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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唐欢的了解很有限。
但仅仅是那有限的了解,也足够他给予唐欢高度重视。
白城危机的最大功臣。
票房神话的创造者。
在白城,他的官场人脉已经达到了令人窒息的地步。
尽管白城只是一个副省级城市。最大的那两位首长,也只是副部级领导。可他很清楚,那位少壮派的政坛猛人西北王,却与唐欢有着非常不错的私交。
以上种种。
连三十岁都不到的唐欢,已经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巨大蜕变。足够让中年男士慎之又慎了。
“我们要去哪儿?”唐欢点上一支烟,笑问道。
有钱了。烟也从以前的二十一包变成了软中华。口感醇正,不愧是国烟。
“一家私房菜馆。”中年男士解释道。
唐欢点点头,也没多问。闭目养神起来。
现在的他并不轻松。
工作上有压力。生活中,又或者说私事上,也并不通畅。
凤凰与秦老师那不共戴天的仇怨,始终萦绕在他心头。剑奴那老东西一句迟早陷进去。也不得不让唐欢未雨绸缪。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唐欢感觉自己的颈椎病要犯了。
抵达目的地。
是一间市中心并不显眼的私房菜馆。
绕过一条幽静的胡同,菜馆门口悬着两个灯笼。灯光昏黄。一点气派都没有。
可唐欢迈入大门之后,那前台迎宾的旗袍女郎。倒是让他眼前一亮。
其实迎接方式也并不隆重,可光是看那旗袍女郎的气质和底蕴。唐欢就基本知道这家菜馆不简单了。
绝对不是三流私房菜馆。
菜馆没有大堂。穿过前台之后,就是包厢了。
整个菜馆分两层,包厢也就七八个。没有丝毫喧嚣的痕迹,静谧的环境十分雅致。为客人提供了极好的私人空间。
中年司机将唐欢送到包厢门口,便毕恭毕敬地离开了。
他只负责接唐欢,接下来的饭局,可不是他有资格参加的。
进去端茶倒水都没戏。
唐欢很有礼貌的向中年男子点头道谢,这才敲了敲包厢房门。
咔嚓。
刚一敲响,房门就开了。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穿着打扮十分普通,可长相却英俊得有些过头的男人。
三十来岁。
身上有一股潇洒不羁的气质。眼睛很亮。身材高挑修长。嘴角的那一抹笑容,更是给人极强的感染力。
“唐欢?”
英俊男人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是我。”唐欢点头,然后迟疑道。“你是?”
“叶知秋。”男人伸出手,自我介绍道。
叶知秋?
六大天王之一的绝世强者?
明珠头号花花公子?
唐欢微微错愕。剑奴那老东西要引荐的人,竟然是他?
“唐欢快进来喝酒!”
包厢内传来剑奴明显喝得有些哈皮的嗓音。
老东西,真是一点前辈风范都没有。
唐欢摇摇头,与叶知秋寒暄两句之后,便一同进了包厢。
包厢外的走廊其实并不特别。跟很多私人会所差不多。可一进包厢。唐欢就被这匠心别具的设计给震撼到了。
绝对出自大家之手。
颇有点鬼斧神工的意境。
看来这菜馆老板也是有境界的人物啊。
包厢内算上唐欢就三人。却满满一桌的美食。做工精美,色香味俱全。而且一看都不是普通货色。造价不菲。
也不奇怪。
叶知秋那是顶着明珠头号公子哥名声的大少爷。
他吃饭哪顿少得了十个菜?
不铺张浪费就不符合他的作风了。
尤其是瞧着剑奴一把揽住叶知秋猛灌酒的姿势。唐欢忽然感慨。大长老啊大长老,你眼拙了吧?这叶知秋才更像剑奴吧?
我这么低调内敛含蓄——跟他有半毛钱关系?
“你小子装什么秀气?”剑奴一巴掌拍在唐欢后背上。“来,喝一个!”
