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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大美女的魅力,却竟然也没有招揽到一个客人在展台前面驻足。
“坏就坏在集宝阁陆海清身上,我们展位和陆海清隔得太近了,到这一块来的人基本都是冲着陆海清的名头而来,对别的人都不感兴趣。”丁姿感到束手无策,她心中只想盼着柳教授能够前来。
可是柳教授什么身份?他怎么会轻易的出现在这种场合?
黄永锵眼见丁姿这等神情,他咧开嘴,露出一嘴黑牙,哈哈大笑,道:“小丁,你别这样固执了,你跟我这么多年,说起来我对你还是有感情的。有道是识时务为俊杰,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为黄脸婆卖什么命呢?
你跟了我,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对了,你不是一直想在临港买房么?我在前海湾有一套三居室送你了,怎么样,我这个当老板的够意思吧?”
丁姿眼睛瞥了黄永锵一样,抿了抿嘴唇,正要开口说话,黄永锵一只手鸡爪似的落在了她的腰上。
她大惊失色,“啊……”一声惊呼出声。
她这声惊呼,引得周围很多人侧目,黄永锵脸色变得极其难看,阴沉的可怕。
“行,小丁,你不给面子,既然如此我也算仁至义尽了,你就等着水墨斋关门吧!”黄永锵恨声道。
黄永锵和丁姿在这边说话,突然展厅冷不丁响起一个十分夸张的叫声。
“好!好啊!真是太好了!这幅字简直太棒了!”这声音恣意不羁,极其大声,整个展厅的人几乎都能听得到,而说话之人的动作表情也是非常的夸张,看其模样,只差手舞足蹈,非常的夸张。
所有人都忍不住瞅那人一眼,有些人甚至在翻白眼。
可那人丝毫没有觉悟,整个人激动兴奋之极,嘴中不断喃喃的道:“好,怎么可能写得这么好?真是太棒了。”
丁姿微微愣了一下,旋即心中狂喜,因为那人站的位置正是唐逍那边。
唐逍的第一幅作品已经完成了!
丁姿快步走到唐逍身前,眼睛盯着桌上的那幅字,她只扫一眼,整个人便如同触电了一般,浑身上下感到从未有过的熨帖舒坦:“啊……”
她惊呼出声,她并不太懂书法,但是她毕竟在这个行业干了这么久,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具备的。
唐逍的这副作品很简单,就三个字的楷书:“思无邪”,但是这三个字宛若有魔力一般,丁姿看到这三个字便浑身一震,像是受到了刺激一般,整个人精神状态迅速的攀升。
“唐先生,您这幅作品……”
她话说一半,立刻住口,因为唐逍根本没听她说话,已经闭上了双目,宛若老僧入定一般。
丁姿一口话憋在心中没说出来,心中的欣喜没有地方释放,她连忙一溜烟跑到贵宾区,大声喊:“老板娘,老板娘,快,快!咱们终于有好作品了!”
丁姿的表现有些夸张,甚至先前那个人更夸张,引得很多人侧目。
“太假了吧,就算真是一幅好作品,需要那么夸张么?真是连个托儿都不会找!”黄永锵瘪瘪嘴,冷不丁的道。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恰好周围的人都能听见,这一边可都是陆老师的粉丝,眼看唐逍名不见经传,再配合刚才两个人拙劣而夸张的表演,一时众人看向唐逍的神色都有一些鄙夷。
黄永锵这话毫不留情,更是让很多还没回过神来的人一下反应过来,一时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是什么作品,这么夸张?”一名陆海清的粉丝接口道,他不经意的往唐逍这边走过来。
他走到唐逍的桌子前面,漫不经心的瞟了一眼桌面:“嗯?啊……这……”
他脸色一变数变,眼睛死死的盯着桌面上的作品,怎么也挪不开了。
就在这时候,丁姿和水墨斋的老板娘倪霞走过来,那人一步走到丁姿身边,道:“小姐,这幅作品我要了,您开个价!”
“呃……”
很多还站在陆海清那边的粉丝和藏家一下傻了眼,接二连三,便有人过来。
“啊……”
“嗯?”
