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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都市强少-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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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车吧。”黄莺看着郑凡道。

    郑凡坐上车,黄莺开车到家乐福,买了一些菜,然后开车进了一个小区,将车停在车库。

    “今天是我考虑欠佳,我们都还没有吃饭,为了赔礼道歉,我请你去我家吃顿饭。”

    看着黄莺拎着大包小包的菜,郑凡竟然感觉到了一丝温暖。

    这样的场景,在上一世,他经常看见,小时候,他的母亲经常带着他到超市买菜,然后回家给他做好吃的,那个时候家里很穷,但很开心。

    郑凡没有拒绝,帮黄莺拎了几包,跟着她一起上去。

    黄莺住在17楼,一个一室一厅,虽然不是豪华大气,但收拾得很干净整洁,屋里子的东西摆放都井然有序,看得出,黄莺是一个做事很细心很严谨的人。

    郑凡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淡淡馨香,是黄莺身上独有的香味,她生活的地方也有这种香味。

    “进来吧,不用拘谨,这里就我一个人住,你先坐一会儿,冰箱里有果汁和酸奶。”

    说完,黄莺便拎着菜,进入了厨房,一阵忙活,已经十点半,桌上摆满了色泽清秀的美食,有红烧牛肉、清炒秋葵、砂锅焖鸡

    黄莺取下围裙:“你喝了很多酒,先喝杯酸奶。”

    “不用。”郑凡拿起筷子就大口大口吃起来,一点也不客气。

    那些酒对他来说小菜一碟,跟喝水一样,根本不会醉。

    黄莺看得忍不住笑起来,突然,她又一阵恍惚。

    世界真是奇妙,早上她还是一个警察,要将他抓进警局,现在两个人突然坐下来吃饭,而且还是在她家中,夜深人静的时候。

    秋夜如水,群星点点,夜风徐来,吹得黄莺刘海飘飘,她不时瞟一眼郑凡,倏然在某一刻觉得这个少年如同夜幕一样神秘,也如同夜幕一样充满了一种魅力。

    黄莺性格孤傲,和李悠悠有些类似,但比李悠悠的性格更硬,李悠悠虽然也孤傲,性格却偏柔和。

    黄莺喜欢星空,喜欢坐在阳**自仰望群星。

    她看郑凡的时候,看见他明亮的眼眸,就像看见了星空一样,在某一瞬间,她的心竟然深深沦陷了。

    “马团为什么说你是郑掌舵?”

    黄莺突然问道。

    “这个名号是别人取的,我的名字叫郑凡。”

    “那你到底是谁?”黄莺一肚子的疑问,“为什么能从陈家走出来?为什么马团看见你后变得跟一个狗腿子呃,我不知道这样形容恰不恰当,但你的确让人看不透。”

    郑凡一边大口大口吃着黄莺做的美食,一边道:“大概是我打架比较厉害,所以很多人怕我,就是这样。”

    “那你和天机处有什么关系?”

    “我和他们没关系。”

    沉默了一会儿,黄莺一双美眸突然抬起来凝视着郑凡:“虽然我们是初识,但我们算不算朋友?”

    “算,你的性格我喜欢。”

    黄莺心头一喜,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不过,从马团对你的态度来看,你一定是一个大人物,像你这种大人物会有友情吗?或者说,会不会觉得我这种小人物是不值一提的蝼蚁?”

    的确,在郑凡眼中,芸芸众生很多都像蝼蚁一样弱小。

    “友情不分贵jian,也没有高低,朋友就是朋友。”

    郑凡突然觉得黄莺的厨艺真的是太厉害了,这是他回到地球,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比什么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那你的电话是多少,我存一个。”

    黄莺在说这话的时候,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俏丽的脸蛋上抹上了一朵红云。

    存上了郑凡的电话,黄莺突然觉得好像是吃了蜜一样甜,这种感觉还真是第一次。

    见郑凡吃的很满足的样子,黄莺心中也很满足。

    吃完后,郑凡就往沙发上一趟,等黄莺将碗筷都洗好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郑凡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黄莺找来薄被给郑凡盖上,然后自己去浴室沐浴。