唐欢哭笑不得。只得举杯痛饮。
酒过三巡。剑奴起身去尿尿。却有点一去不复返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有尿不尽的肾功能障碍。
包厢内一下子只剩初次见面的二人,气氛颇有些尴尬。
不过好在叶知秋交游广阔,为人也很洒脱。唐欢也见惯了各种应酬场合。双方很快就通过技巧化解了微妙的尴尬。聊了起来。
“唐老板厉害啊。才短短一年,就从名不见经传达到现在的高度。真是了不起。”叶知秋很真诚地赞美道。“我想四九城那几位大爷,现在肯定正生闷气吧?”
开口就点破了唐欢在四九城的尴尬处境。倒是让彼此更加敞开了心扉。
“叶少大名,我也是如雷贯耳。”唐欢笑了笑。来了一波商业互吹。
短暂的接触。唐欢对叶知秋有了全新的定位。
才思敏捷。口才一流。不仅洒脱不羁,也拥有卓越的智慧。能跟剑奴撒开了喝酒,也能跟唐欢交心。
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最重要的是。这小子非但长的帅,还是新一代六天王之一。
致命的是,人家身上没半点傲气和架子。
这些年来,他肯定没少扮猪吃虎吧?否则当他入选六大天王时。白万里会如此的不可思议?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叶知秋是以真性情对待唐欢。并未伪装什么。
“唐老板。交个朋友?”叶知秋端起酒杯,微笑道。
他说得轻描淡写。可唐欢却感受到了真诚。
交个朋友?
若真是交了这个朋友,那肯定就不会是狐朋狗友了。
唐欢微微沉凝了片刻,随即举杯道:“有福同享。”
叶知秋痛快一笑:“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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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二章 来我家吧!()
第五百八十二章来我家吧!
剑奴等到二人谈的差不多了。这才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
重新出现时,却是红光满面,半点醉意都没了。
叶知秋与唐欢聊的不错。抬眸扫了一眼剑奴,忍不住笑道:“又去跟老板娘勾搭了?”
剑奴闻言忍不住瞪了叶知秋一眼:“胡说八道!”
说罢,他话锋一转,严肃道:“明明是老板娘勾搭我!”
唐欢竖起大拇指。
吃饱喝足。三人也就散了。
叶知秋打了招呼,便径直离开了。
反倒是唐欢跟剑奴,一人叼着一支烟,在大马路上瞎逛。
“感觉如何?”剑奴看似随意地问道。
“是个实在人。”唐欢评价道。
“实在?”剑奴微微挑眉,撇嘴道。“不了解他的人,都觉得他放浪不羁。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城府极深,手段高明。我还真没听谁说过他实在。你是第一个。”
唐欢笑了笑,耸肩道:“那你和他走那么近?”
“臭味相投呗。”剑奴咧嘴一笑。“而且人家管吃管住,还天天带我寻开心。四九城的场子,我全玩了一遍!”
“下流!”唐欢嗤之以鼻。
“可拉倒吧。你小子就是舍不得花这个钱。”剑奴反击。随即掐灭了香烟,忽然表情深沉道。“叶子这人呢。还行。你跟他交往,也吃不了亏。要是适合,能往深了交。以后肯定能相互帮助。”
互相帮助?
这老东西太抬举自己了。
“叶家是明珠首富。我算什么玩意儿?还跟人家互相帮助?”唐欢倒也不是妄自菲薄之人。可现如今的他跟叶知秋,差距的确太大了。
唐欢清楚的很,叶家比起白城董家,明显更为强势一筹。董心怡什么段位?那是连白庆阳都会亲自招待的主儿。在白城,更是呼风唤雨的绝对大佬。
何况明珠叶知秋?
“我说了是往深了交之后。”剑奴斜睨了唐欢一眼。“谁说现在了?”
略一停顿,剑奴打趣道:“你以为叶知秋是那种见人就当朋友的蠢货吗?人人都说他交友广天下。可我却清楚的很,真正能被他视作朋友的。不超过三个。”
这一点,唐欢并不意外。
所以他说了句有福同享。却省了后半句。
当朋友能有福同享已经是很高境界了。还指着有难同当?
这世道,并不多。
叶知秋有意交自己这个朋友。唐欢也当场表态了。
有甜头,大家一块儿尝。
可要有难同当。
唐欢也不想虚情假意,空口说大话。即便说了,叶知秋能当真吗?