一声声惊呼响起,但凡过来的人,每个人都被这幅作品所吸引,一时原本拥挤的集宝阁那边竟然人走了一多半。
“小姐,小姐,这幅作品我愿意高价购买!”
“小姐,请问这位先生怎么称呼?以前南粤书画界可没有听闻过这位先生之名!”
很快,很多人开始七嘴八舌,开始对唐逍刚才的这幅作品出价,那场面之火爆,比之刚才陆海清那边竟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丁姿心花怒放,高兴得几乎要蹦起来,今天她遇到唐逍,不过是想破釜沉舟赌一把,她看中的是唐逍的作品柳教授比较偏好。
如果有柳教授捧场,唐逍的作品很可能能捧出来,那样一来,水墨斋总算可以有一位合作的知名书法家了。
丁姿这个设想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其实非常困难,对此她心知肚明,因而也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可今天,现在这样的情形,简直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唐逍竟然是真人不露相,其书法造诣之高,让丁姿这种门外汉看过之后,都有一种据为己有的冲动,真是太棒了。
唐逍的书法作品宛若有一股魔力,催人奋进,让人激动,给人震撼。
丁姿毕竟是老江湖,眼见这情形,她强行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十分矜持的冲众人微笑,道:“各位,各位,肃静,肃静!唐老师正在酝酿新作,希望大家能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唐老师创作。”
丁姿这话说出口,眼睛瞟向不远处的黄永锵,看到黄永锵那一张像死人一般的脸,她心中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快意,简直是太爽了!
黄永锵此人,抛妻弃子,背着妻子在外面和很多女人乱搞,东窗事发之后,又转移财产,竟然不想给女儿和老婆留一分钱。
转移财产没有成功,回头其便专门拆老板娘的台,老板娘得了水墨斋,他立马便搞了一家集宝阁,将水墨斋的资源全部带走,摆出的架势就是要逼水墨斋垮台。
这种男人,真是猪狗不如,今天丁姿能够亲眼看到这家伙吃瘪,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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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李将伟!()
唐逍微闭双目,屏气凝神,脑海之中思维跳跃,灵感翻滚。
刚刚写了一幅字,他心中感到大为畅快,一幅作品写完,再一次进入凝神状态,反复揣摩刚才的运笔,继续“温故知新”。
“温故知新”的神通唐逍刚刚掌握,运用这个神通他觉得简直是奥妙无穷,刚刚创作了一幅作品之后,唐逍运用此神通,竟然又有所得。
他感觉自己对“风格”的把握越来越准确,唐逍的书法风格大气磅礴,正气凛然,字里行间拥有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
以前唐逍脑海之中隐隐觉得自己应该是这样的风格,但是那种感觉十分的模糊,具体到运笔上更是难以做到心与意合,而今天,他读了黄自元的帖有所悟,竟然获得了儒道新神通“温故知新”。
这个神通让他可谓是如虎添翼,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一直困扰他的困境突破了,那一层登堂入室的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视野变得无比的开阔,他内心拥有了强大的自信。
书法之道要悟,靠勤,更靠机缘。没有悟性,学习书法很难登堂入室,而悟性再高,没有持之以恒,勤奋刻苦的练习也难有所成,但是真正要有大成就,要自成一家,机缘是绝对少不了的。
什么是机缘,唐逍今天能够碰到黄自元的真迹《正气歌》这便是机缘,唐逍身为儒者,儒道养气便是以《正气歌》为根基。
黄自元的《正气歌》和他的风格最为贴近,也最符合他的身份,而之前他的境界已经有了松动,脑海之中已经有了很多的灵感。
恰恰在这个时候,他碰到了这样一幅和他高度契合的作品,这就是难得的机缘。
有了这个机缘,他一下触摸到了儒道神通“温故知新”,这又是第二个机缘。
在连番机缘之下,唐逍一天之内,书法进境已经超过了他八年的苦练。
灵感还在翻滚,创作的欲望继续攀升。
“下一幅作品可以写行草!写什么?”
唐逍心中激情澎湃,豪情万丈,当即念头一动:“我生平最爱之词便是岳飞将军的《满江红》,这首词每一次读之都热血沸腾,浑身激荡,久久不能宁静,今日自己就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