    不得不说黄莺是大美女,轮廓柔和,五官精致,她今年也有二十六了,褪去了小女孩的稚嫩,身体已经完全成熟,该突的地方突,该qiao的地方翘。

    当她褪去衣服,便露出陶瓷一样的皮肤,形态优美的**,动人心魂,可惜郑凡已经呼呼大睡,没有这个眼福。

    沐浴完后,黄莺便回到自己房间睡觉,这一夜梦中多了一个人,那个身影一直出现在眼前,在星空下,在明月中,安静、清冷、孤傲,似乎与尘世不染。

    第二天一觉醒来,黄莺想起昨晚和郑凡一起吃饭,心中更是一阵甜蜜,小女孩生的样子凸显无疑。

    房门并未关,这对于警惕心强的黄莺来说是很不正常的,看到房门还是自己昨晚进来的那个样子,她心中又莫名有一阵失落。

    然后她迅速摇头:“我到底在想什么!”

    将心中的念头挥赶出去之后,她连忙起床,穿着薄薄的睡衣,头发随意束在脑后,与平时干练的样子截然不同,在门口偷瞄了一下,却发现沙发上空无一人,若不是沙发上有一张薄被,黄莺会以为昨晚只是一场梦。

    黄莺走到客厅,确定郑凡确实已经不在客厅,一阵失落迅速袭来。

    她连忙找到手机,手机果然有郑凡短信留言:“谢谢你的美食,后会有期。”

    更大的失落潮水一样袭来,黄莺感觉自己的世界仿佛缺了一个口。

    此时,郑凡正接听曹芊芊的电话。

    “你昨天说的跟我问的铜镜有关的王家秘密,到底是什么?”

    曹芊芊神秘道:“学校的星巴克见面。”

第121章 来自蒙古的秘密() 
曹芊芊一个人坐在星巴克的一个角落静静喝着咖啡看着书,虽然只是角落,但她的眉毛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有好几个人过去搭讪都铩羽而归,人们在猜想她是不是在等人。

    不由得,很多人都羡慕起她等的那个人,恨不得就是自己。

    所以,当郑凡坐在她对面的时候,郑凡也引来了很多目光,羡慕、嫉妒。

    “这小子样貌平平,一定很有钱才能坐和那位美女同桌。

    “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啊!”

    “对!你说的对!”

    “什么美女,你们连她都不认识,她可是燕大史上最年轻的教授,曹教授。”

    “什么!这么年轻就当了教授!”

    “我好像听说过她的名号,我记起来了,华夏最漂亮的考古学家,登上过美国的时代杂志!”

    “天啦,居然是她!”

    周围人私下议论纷纷。

    郑凡道:“快跟我说说,是什么涉及到了铜镜的秘密?”

    现在最能吸引郑凡的就是铜镜,因为牵扯到了他的父母。

    “你听说过黄金家族吗?”

    “自然听说过,成吉思汗的家族。”

    “王家乃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当年忽必烈在燕京建都,元朝气数不过百年而崩,蒙古仓皇北逃,但有一只纯正的黄金家族后裔却留在了这里,就是现在的王家,成吉思汗被尊为世界之王,所以,他们改名换姓,姓王。”

    “这和铜镜有和关联?”

    “你且听我慢慢道来,这个消息也是我昨天才确信的,我的考古队在外蒙古的肯特山发现了一处千年前的蒙古墓葬,已经确定是蒙哥汗的墓葬,你看,这是墓葬中的情景。”

    曹萱萱将手机打开,相册里保存着很多照片,和其他美女手机保存着自己的自拍照不一样,她的手机里大多都是古墓、古尸、古器的照片。

    其中一张照片是在一处古老的石室里,周围刻满了神秘的壁画,棺椁被打开,里面躺着一个男子,这男子样貌竟然保存完好。

    “他就是当年蒙古帝国的可汗的蒙哥,成吉思汗的孙子,拖雷的长子。”

    蒙哥的名号郑凡在历史书上是看到过的,当年如日中天的蒙古帝国在他手中进一步扩张,西线征途一度推进欧洲,差点将整个东欧都屠掉了,要不是他在蜀中战亡蒙古铁骑不得不收兵东回,只怕整个欧洲都会在蒙古铁骑的蹂躏下化作粉碎。

    至今,世界上的史学家们提到蒙古,回忆起那段历史,依然惊叹当年帝国的强势。

    郑凡轻描淡写道:“肉身千年不腐,这是地仙的境界。”

    “不仅如此,在蒙古的血肉中检测到了一种罕见的遗传基因,我研究过北欧神族的后裔,血族的基因、雪狼族的血统,还有美国的变种人,华夏灵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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