枪了!

    拿着左轮枪的约翰走进了地铁里面,这并没有引发多大的骚乱,因为伦敦的地铁向来很少有人,四号线的又是一个偏僻的航线,所以大多数车厢空空如也,就算是有人也不过是还在睡觉的流浪汉。

    花上几英镑可以在地铁内随意睡觉还有空调享受,这对于流浪汉们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待遇。

    脸上带着残忍笑容的约翰,拿着手枪一辆辆车厢地检查了过去。

    有些流浪汉看着约翰手中的枪械会有点害怕的神色,大多数流浪汉则表情淡然的多了。

    在允许枪支的国家里面,拿着枪出现并不稀奇,更别说在四号线这种地方。

    更有几个流浪汉盯着约翰神情不善,他们上上下下打量着穿着一身名牌服饰的约翰,在寻思着在这个倒霉鬼手里到底可以抢劫出多少钱!

    即便这个人手里有枪,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来说,他们也不在乎。

    在美利坚和英国留过学的留学生们,都养成了早睡的好习惯,因为夜色下的伦敦就是犯罪者的天堂,外来移民已经将这座浪漫的城市毁了。

    这些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游荡在街头伺机而动,相比老牌地下势力,他们没有任何原则可言,学生就是他们的钱包,所以留学生们最怕夜晚出门,也最怕遇到流浪汉。

    更怕的是遇到一个毒瘾犯了的流浪汉,这种流浪汉在毒瘾发作的时候,如果你身上没有钱,他们任何事情都做得出来。

    如果学生们晚上一定要出门,那么他们在口袋里面通常会装上20英镑,这些英镑是买路钱,如果真不幸被人抢劫了,这点钱足够让那些瘾君子们买上一袋鸦片。

    地铁已经在缓缓地开动了。

    当列车门关闭的那一刹那,地铁内饿了一天,又有两天没有吸食过毒品的流浪汉,将眼睛放在了约翰身上,如同一头头饥不择食的狗!

    一个流浪汉朝着约翰走去,只是这个流浪汉人还没靠近的时候,约翰的左轮手枪,已经指在了流浪汉的脑门上。

    流浪汉的脸上无所畏惧,这并非因为无知才无畏,而是他确信这个拿枪耍酷的男人不会开枪……

第1007章 握剑() 
流浪汉对约翰调侃道:“有种你就开枪,我早就想要离开这个该死的世界了,兴许地狱里面没有卡洛因。”

    约翰满足了这个流浪汉的请求,流浪汉的脑门如同一只西瓜一样爆了开来,另外两个蠢蠢欲动的流浪汉顿时大惊,他们可没有想到约翰开枪会如此的果断。

    可是这时还有一个流浪汉脸上满是的焦灼的神色,在有空调的车厢内,这个流浪汉脸上还满头汗珠。

    这可以证明这个流浪汉的毒瘾已经犯了,这种状态下的瘾君子,为了钱他可以不顾一切,即便亲爸妈阻拦他,他也会将父母手刃。

    流浪汉虎吼一声,朝着约翰后面扑去。

    从车厢内的玻璃上,约翰就已经看到了这个偷袭的人,就算没有玻璃镜的反光,流浪汉也躲不开约翰的感知。

    约翰将手略微的一垂,枪口向后一个摇摆,就像走路摆手时那么自然,左轮枪再次爆出一团火花,流浪汉大叫一身,整个人瘫倒在了地上。

    这一枪,约翰将这个流浪汉的膝盖给贯穿了。

    拿着手枪的约翰冷漠地看了在地上哀嚎的流浪汉一眼,枪口对准了他的脑袋,替他结束了痛苦。

    转瞬之间连杀两人,动作潇洒自然,如同好莱坞的超级英雄一样,约翰的手段足够让这些流浪汉为之心颤。

    场面突变,最早被约翰爆头的流浪汉忽然站了起来,血淋淋的大口朝着约翰的脖子就咬来。

    这极为诡异的一幕,不仅约翰看见了,周围流浪汉也看见了。

    像极了巫术和好莱坞恐怖电影中的丧尸!

    约翰想到在商场内的楼梯,千面贵妇将木刺插进了陆风的脖子,但是倒下的陆风又猛然反扑。

    “精神催眠吗?”

    约翰喃喃自语,一只手将这个还在动的尸体下巴给顶住,用力向上一拖,然后约翰反手用力一扭,咔吧一声脆响,这具头颅已经被爆得稀巴烂的尸体脖子怪异得扭了一个圈,软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约翰并没有在意,他看到车厢里面起了一阵淡淡烟雾,于商场内的楼梯如出一辙。

    约翰心里浮现出了疑惑,因为约翰看到周围坐着的两个流浪汉眼中非常恐惧,显然刚才尸体诈尸的一幕,不仅约翰看在眼里,这两个流浪汉也看在了眼里。

    “一定有问题,催眠只能对单体催眠,每个人大脑的构造和成长环境不同,不可能看到同样的催眠场景。”

    “那么也就是说是巫术或者幻术咯?”

    约翰冷笑一声,停止了用鼻子呼吸,用身体皮肤来呼吸。

    约翰想得轻松,竟然有烟雾,那么可能是吸食烟雾而造成的幻术。

    周围的烟雾渐渐的散去,约翰又从镜子里的背光看到,另外一具尸体飞扑而起,左轮枪的子弹还剩下三发,约翰毫不犹豫将这三发子弹都送入了这具尸体的心脏内。

    鲜血溅散了开来,几滴血迹甚至飘在了约翰的身上。

    身有洁癖的约翰,最无法容忍是人的血,尤其是死人的血,可是优秀的杀手即便有多么在意这些血迹,约翰此时却表现得毫不在意。

    那个黄皮猴子依旧隐藏在暗中,还是没有出来的打算。

    约翰觉得自己需要一个鱼饵,来掉鱼上钩。

    约翰有意地露出了一个破绽,极为缓慢得开始换着子弹,约翰近乎是将子弹一颗一颗得压进枪膛里面的。

    很快,约翰就发现自己换子弹的这个举动没有了必要,他的身体被血溅过地方出现了刺痛的感觉,而约翰手上银色的左轮枪,表面上爬着几颗黑色的小点。

    黑色的小点是一只只蚂蚁,它们正啃食着约翰手中的左轮枪,左轮枪的枪口,已经被这些畜生溶解了一半。

    约翰脸上露出了厌恶的神色,他身上刺痛的感觉必然就是这些蚂蚁作祟,可是即便约翰知道这些可以咬穿金属的蚂蚁的就在自己身上,他还是没有一点在意,约翰有自信,他的肌肉比钢铁还要硬。

    陆风终于出现了,从地上弹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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